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民严重需要帐篷,而救灾帐篷竟出现在成都各大小区!在成都市区内万科城市花园、万年场沙河公园、锦官新城西区会所、四川省委党校、成都航空仪表公司社区操场等近15个地方均出现了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的救灾专用帐篷,甚至还出现了印有“科威特红新月”标志的帐篷。当照片被贴到网上后,引来“群民怒吼”,众多网友表示要缉拿挪用救灾帐篷的罪魁祸首,更有网友称已向中纪委举报。(5月22日《新快报》)
就在四川省纪委确认救灾帐篷确有非法流入成都市场的次日,《京华时报》一篇题为《成都民警处理街头救灾帐篷与市民冲突8人被拘》的文章再次印证了四川省纪委的确认,该文也承认了有救灾帐篷非法流入成都小区的事实。该文经网络转载后,成为今日网上最热门的话题。大多数网友对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在处理挪用帐篷事件中的方法和程序提出了质疑。
看完该篇报道后,笔者最大的不解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阻止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拆除帐篷?这些人强烈要求交出搭帐篷的人并通知媒体,体现出一种积极的态度,不但没错,警方更应该积极支持才对。
我相信这些带着善意而来的民众,不大可能会无理阻挠人民警察的正常执法,尤其是抗震救灾的非常时期,“无理阻挠人民警察的正常执法”在情理上根本就说不通。
有人怀疑有女警察参与该帐篷挪用案,并有视频上传。笔者没有看到该视频,但我更愿意相信这个消息是个假消息。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在面对那些善意的民众时,却作出了“7人被刑事拘留30天、1人治安拘留15天、3人被给予治安警告,1人监视居住”的处理决定,是否顺民意、合时宜?
还有一点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位将视频发往网站上的市民,已因“涉嫌诽谤”而遭刑拘。在一般人的眼里,视频仅是纪录,难道被上传到网站上的该视频被该市民恶意剪接、嫁接、修改过吗?如果没有,似乎也就沾不上“诽谤”二字。成都警方在非常时期,对于那些善意的市民使用重典,显然不太顺应民意,《新华网论坛》网友已有要求警方放人的呼声,希望成都警方重新审视此次执法行为。
通过以上两篇报道,再结合媒体对绵阳、南充救灾帐篷被挪用的报道,成都市救灾帐篷被挪用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
可就在昨天,成都市市长助理毛志雄代表成都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针对公众对“成都中心城区出现救灾帐篷”的举报和质疑,成都市政府相关部门已根据举报地点进行实地调查,并在成都中心城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未发现发往地震灾区的帐篷。
这一“拉网式排查”通报,显然是否定了四川省纪委关于救灾帐篷确有非法流入成都市场的结论。可如果真的没有救灾帐篷流入成都中心城区,那成都警方在处理因救灾帐篷被挪用而和市民发生冲突事件是不是太无厘头了呢?那《青羊区公安分局关于XXX等人暴力阻碍执行公务、扰乱社会秩序、谩骂围攻殴打民警的基本情况》的基本内容还可信吗?
四川省纪委、成都市警方、成都市市长助理,你们的话本应具有权威性的。可你们在几天之内却对帐篷挪用事件发表相互矛盾的消息,究竟让我们去相信谁?
救灾物资被个别不法分子挪用并不可怕,即使有个别国家公务人员参与其中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我们对救灾物资的管理不可能没有漏洞,我们的干部队伍还没有纯洁到那个程度。
最为担心的是,我们政府的诚信,千万不要在救灾帐篷是否被挪用中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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