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缘何要倒在“下山路”上


       已过知天命之年的孙慎普原是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水务局局长,很快就要退居二线。然而,他同许多贪官一样,由于把持不住自己,晚节不保而身陷囹圄了。日前,孙慎普被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6万余元。(6月17日《检察日报》)

    从孙慎普的犯罪历程来看,由于升官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他就想借助手中的权力在退居二线之前多捞点钱来弥补一下,结果打错了算盘。

    这让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则哲理故事。说的是一位70岁的外国老翁带着儿子千辛万苦登上了珠穆朗玛峰。站在峰顶他高兴地给90多岁的老父亲打电话。老父亲电话里告诫儿孙:“不要高兴得太早,上去了不算成功,只有平安下了山,才算成功。”

    人生与登山同理。一个领导干部取得事业上的成就,走上一定高位也不能算是最后的成功,只有善始善终,走好“下山路”,到年老身退后,才算最后的成功。试想,走上犯罪道路肯定不是孙慎普的初衷,他能在几个部门“一把手”的位子上任职长达十几年,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充分说明他的思想道德修养及自律意识是很高的,但为什么到了临退二线时思想蜕变来个最后的疯狂呢?为什么没能把“清白”之身一直保持到最后呢?为什么非得用最后的耻辱来玷污余生的光阴呢?他在忏悔书中是这样说的:“政治上进步没有希望,自然想退路多一些,一心想着离岗后再干点事,先攒些资金,为将来发展积蓄后劲。”可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自然会偏离了自己的人生轨迹,落得个倒在“下山路”上的悲惨下场。

    然而,细想想,倒在“下山路”上的官员,孙慎普并不是唯一的。因此,剖析此类腐败现象时,我们绝不能总是停留在对其的“叹息”之上,而应更深层地反思和警醒。

    有的领导干部前半辈子可以说是“春风得意”,然而,后半辈子由于种种原因,发展难免受到限制,有的处于稳定状态,有的为官从政时间有限,有的要转移领导岗位。对此,一些人心理难以保持平衡,自叹政治生涯“已到黄花落叶时”,出现“船到码头车到站”的失意感,心灰意冷,在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出现逆转,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有些领导干部回想过去,比比别人,总感到长期以来自己吃苦太多,饱尝了与妻子儿女分居两地之苦,超负荷工作之苦,工作和生活环境紧张之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之苦,疾病缠身之苦,由过去想吃苦,能吃苦,会吃苦到现在怕吃苦,开始讲排场,比阔气,赶时髦,想“后路”,以至不该去的地方去了,不该办的事情办了,不该拿的东西拿了,别人没有享受的他也享受了,其结果不言自明。

    毛泽东曾经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作为“人民公仆”,就应当终身为党的事业而奋斗,即使要退居二线,也要注意保持“晚节”,多些“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心态,多学学周恩来“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时刻提醒自己“慎终如初”,走好人生的“下山路”。否则,孙慎普的今天就可能是你的明天。

    新闻链接:山东一水务局长“贪婪成性” 晚节不保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