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信奉马克思主义,其指导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当然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有个中国化问题,有个结合中国国情的问题。这点我是认同的!但不是所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都需要中国化,都需要结合中国国情。马克思主义有的理论具有普世价值,带有普遍意义,不存在结合哪国国情的问题。如果马克思主义所有的理论都需要结合本国国情的话,那么马克思主义只能为英国所专用。因为马克思的理论,特别是《资本论》主要是以当时英国社会状况写成的。可惜的是英国自打《资本论》写成出版到现在也没有用。
马克思主义理论分为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属于绝对真理部分,应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需要结合实际的问题。这部分主要是指其基本理论和社会发展基本规律部分,如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等。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这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理论,不管你是什么国情,也是必须遵守的。还有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观点,即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运动的自然规律,也是不管国情有多大差别,都必须认真遵守,虔诚尊重。这也不存在结合国情的问题。
可是当时我们共产党人却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上结合起国情来了,搞起了中国化。结果使中国社会发展不但没有前进,相反从1949年到1978年还倒退了30年。
马克思说:“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规律。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这句话分明告诉共产党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告诉共产党人,人类总体历史进程是不可超越的。对于马克思这个既是辩证唯物主义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是不需要结合国情的,不需要中国化的,只是照办就是了。可是我们党却把它中国化了,把它框进了中国国情,其最后可悲的结果大家皆知。
1949年解放后,我们党进行了较为彻底的土地改革,粉碎了2000多年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建立了以土地等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中国从此由旧民主主义革命过渡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彻底的土地改革,打破封建社会生产关系,没收官僚资本,保护民族工商业,发展资本主义。新民主主义发展的目标是过渡到社会主义。
如果当时我们中共党人好好学习一下马克思的《资本论》,认真领会一下马克思说的这句话,不是过早地急于搞社会主义改造运动,让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中国发展时间更长些,更成熟些,恐怕也不会有近30年时间的补课。有人说我们改革开放就是在补资本主义这一课。这种认识不对,确切地说我们在补新民主主义这一课。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犯两个错误。
一个是违背了马克思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的理论观点。人类社会的发展,首先是要合规律性,其次才是要合目的性。我们当时只记得人类社会发展要“合目的性”,即合乎我们要建成社会主义的目的,因此不顾人类社会发展首先要“合规律性”的客观要求,在新民主主义建成刚刚3年,即从1953年开始,迫不及待地硬性过渡到社会主义。
二是违背了“人类总体历史进程是不可超越的”的自然规律,把人类社会按自然规律发展封建主义过后,应该是资本主义这段历史阶段硬生生地砍掉了,让中国社会从封建主义一步跨进社会主义(也曾搞过一段共产主义性质的大跃进、人民公社)。这种超越了人类总体历史进程的做法,无视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最后只能是自食恶果,让我们国家和人民付出30年痛苦的代价。
这种过早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痛苦代价,就是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国情结合的结果。当时我们急于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理论口实,是我国的社会性质是半封建半殖民地,认为这种社会性质不适合走资本主义道路,必须马上建成社会主义。这是大道理与小道理的关系问题,是大道理服从小道理,还是小道理服从大道理的问题。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大道理,中国国情是小道理,小道理应该服从大道理。即中国国情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是小道理,中国再怎么特殊也不能违背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
所以我们说,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不需要事事都与国情相结合的问题,不应该不分具体情况的把马克思主义所有理论都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