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三形态论》第二章 收入最大化和生产者均衡


  §1生产者的收支平衡

  1.产品的价值形成和生产者的收支平衡

  生产是生产者把投入的资源转化为产品的过程。生产中投入的各种资源称为生产要素。它包括劳动、资本和土地三种。劳动是人类为了进行生产或者为了获取收入而提供的劳务,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资本是指机械、工具、厂房、仓库以及原材料等资本物品;土地是指生产中所使用的各种自然资源,如土地、水、矿藏、森林等。生产,就是消耗各种生产资源,形成能满足人们所需要的产品的过程。

  上一章我们已经说明,商品的价值是由再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抽开了生产中的自然因素,那么在生产中留下的人的因素就是劳动,生产中各种生产要素的消耗也就可以归结为一般的人类劳动的消耗。

  首先,土地或更一般地说是自然的消耗。

  原始的天然的土地、天然的自然,不是劳动的生产物,但是人们在生产一定产品的过程中,就要消耗自然,如降低土地肥力,自然资源的减少和造成环境的污染等等。如果某种自然物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需要人的劳动就能由自然界本身凭其自然规律源源不断的提供出来,那就不是经济学所要考虑的。然而许多自然消耗,是必须通过人的劳动才能再生的。这部分再生产自然的劳动在它符合社会必要劳动的限度内,当然就形成这种商品价值的劳动的一部分。

  其次,机械、工具、厂房、仓库以及原材料等被称为资本物品的消耗。

  原始的工具、原材料是天生自然的,如自然的石块和木棍,不是劳动生产出来的。但现实使用的工具不是天生自然的,而是经过人的劳动加工的生产物。因此,这部分资本的消耗也是要通过劳动再生产出来的。这部分制造工具和再生产原材料的劳动在它符合社会必要劳动的限度内,更显然是形成这种商品价值的劳动的组成部分。

  最后,直接利用工具改造对象的直接劳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一部分,这是由价值的定义直接引伸出来的。无须再加以解释。问题是我们的传统理论,把劳动力价值和劳动创造价值看成是两个不同的量,认为劳动力的使用——劳动创造的价值往往大于劳动力的价值,并由此说明剩余价值的来源。这种说法在逻辑是是矛盾的。劳动就是劳动力的消耗,它同消耗了的劳动力的再生产应该是一致的。因此,我们说,这部分劳动也就是劳动力的消耗创造的价值,同样是由再生产消耗了的劳动力决定的。

  总之,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生产中各种生产要素的消耗就归结为劳动的消耗。生产某种产品的劳动,既包括直接生产该种产品的直接劳动,也包括维护土地等自然力和工具设备等资本品制造的间接劳动。例如,樵夫砍柴,不只消耗了人的劳动力,还损耗了砍刀和山林,而砍刀也是人的劳动磨制的,山林也是通过人的劳动培植和维护的,即使说原有的林木是天然的,但砍了后,为了再生产要恢复回去就是要由人的劳动来生产了。所以,这一柴木的生产过程,既表现为消耗各种生产要素,形成一定数量柴木这一产品,这一物质财富的过程。同时,如果它不是为自己使用而是用来交换的商品,它就又是劳动形成价值的过程。商品的的价值就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直接劳动和间接劳动决定的。

  进一步,随着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只是生产者需要的消费品是通过市场取得的,而且所需要的生产品——土地和资本品也是按其价值从市场取得的。那么,各种生产要素消耗的支出,就表现为一定的费用。所需要土地使用的费用称为地租,它是恢复土地生产能力的费用;所需要资本使用的费用利息和资本品消耗,是再生产资本的支出。直接用于生产该种商品的劳动所增加的价值,就成了劳动者生活的费用,也就是再生产劳动能力的费用。这样,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一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由各生产各要素所耗费劳动之和决定,也就表现为产品价值由再生产各生产要素所需的费用决定。因此,说商品价值由再生产费用决定,不过是商品价值由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表现,它并不同劳动价值论矛盾,但只有劳动价值论才能对生产费用论作出科学的解释。

