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八部委聯合治理互聯網違法地圖 谷歌表示配合
光躍評點:涉及國家安全該治理行動不需要法律基礎。
核心提示:針對互聯網地圖錯漏涉密問題突出的情況,國家保密局等八部委聯手在全國範圍內展開專項治理行動。據悉,部分電子地圖把我國大片領土標到國外或是把一些敏感的不宜公開的,甚至是涉及國家秘密的資訊標注在地圖上。谷歌表示該治理行動缺乏法律基礎。
互聯網地圖市場寡頭壟斷
國家測繪局副局長閔宜仁認為,互聯網地圖出現錯誤,不僅損害消費者利益,而且損害國家利益。他說:“互聯網地圖也是國家版圖的主要表現形式,錯誤的國家版圖容易引起我們外交上的被動。”對於這樣的看法,谷歌中國並不同意——谷歌中國堅稱目前國內在互聯網地圖的立法上還在進行中,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什麼是違法違規,因此專項治理行動本身就缺乏法律基礎。
“事實上,政府的相關領導與工作人員還經常來谷歌公司,就如何制定互聯網地圖法規的細節問題進行研討。互聯網的發展經常走在法律的前面。”谷歌中國發言人如是說。不過,另外幾家大互聯網地圖提供商卻不願對此事表態。
谷歌中國高調反駁國家測繪局、外交部、公安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等八個部委的專項治理行動,其背後是有原因的。經記者調查,谷歌中國是從北京圖盟科技有限公司購買的地理資料。該公司不但擁有互聯網內容經營的ICP許可證“京ICP030699”,同時還擁有國家測繪局頒發的電子地圖運營服務商審圖號:“GS(2007)360”。
據最新的中國互聯網協會與中國電腦用戶協會研究顯示:圖盟在地圖搜索技術服務市場上的佔有率達到了53%(包含了谷歌中國、新浪愛問、搜房網等網站流量的總佔有率);而其競爭對手——北京圖為先科技有限公司(審圖號:“GS(2006)781”)的佔有率為41%;兩家公司在互聯網地圖市場幾乎形成寡頭壟斷地位。
法規急需監管部門明確解釋
有人提出這樣的疑問:國家測繪局頒發給兩家電子地圖運營服務商的審圖號是否可以隨意借給別家網站使用?例如谷歌地圖使用圖盟的審圖號,是否法律允許?
“這有點像馬路上開套牌車一樣,看上去好像合法,仔細檢查就露餡。”戰國策分析師楊群這樣評論。
另外,依據去年8月頒佈《地圖審核管理規定》規定對下述兩種行為進行禁止:一是未按規定送審地圖的或者擅自使用未經審核批准的地圖的行為;二是經審核批准的地圖,未按審查意見修改的。有上述行為的,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上述規定既適用于傳統地圖,也適用於電子地圖。
楊群認為,另外一個需要理清的重要問題是:經政府批准資質地圖的公司向第三方公司提供的地圖資料是合法並經過審核批准的,但第三方公司(如谷歌中國)在這個基礎上進行修改、添加等二次加工之後的新地圖,是否需要各級測繪部門再次審核與批准?
“這個問題關係到很多互聯網地圖業務的生死。”楊群這樣說。 (本文來源:東方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