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们社会维护‘正义’特别难?


  何为正义,的确存在多种解释;柏拉图认为:‘各尽其职就是正义’;乌尔比安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应有权利的稳定的永恒的意义’;凯尔森认为:‘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虽然学者们对‘正义’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正义是‘公平和公正’的规则却是共同的。人是正义反映的主体,也是评价正义的主体;所以个人得到与他人平等的地位、待遇,实际就是社会的正义(公平)原则。

  自从改革开放后,我们社会给人的感觉是‘正义’没有了;由于社会到处存在‘不公’,所以老百姓呼唤‘正义’;这些呼唤实际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悲鸣’。而与此同时,有的领导者却认为‘正义’是存在的;因为‘正义’的存在,所以自己才能感到‘温暖’。如我们社会的高管,年薪6000多万;老百姓年薪一万不到,这在老百姓那里肯定是‘非正义’的。可我们的高管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这是‘正义’的;因为市场经济的原则就是要两极分化。由于用不同的标准、角度和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其观察和得出的‘正义’结论往往是不同的;所以同一件事能产生‘正义’与‘非正义’的看法。

  正因为如此,我们社会上‘维护正义难’实际是指‘非权力者’的‘利益缺失’问题。如付家坡长途汽车站对待我的事,就是一个根本性的原则问题;我反对车站人员随意插队,在我们这些非车站人员来说是‘正义’;因为大家都要公平购票。然而在车站人员那里,‘以权谋私’是正常的;你们对我们‘以权谋私’进行监督就是‘侵权’,所以她能对我指责插队之事恼羞成怒;就是因为她不仅不认为自己错了,反而认为监督他们就错了;所以车站全体成员‘同仇敌忾’,完全是加倍报复性的心理使他们置法律而不顾。

  就此事来说,虽然的确不存在绝对正义的概念;权力者也可以按自己的‘正义’理解而执行‘正义’。但一个职业道德的问题,使付加坡长途汽车站的问题又产生了新的‘非正义’;因为你侵犯了我们作为乘客的权益。

  是啊!如果付家坡长途汽车站有职业道德的话,当时就应该给我赔礼道歉;故而矛盾也就不会激化。可他们竟然利用工作之便,对乘客的权益大肆侵犯;使你成为他们泄愤的靶子,这就不是职业道德的问题;而是完全没有法律意识的概念。平常飞扬跋扈惯了,所以遇到监督当然也就要置对方于死地。看我们社会的腐败分子,你如果要是举报了他(她);他们的行为与付家坡长途汽车站一模一样,不仅打击报复;而且是置于死地的打击报复。

  我身边曾有一位民主党派人士举报自己的领导腐败,结果上级部门把信转到这个领导的单位了。而这个收受贿赂的领导,竟然并不是先搪塞自己的受贿行为;而先把这位民主党派人士搞臭。中国人有个原则,先把你搞臭了;矛盾转移了,自然也就没有人追究领导的受贿了。付家坡长途汽车站也是这个套路,明明是它的工作人员被我监督而故意与我争吵不对;它竟然能放风说是我打了她,这可是全天下最泼妇的手段;如果你糊涂了,他们就可以浑水摸鱼而打击报复你。是啊!它们如果是有职业道德的话,刚开始就应该给我赔礼道歉;不就没有后面的争吵了吗。后来是我高姿态准备走了,他们竟然能置法律而不顾限制我的自由;这就不是职业道德的问题,而是法律保护‘权力者’的‘强权政治’造成的。

  是啊!当初那位民主党派人士后来被他的领导强制性下岗了,而且半年没有发生活费;这明显的‘非正义’行为竟然没有任何领导敢主持正义。当时该企业的职工愤愤不平,这是什么社会呀;正义遭打击,而腐败却被提拔。然而当时没有谁敢说,就连我们的政府部门只能对民主党派人士深表同情;却没有人出面干预,因为干预的政策没有;当时的政策要求是全力支持企业的任何改革,哪怕是违法的也要支持。由于强弱两边对‘正义’的概念不同,所以吃亏的肯定只能弱势群体。我在付家坡长途汽车站维护正义,却使自己遭受巨大的损失;就是因为在这里我是弱势群体,而‘以权谋私’的车站工作人员却是强势;结果只能是我吃亏。如果我要去打官司,同样也是一个没有结果的糊涂官司;因为我们的法律也不支持弱势,所以我们社会的冤假错案多就是如此。

  温家宝总理在两会记者会上回答记者说:“我可以明确地说,社会主义民主归根结底是让人民当家做主,这就需要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就是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就是要在平等、公正和自由的环境下,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人的创造精神和独立思维的能力”。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主要是对“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确认;这是我们在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的理论定位,使我们一直迷惘的价值观有了明确的视野。

  然而由于我们长期追求的‘以权谋私’,所以我们的‘强权政治’深入人心了;不是我们社会不维护‘正义’,而是我们的很多领导支持的‘正义’是强权政治;所以我们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侵犯很难维护。因为领导干部对此放之任之,而老百姓也多是忍之。正是这种弱势群体‘正义’的迷失和放弃,使我们社会维护这个‘正义’是‘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