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日,《法人》杂志社记者朱文娜的报道《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称“据悉,西丰县在兴建土特产品交易中心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严重违法现象:一是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具有很大的盲目性;二是不按规定办,直接将该地块给了某开发商;三是少缴土地出让金一亿二千多万元,造成巨额财政流失。”这些情况至今也无调查结论?
被拆迁户赵俊萍那首短信触到了张志国痛处,权欲的恶性膨胀让他不惜动用一切资源来维护“官威”。张书记认为,他的权力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在西丰,法律条文不能作数,因为张书记就是“法”。你一个小商人赵俊萍想在西丰混,就不要“胡言乱语”,否则就收拾你。
如今网络流行着张志国一句名言:“你还想在西丰混不?要想混,就别跟我提拆迁补偿!”
公民权益如何体现?在张志国眼里,侵犯公民权利算不得什么,你有言论自由,我有权力在手,你敢得罪“县太爷”那是自找苦吃。
西丰在他的领导下,专制土壤肥沃,这不得不令人深思!
西丰百姓说:“人民公仆的形象,全部被他这样的人给糟蹋了”。
张志国下令拘传报道西丰事件的记者,公安从“立案”到“撤消”,仅4天时间,如此轻率又这般容易,立与撤只是嘴皮一张。法律被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国家执法机关沦为了他个人的护院家丁。
在“西丰事件”上,张志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西丰县委书记,其法律意识淡薄、违法行政,以言代法等,给铁岭地区乃至整个辽宁省都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铁岭市委做出对张志国责令引咎辞职处理及时正确,希望各级领导干部都能以此为戒,从中吸取教训。
“ 西丰事件”是“特权挑战法律”的典型,是好大喜功、政绩工程的怪胎,他留给人们将是深刻反省与思考!
张志国虽然已经被责令辞职,而当事人赵俊萍却还在狱中服刑,西丰县大市场真相何时才能公布,许多真相还未暴露,公众希望铁岭方面早日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