  这样,生产过程形成一定的产品,按价值出售后的所得就形成生产者的收入。另一方面,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消耗,表现为一定的支出。收入等于支出,这就是生产中收支的平衡原理。

  2.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矛盾——收入和支出的不平衡

  当然,这里所说的收支平衡,是指在个别劳动时间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致、供给需求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成立的。如果个别劳动时间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供给需求不一致,就会出现收入大于或小于支出的情况。

  我们知道,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某种产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然而由于不同的生产者生产条件和劳动者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不同,生产同一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是各不相同的。

  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价格,生产者按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出售后所得的货币,就构成生产者收入。这样,在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情况下,商品按价值出售,其收入就会大于支出,反之,个别劳动时间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情况下,其收入就会小于支出。

  所谓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谓决定,还有一层意思是商品的供给同需求相一致时的劳动时间。然而,在现实的商品交换中,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又常常是不一致的。当商品的供给大于需求时,由于商品售卖者之间的竞争,商品的价格可以跌至价值以下;当商品的供给小于需求时,由于商品购买者之间的竞争,商品的价格可以涨到价值以上。这就产生价格和价值,从而收入和支出的不一致。

  然而,价格同价值的这种背离,收入和支出的这种不一致,并不意味着对价值规律、对生产中收入和支出平衡一般规则的否定,而是恰恰相反,它正是价值规律和收支平衡原则的具体表现。

  首先,现实中这种价格和价值、收入和支出的不一致,是有界限的。在简单商品生产中,生产经营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总收入超过成本以上的供生产者也是劳动者的需要的纯收入。这里的成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生产经营的成本,它只是所耗费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和资本)的费用,超过的部分就是生产劳动者的纯收入。收入的最低限一般不会低于成本,而是大于成本。如果把等于或低于成本,生产者就要停业不干了。相反,从整个社会来说,其收入高于支出的一般来说也是有界限的,它的整个高出部分的总额同低于部分的总额一般是相等的。因此,两者相抵,价值和价格、收入和支出又总是相等的。

  其次,价格和价值、支出和收入的不一致,又会产生反作用,消除两者间的差别,趋于一致。因为,生产者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尽可能大的纯收入,由于商品价值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同时价格还要受供求关系影响,因此尽量降低各种要素的消耗,从而也就是降低个别劳动时间,同时使自己生产的产品尽可能适应市场需要,就可以以最小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收入。比如,当某种商品的的价格高于价值时,生产者可以获得较大的利益,于是会扩大生产,增加供应量。随着供应量的增加,供不应求的情况逐渐缓和下来,商品的价格随之趋于下跌。在某种商品的的价格低于其价值时,生产者获利较少甚至赔本,于是会缩减生产,减少供应量。随着供应量的减少,供过于求的情况逐渐缓和下来,商品的价格随之逐渐上涨。可见,一方面是供求关系变动,使价格背离价值;另一方面则是价格变动对供求关系起反作用,使价格对价值不会偏离太远,并使偏离的价格再向价值靠拢,因此,从较长时间来看,价格始终围绕价值这个中心波动。这种状况不仅不是对价值规律的背离,相反,它正是价值规律强制贯彻其作用的表现。

  但通过市场竞争调节,从根本上说,收入和支出总是平衡的。

  3.对劳动价值论的新解释

  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但是按原来对这个观点的有些解释,却是存在许多问题的。

  首先,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还是再生产所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

  按照通常的说法,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事实上,这种说法是存在问题的。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都不是由生产该商品时的劳动时间,而是以现在(出售时)生产条件下再生产该商品所需的劳动时间决定。一种商品生产它时可能因当时技术水平较低从而所耗劳动时间较多,也许因当时原材料较易获得从而所耗劳动时间较少,但商品价值都不得不会按生产时的所耗来决定它的价值,而是根据现行条件下所需消耗来决定它的价值。

  认识商品的价值是由再生产所需的劳动时间决定,这对于肯定自然物(土地)的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按照传统的看法,自然物(土地)不是劳动产品,就没有价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土地等自然物可以无偿使用,因而一些以自然资源为原料的产品的价格也可由此而降低。实践证明,这种否认自然物价值的观点是同可持续发展相冲突的。(参阅任殿雷《关于自然物的价格问题》《经济研究》1985年第5期,任殿雷《可持续发展观和对劳动价值论的新解释》,载周济主编《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

  其次,劳动创造价值和劳动力价值有差别吗?

