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普遍降底灾区水库和堰塞湖的水位减少灾害发生率


        建议普遍降底灾区水库和堰塞湖的水位减少灾害发生率

    我在上次提到了让地质专家快速进入灾区进行科研工作的建议,想必我们应该基本掌握了灾区的地质状况.

    现在,灾区余震不断,并且,堰塞湖状况不是很乐观.

    水库水位和堰塞湖水位的过高,不仅仅是溃决带来的危害,还有不断诱发余震和产生新的地震带来的危害.只要天体运动还继续存在,板块挤压运动还继续存在,极限压力没有消除.地震将会因诱导而发生.

    由于我本身财力条件的有限,自行无法尽快的研制开发出相关的探测系统.只能提供原理导向方面的帮助.

    因此, 建议普遍降底水库和堰塞湖的水位减少灾害发生率.过高水位的压力为为地壳的裂变提供了剪切应力.一旦形成共震,地震的危害范围就会扩大.

    降水位宜采用分批的,缓解的方式进行,决不能采用爆破决口等会产生突发应变力的方式,那样会诱发地震.水库宜用小部分开闸放水;围堰宜用排管放水.

    由于地质岩层各自的组织不同,抗压状况也不尽相同,只要将水位缓慢的降到30~50米以下,有当地的地质资料,计算会更精确.并保持不超过这个水位,地质灾害就会缓解.余震,新震就会减少.

(用李四光的应力作用分析地震诱发的原因)

[email protected]/200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