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办理指南(试行)》,我认为该办法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限售股的解禁问题,限售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解禁不如建立一个专门的限售股交易市场,因为对交易对象的限制不如对限售股的流动性作一下限制。限售股交易市场的设想是这样的:限售股解禁之后,不管减持多少,都必须通过限售股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这个市场是对所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开放的,与现行的股票二级市场有所区别的是,限售股在这个市场中交易以后,交易的买方对所买入的股票必需有一个冻结期,也就是说购买的这些股票并不能马上就能够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而是要在买入的那一刻起,买入者要持有一定的期限,这个期限可以定为1年、2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正是这个期限的存在,限制了限售股的流动性,与现行的二级市场有了本质的区别。通过限售股交易市场交易以后,对原持有者来说实现了流通,而对于新的持有者来说,并不能马上实现流通,所以这样的解禁方式是最为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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