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法官审案 “审丢”法律威严


周明华

法官剃光头,不予提拔。17日,河南荥阳市法院召开媒体发布会,公开该院绩效考核办法。该院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得佩戴项链、耳环、手镯(链)、领饰、信物等饰物;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文身、染指甲,男干警不得留长发、蓄胡须、剃光头。“着装礼仪直接关系着法官的形象和审判的权威。”荥阳市法院院长杨发群说。 (6月18日《河南商报》)

    强调公职人员要注意自身的形象,不染彩发,不剃光头,这样的规定或许大家都觉得不是新闻了,或者说早已“审禁令疲劳”了。但法官剃光头,不予升官,这一招倒是很有想像力。可以说这对那些背靠着法庭懂得主张个人权力的法官来说,刺激效应应该不小。因为,纵使夏天光着头凉爽安逸,行走在大街上说不定还会赚回几次注目礼,但这些虚无缥纱的外在光环,让自己的“法阶仕途”从此黯然无光,相较之下,想剃光头的法官会在权衡之后留下那头黑发的。

这样留下的不仅是自己头上的黑发,还留下了法庭的威严。法庭是啥地方?它不是让人戏闹和搞笑的娱乐休闲场所,也非权威与幽默夹杂的尴尬之地,它是一种不折不扣的为公民伸张正义的地方,这一性质决定了法庭始终与严肃相伴。光头法官在原告和被告的面前出现,即便自己法条娴熟、一脸正气,也会给在场的人一种随意、不严正的感觉。因为,法官是践行法律的使者,是威严与正义的化身。如果这一最基本的职业操守都无法把持的话,公民真的有怀疑法官能否公正执法的理由。

或许有人会说,剃咱的光头干卿何事?你约束俺的“光头欲”,实则是侵犯俺的个人权利自由,因为这是俺的“打扮权”亦即“光头权”哟。当然,目前法律的确未硬性规定法官不得光头审案,但“法不禁”并不等于就是法在提倡。况且荥阳市法院的使出的这一招,也非一招出手就要吊销“光头法官”的执照,而只是掐断其仕途的上行通道,这咋看咋不过分。如果真有人对升官看得超级淡泊,那你继续光着闪闪的脑袋去审你的案子吧!反正你是失去法堂权威的直接“制造者”,不可能你在公共心目中的形象会不降反升的。

另外,在中国司法传统文化的语典中,真难替“光头法官”们找到一个褒义词,基本上都是贬义词。光头不仅在司法机关内部显得相当扎眼、不入流,就是在普通老百姓中间,“光头”似乎也只是一介“草猛”的代名词。大不了一些“光头”颇有点江湖气息,哥们义气重一点罢了!这与站在法庭之上的公正、威严的法官形象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