震灾启示:人祸大于天灾,政府必须向人民道歉
迄今,已有5万5千多条(以后还会有更多)鲜活的生命被5·12汶川大地震夺去,伤残者(生理和心理)更是不计其数。平心而论,我们的政府在地震发生后做得相当出色,应该得到称赞。现在,地震过去已有10天了,逝者已矣,但它留给幸存者的是无尽的伤痛。痛定思痛,现在,是我们对所有的幸存者进行积极的心理干预的时候了。我们已经看到,国家组织的专业心理救援队伍早已开赴灾难前线,正在对灾民施以专业的积极的精神心理救助。但我认为,仅仅对某些直接的幸存者施以专业的精神心理救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场大灾难伤害的不仅是直接的受灾者,而且还包括你我等间接的受灾者。因此,我们应该展开全国规模的积极的精神心理干预。
众所周知,任何一个灾难事件的受害者,他们除了需要得到社会必要的物质救助之外,在心理上最迫切需要知道的是灾难发生的原因,找出灾难的制造者并予以惩罚。通俗地说就是人们需要“一个说法”。只有这样,才能补偿他们的损失,平复他们的心理创伤,使他们能够“咽下这口气”。因此,所谓精神心理干预,无非就是帮助患者即幸存者在心理上将灾难予以“合理化”,即接受灾难的事实,而不是人们津津乐道的所谓“专业知识”。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关键的是要找出灾难事件的因果关系,即给灾难一个合理化的能够被幸存者接受的解释。简言之,就是需要找出灾难事件的责任者——必须有人或组织出来承担责任,给灾民“一个说法”。
既如此,那么,具体到汶川这次大地震来说,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或解释呢?
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这样两个问题:1,这次地震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或是二者兼而有之?2,如果是前者,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们不可能要求自然的“天”对人类负责;而如果是后者,那么,是天灾大于人祸,还是人祸大于天灾?
现在,我们尝试回答上述问题。
1,地震,毫无疑问是天灾。但,对于人类来说,可以说,任何天灾都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它必定是与人的过失即人祸联系在一起的。撇开当下还难以定论的地震预测方面的责任不说(地震预测当局甚至某些组织绝对是负有责任的),单从“史上最牛的希望小学”——汉旺希望小学——在空前的8级大地震中如珠穆朗玛峰一样巍然屹立,511名师生安然无恙的事实就不难看出:单纯的天灾,未必就是灾难,只有与人祸结合起来的天灾,才是真正的灾难[参见:《北川未垮塌小学保住511名师生 造价低于公立学校》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8-05/23/content_8232343.htm]。所以,我们现在必须回答的问题就成了:或是天灾大于人祸,或是人祸大于天灾。
2,一般人会认为,这一次,是天灾大于人祸。我却不这样认为。因为,从我们已经掌握的如上面所举的“汉旺希望小学”等大量事实可以看出,人祸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远远大于天灾。我们知道,汶川大地震中死亡最多的是学生,而他们几乎都是死在由我们政府所负责建筑的教学楼里的。国家救援队告诉我们,有些学校大楼所使用的钢筋是些细细的“铁丝”:一位国家救援队队员愤怒了:“简直就是豆腐渣工程!混凝土里全是铁丝,根本不是什么钢筋!”这是一座建于1994年的建筑,后来又在其基础上拼接楼房,地震来袭,周遭楼房安然无事,而独独它轰然倒塌。十七个班的学生278人被夺去了生命,还有11个失踪(《国家救援队救援记实:“根本不是什么钢筋!”》,《南方周末》2008,5,22)。
事实已经很清楚,我们的政府在这次汶川大地震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退一步说,即便是天灾大于人祸,我们的政府也应该负有对民众特别是大量学生死亡的责任,从而应该积极地承担责任以平息民愤和积怨,疗治人民精神心理的巨大创伤。相反,若是想蓄意掩盖事实,推卸责任,那么,民众精神心理的创伤是难以治愈的,弄不好,就会出现我们意想不到的灾难性后果。
因此,我认为,在这次人祸大于天灾的汶川大地震之后,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是应该并必须及时地向民众说明实情并道歉,追究相关政府官员的法律责任,请求民众的谅解和宽恕。——请相信:我们的人民是世界上最宽宏大量的人民!
而这一点,难于上青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