  商品价值是由再生产该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劳动就是劳动力的耗费,其价值由再生产劳动力的费用所决定。因此劳动创造价值和劳动力价值这两者之间是不存在什么差额的。这一点在简单商品经济中,即这里的生产者同时就是劳动者的商品生产中是很清楚的,自己不可能剥削自己。在简单商品生产中,有时也有请帮工或给人打短工现象,但这里也只是相互交换劳动,而不存在占有他人或被他人占有无偿劳动的问题。

  那么怎样理解剥削问题呢?在历史存在着各种不同形态的剥削,这些剥削都是以某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据有控制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支配权为前提的。奴隶社会中,奴隶主不只直接控制着土地,还控制着劳动者,因此就可以通过损害劳动者利益,降低劳动者正常应有的消费来满足奴隶主们的奢侈消费。封建地主以土地的垄断占有来获取地租。这种封建地租也只是为了满足奴隶主们的奢侈消费,并不是再生产土地肥力的费用。资本主义经营是以利润为目的,这个利润是因在一定历史阶段资本在生产中的支配地位,以损害劳动者和土地,即让土地肥力和劳动力不能正常再生产来取得的(简单商品生产者的所谓利润实际上是自己给自己的工资,见后)。所以剥削是剥削者利用某种生产要素的支配权力,通过降低其他生产要素应得的部分的所得。剥削的结果是损害了社会生产的正常健康发展。

  第三,关于不同生产部门的价值决定问题

  按传统的解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就生产同种商品的整个部门而言的,而对不同生产部门则是用利润平均化形成生产价格的理论来解释。其实,不同生产部门生产的产品也完全可以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解释,而不需要绕个圈子用利润平均化来说明。生产同种产品的有机构成不同的企业,高位构成企业所费个别劳动时间少,低位构成企业所费个别劳动时间多,但价值则是以平均的中位构成企业所费的劳动时间即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以此推论,一个部门的低位构成如果相当于上述部门的中位构成,显然,就可以认为这个部门产品的价值就是由这个部门的低位构成的劳动时间决定。

  反过来,如果硬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就生产同种商品的整个部门而言,而不适用于不同部门。那么,就是根本否认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概念,因为严格来说,完全相同的产品是不存在的。

  所以,要承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概念的存在,就必须承认它不只适用于生产同种商品部门,而且也适用于对不同生产部门,即不同生产部门生产的商品价值也完全可以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解释。

  第四,关于租金和地租、工资和利润

  商品价值由再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里应该包括用于再生产各生产要素的劳动时间,而不只是直接用于生产该物品的劳动时间。这一点对于消耗的原材料的劳动要计算在内是很清楚的,对于机器设备的消耗也是明确的。事实上,如果机器设备是租用的,就要计算交付租金,这租金就是再生产机器设备、原材料的费用。现在按我们对土地等自然物的再生产也要通过劳动,从而也有价值的理解,因此,地租(广义的地租包括污染费、资源费)就是再生产土地肥力的费用。

  工资是再生产劳动力的费用,但如果不是请的帮工,业主自己的劳动的应得,一般就把它看成是经营利润。所以,在简单商品经营中所谓的利润,实际上是自己付给自己的工资,是用于再生产劳动力的费用。

