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 5 月 28 召开的大连市《 2008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宣贯大会上获悉,市建委要求我市为地震灾区建设安置房的生产企业不能不要钱,也不能乱要钱,必须执行《 2008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范计价。我市已为安置房的生产企业首批拨款一亿元。
据了解, 目前,建设市场工程建设计价依据约束力不强,招标报价、合同价、结算价互相脱节,施工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国家、省制订的计价依据。工程造价失控较计划经济时期更为严重等现象极为普遍。如: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审计和工程结算上缺乏依据无所适应,造成许多纠纷,施工企业在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签订和预结算时,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各届定额做为参考。造成了建设工程造价形成有失公允,预算混乱,同时,随着新技术、新规范、新材料、新工艺的出现,尤其是建筑市场快速发展,现行的消耗量定额的项目、水平也需要进行调整。《 2008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出台,适应了建筑市场经济发展变化的需要。
近日,从灾区返连的 市建委造价处初家君说,我市为地震灾区建设安置房的生产企业不能不要钱,也不能乱要钱,必须执行《 2008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范计价。
另据了解,28日,市财政已为灾区过渡 安置房生产企业拨付资金1亿元。
此前,我市各相关生产企业和各级政府都对安置房任务表现了极高的爱国热情,企业表示,国家有难,我们义不容辞,全力以赴生产,不为赢利,资金能垫多少垫多少,垫不了的借高利贷也不能让生产断档。金州区政府表示,如果市财政不到位,区政府将先行垫付。市政府更是打破常规,在短时间内完成资金的审批。
市政府表示,生产安置房虽然不为赢利,但政府会保护企业的积极性,决不能让做贡献的企业赔本。
据了解,安置的合同价约每平方米 500 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地验收合格后,国家将给予每平方米 350 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