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博客实名制步入信息产业部议事日程且实名试点有望启动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发了广大网名的热切关注。由《新文化报》和搜狐的网上联合调查显示,截至11月1日,实名制赞成者占25%,反对者占75%。(《南方周末》11月2日)
博客在中国的火暴逐渐使其带上了传媒的色彩,网络传播的特殊性,例如把关机制的欠缺等,使得网络空间的话语环境问题赫然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注意是未可厚非的。然而,实名制的必要性与合理性问题尚须论证,由此引发的争论也就具有了相当的参考价值。
博客实名制的合理性是存在的。它的推行对于减少网络不文明行为、净化网络空间、建立公民信用体系均有裨益。但是,倘若我们最终发现为此付出的代价是言论空间的抑制甚至是扼杀的话,这个“裨益”的含金量也就要大大降低了。略谙互联网技术的人都很清楚,以现有的技术定位污秽言论的散布者并非难事。那么,将实名制定位在解决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空间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
对于那些公众人物而言,实名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当然也不排除极个别的公众人物选择匿名,但是,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大众,都一样享受着匿名为他们带来的空间与方便。即使是实名博主,他们在涉及到自己不愿直言的隐私时,也是极尽含蓄朦胧之能事。每个人都有作为个体最私密的部分,个人隐私不受侵犯更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拒绝实名制与惧怕对言论负责是两回事,不可混为一谈。不做违法的事,不说昧良心的话,当然是没什么可怕的。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也是应该和必须的。当下网络不文明行为甚嚣尘上的情况急待改善,为增强公民共建文明网络的意识,国家大力号召加强对“八荣八耻”的学习,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问题的关键在于,净化网络空间是否就必须通过这种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事实上,混乱从来就不是产生于话语权的过剩,而恰恰产生于话语权的缺乏。任何一项措施的推行只有以人民的需求为基础,自下而上达成共识,才是健康的、合理的。而现在情况却是,大多数人并不欢迎这种所谓的“博客实名制”。可以说,以政策性手段推行“博客实名制”的时机尚未成熟。
另外,博客实名制的合法性是值得置疑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享有言论自由,那么人民就拥有自由选择网络写博方式的自由,无论是匿名还是实名都是受到现有法律的支持与保护的。实名制不仅涉及到个体信用度的监督更涉及到个体的隐私权,如果说博客实名制已是未来中国博客的必然命运的话,那么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则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