  第五,利息就是时间价值

  按我们的观点来看,地租(广义的地租包括污染费、资源费)就是再生产土地肥力的费用。而特租金作为再生产机器设备、原材料的费用,就应既包括机器设备折旧费,还应包括使用资本的利息。这是由于边际成本递增规律作用,再生产同样的机器、原材料等资本品,需要的支出增加的结果。这就是所谓的时间价值。同样一万元,一年后就应该按再生产费用计算,要加上增加的成本支出,这增加的支出,就是时间价值,利息就是时间价值。

  按照我们对劳动价值理论的新解释,就很容易说明,生产中收支的平衡原理,即:按生产过程劳动创造的价值出售形成的生产者的收入,等于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消耗所表现的一定的支出。

  §2收入最大化和生产者均衡

  生产过程形成收入,而收入又要反过来进行分配,再进入生产。为了简单起见,我们假定所有的收入都用于各种生产要素的投资,以便进入再生产。那么,一个简单商品生产者,为了再取得尽可能大的收入,应该如何分配自己收入,转为新的投资,才能取得收入最大化,达到生产者的均衡呢?

  1.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和一种可变生产要素的合理投入

  首先我们考虑在在短期内,只有一种要素可以变动,其余的要素都固定不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把全部收入都投入这种要素,就能达到新一轮生产的收入最大化呢?

  例如,给一块一亩地庄稼施肥,是否施上的肥料越多,产量就越高呢?实践告诉我们,情况并不是如此。事实是,开始随着肥料的增加,土壤结构得到改善,增加了其肥力,产量会以递增的比率上升。若不断增加施肥到一定程度,肥力过大,超过庄稼成长的需要,产量不仅不会增加,反而会下降。

  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不只农业生产如此,其他生产也同样如此。由此,我们可以概括出这样一条规律:在一定技术水平条件下,若其他生产要素固定不变,连续投入某种生产要素的投入量,在增加超过一定限度时,总产量的增加会出现递减趋势,即产出增加的比例小于投入增加的比例,这就是生产要素报酬递减律,亦称边际收益递减规律(lawofdiminishingmarginalreturns)。

  在这里要说明的是,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要发生作用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1)生产要素投入量的比例(即所谓技术系数)是可变的。这就是说,在保持其他生产要素不变而只增加其中某种生产要素投入量的时候,要素边际收益才发生递减,如果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量按原比例同时增加时,边际收益就不一定递减。

  (2)技术水平保持不变。如果技术水平提高,在保持其他生产要素不变而增加某种生产要素时,边际收益也就不一定递减。

  (3)所增加的生产要素具有同样的效率。如果增加的第二个单位生产要素比第一个单位的更为有效,则边际收益也不一定递减。

  根据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我们可以画出边际产量(MP)、总产量(TP)和平均产量(AP)三条曲线,由下图可以看出:总产量、平均产量和边际产量之间的关系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在资本量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劳动量的增加,最初总产量、平均产量和边际产量都是递增的,但各自增加到一定程度以后就分别递减。所以总产量曲线,平均产量曲线和边际产量曲线都有是先上升而后下降。这反映了边际收益递减规律。

  第二,边际产量曲线与平均产量曲线相交于平均产量曲线的最高点。在相交前,平均产量是递增的,边际产量大于平均产量(MP>AP);在相交后,平均产量是递减的,边际产量小于平均产量(MP<AP);在相交时,平均产量达到最大,边际产量等于平均产量(MP=AP)。

  第三,当边际产量为零时,总产量达到最大,以后,当边际产量为负数时,总产量就会绝对减少。

  从上面分析可知,在生产一种产品所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中,除一种生产要素外,其余要素固定不变,只有一种要素可变情况下,随着可变要素逐渐增加,由于边际产品变化要经历递增、递减,最后变为负数并由此规定了平均产量递增、递减和总产量递增、递减过程,因此就可以把劳动量投入分为三个区域:Ⅰ.投入劳动从零增到平均产量达极大前止;Ⅱ.投入劳动从平均产量达极大增到总产量极大.Ⅲ.投入劳动在总产量已达极大以后,总产量已开始绝对减少.

  显然,Ⅰ区域和Ⅲ区域都不是一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投入范围,因为在Ⅰ区域,边际产量大于平均产量,增加这种可变要素,不仅可增加总产量,还可以提高平均产量。而在Ⅲ区域,边际产量小于零,增加这种可变要素,会使总产量绝对减少。

  所以,在其他生产要素不变的情况下,一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投入只能在Ⅱ区域内进行选择。至于应选择该区域的哪一点,则要视生产者的目标而定。如果生产者的目标是使平均产量达到最大,那么,可变要素增加到边际产量曲线与平均产量曲线相交点B’相对应量就可以了(图上为F2)。如果生产者的目标是使总产量达到最大,在产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也就是总收入最大(图上为C),那么,可变要素量就可以增加到边际产量等于零(图上为F3)。如果生产者是以纯收入最大化为目标,那就还要考虑成本因素。总产量为最大时,纯收入也不一定最大。劳动量增加到哪一点所达到的产量能实现纯收入最大化,还必须结合成本和产品价格来分析。在产品价格和和单位产品成本不变时,可以说总产量为最大时,也就是纯收入最大(例图上为C)。

  2.在技术系数可以变动情况下,各种生产要素的最适组合

  现在进一步研究可变比例生产函数的多种要素投入。在技术系数可以变动,即各种生产要素的配合比例可以变动的情况下,这各种生产要素按什么比例配合才能达到收益最大化呢呢?

  为了进行再生产,就要把收入再用作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设生产需要的各种生产要素土地S、资本K和劳动L的价格或者费用分别是PS、PK和PL。由于收入是一定的,由此用于支付某种要素的数量越多相应地能够用于支付其他要素的数量就越少。而随着数量的增加,该种生产要素的边际收益递减;与此同时,相应地递减的生产要素的数量使其际收益递增。为了使得他花费一定的费用所换得的各种生产要素收益之和即总收入达于极大值,他将调整其买进的各种要素的数量,将用于边际收入较低的那一单位的货币转过来用于边际收入较高的那一种要素,直到他用于各种商品的边际收入之比等于它们的价格之比;或者换一种说法:他花费的每一元钱所取得的的每种要素之边际收入都相等。

  MRS/PS=MRK/PK=MRL/PL

  =单位货币的边际收入

  在这个时候,他花费一定量收入于S、K和L所得到的收入总和已达到极大值。如果再改变这一组合,将移用于某种生产要素的钱去增加用于另一种生产要素,就会使得因少用于前一种要素所损失的收入,超过他多用于一种要素所增加的收入(因为生产要素边际收益递减)。因此在这时,他不会再改变其购入的S、K和L的数量,亦即生产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决策行为已达到均衡状态。所购各种要素的边际收入之比等于它们的价格或单位费用之比,这就是生产者均衡的条件。

  如果科学技技术发生变化,比如说,由于机器设备的改进,使资本边际收益MRK提高,而土地的边际收益MRS和劳动的边际收益MRL不变,于是(MRK/PK)>MRL/PL和MRS/PS,即花费同样的钱用于机器设备比用于劳动和土地所得的收入要大。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就会将原来用于土地和劳动上的一部分钱转到用于购置机器设备上来。这样转移的结果,由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MRK下降,而MRL和MRS上升,最后又达到花费的每一元钱所取得的的每种要素之边际收入相等,达到生产者新的均衡。

  生产者均衡的这个条件也可以通过等产量线与等成本线的分析来得出。所谓等产量线(isoquantacurve)是表示两种生产要素的不同数量的组合可以带来相等产量的一条曲线,或者说是表示某一固定数量的产品,可以用所需要的两种生产要素的不同数量的组合生产出来的一条曲线。

  根据等产量线的含义,从等产量线上一点向下作一定数量的移动,如从A点到B点,产量不变,这就是说增加一种生产要素(劳动)所增加的产量恰恰弥补了因另一种生产要素(资本)投入的一些减少而损失的产量,即MPL·△L=MPK·△K,一个增加,另一个必须减少,这种一种生产要素可以由另一种生产要素所代替而保持产量不变,经济学上称为边际技术替代率。上述劳动对资本的边际技术替代率MRTSLK=△K/△L=MPL/MPK。因此,也可以简单地说,等产量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并凸向原点的曲线,是因为边际替代率递减。等产量线上任一点的边际替代率,从几何学意义上看,是过该点作等产量曲线的斜率,因一个增大,一个减少,因此是负值。(图4-4)

  在同一平面图上有无数条等产量线,并且在同一平面图上,任意两条等产量线不能相交。因为每一条等产量线代表一种产量水平。而且离原点越远的等产量线所代表的产量水平越高。如果说有两条等产量线相交于某一点,那么在这一点上就有相等的产量,显然这与不同等产量线代表不同产出水平相矛盾。

  等成本线(isocostcurve)也称企业预算线,是一条表明在生产者的投入的费用与生产要素价格既定的条件下,生产者所能购买到的两种生产要素数量最大组合的线。

  等成本线表明了厂商进行生产的限制条件,即它所购买生产要素所花的钱不能大于或小于所拥有的货币成本。大于货币成本是无法实现的,小于货币成本则无法实现产量最大化。

  等成本线可以写为:

  M=PL·QL+PK·QK

  上式也可写为:

  QK=M/PK-PL/PK·QL

  这是一条直线方程式,其斜率为-PL/PK。

  在要素价格给定时,每个总成本都有一条等成本线。

  在图4-5中,连接AB两点的直线就是等成本线。在等成本线上的任何一点都是在货币成本与生产要素价格既定的条件下,能购买到的劳动与资本的最大数量的组合。

  图4-5中的等成本线是在厂商的货币成本和生产要素价格既定条件下作出的,如果厂商的货币成本和生产要素价格改变了,则等成本线就会变动。如果生产者的货币成本变动(或者生产要素价格都变动),则等成本线会平行移动。货币成本增加,等成本线向右上方平行移动;货币成本减少,等成本线向左下方平行移动;如图4-6所示。

  把等产量线与等成本线合在一个图上,那么,等成本线必定与无数条等产量线中的一条切于一点。在这个切点上就实现了生产要素的最适组合。如图4-7所示。

  在图4-7中,三条等产量线,产量大小的顺序为Q1<Q2<Q3。等成本线AB与Q1相切于E,这时实现了生产要素的最适组合。这就是说,在生产者货币成本与生产要素价格既定的条件下,OM的劳动与ON的资本结合,能实现收入的最大化,即既定产量下成本最小或既定成本下产量最大。

  为什么只有在这个切点时才能实现生产要素的最适组合呢?从图4-7上可以看出,只有在这一点上所表示的劳动与资本的组合才达到在货币成本和生产要素价格既定的条件下,产量最大。在比它离原点远的无差异曲线Q3所代表的产量水平大于Q2,但等成本线AB同它既不相交又不相切,这说明达到Q3产量水平的劳动与资本的数量组合在货币与生产要素价格既定的条件下是无法实现的。而在比它离原点近的等产量线Q1,,虽然AB线同它有两个交点C和D,说明在C和D点上所购买的劳动与资本的数量也是货币成本与生产要素价格既定的条件下最大的组合,但Q1<Q2。C和D时劳动与资本的组合并不能达到利润的最大化。此外,Q2除E之外的其它各点也在AB线之外,即所要求的劳动与劳动资本的数量组合也在收入与价格既定的条件下是无法实现的。

  根据以上的分析,要素投入的最优组合发生在等产量线和等成本线相切之点上,即要求等腰三角形产量线曲线斜率与等成本线的斜率相等。由于等产量线的斜率等于边际技术替代率,且为负数,等成本线的斜率是要素价格之比的负数,因此PL/PK=MRL/MPL,即:MRK/PK=MRL/PL,同前一种分析方法所得结论相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