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缺性、竞争与产权
谢作诗
沈阳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邮编:110034
(《金隆》2003年第2期)
我们常常以为,在公有产权下就没有竞争,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是缺乏竞争的。其实不然。竞争是与稀缺性相伴而生的,竞争无处不在。只要存在稀缺性,那么在任何一个非鲁宾逊一人的世界里,就总是包含着竞争。
在私有产权下,任何人要得到物品和服务,都得付最高的价钱;任何人只需要付最高的价钱,就可以得到物品和服务。所以,在私有产权下人们为增加利润而竞争,尽可能地增加自己的财富。在私有产权下,只要有足够的利润回报,是不愁有活没人干的;在私有产权下,是不愁没有创新激励的,是不愁人们找不到活干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有了极大的丰富。物质和精神产品极大丰富,这可是与私产的激励大有关系的。
在公有产权下,是没有为利润而竞争的机会的。没有了为利润而竞争的机会,人们就转而为升官而竞争,为更多的休闲而竞争。
要知道,资源名义上可以公有,但受交易费用的局限,不可能由全体所有者共同决定其使用。决定公有资产使用之当事人是可以从中获得控制权收益的。巴泽尔讲:“任何有价值的资源,都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大师之见呀。
决定公有资产使用的是些什么人呢?不是别人,正是官员。所以,私有产权得不到切实的保障,或者推行公有产权,官本位就泛滥开来。
私有产权得不到切实的保障,或者推行公有产权,升官就构成强激励。公有产权下官员数量是很多的。你看,无论单位大小,有老总,有几位副老总,甚至还要有几位老总助理。可不要只看到官员众多的负面影响。在公有产权的局限下,官员众多是有其正面功效的。在公有产权下,没有了利润激励,升官就成了为数不多的可供选择的几种正面激励之一了。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各行各业,业务做得突出的个人,我们常常要对其挂个一官半职以示嘉奖。道理即在于此。
注意:我没有说在公有产权下,官员都是以生产力标准被选上去的,我也没有说在公有产权下,多数官员是以生产力标准被选上去的。我只是说,在公有产权下,升官是为数不多的可供选择的几种正面激励之一。
但是,一个社会中,官员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只能是升官无望。在公有产权下,那些以生产力标准被选上去的官员就更是少数了。升官无望的人们,只能转而去竞争休闲,去偷懒。提起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我们总能想到那出工不出力的场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争着干轻松的、干净的活,而不愿意干重的、累人的、脏的活。可不要以为偷懒就不是竞争,那也是在局限下争取利益最大化,也是要消耗体力和心智的。
当年四川农村,春天插秧,队里要抽一个人看水(管理水的意思,就是看水渠是否畅通,有没有漏水的地方),更多的人则要到田里插秧;秋天收割,队里要抽几个人在院场晒谷子,更多的人则要到田里打谷子。谁去看水,谁去插秧,谁去晒谷子,谁去打谷子,这可是竞争的结果。当年四川农村,冬天妇女是要积肥的。积肥的活,劳力上没有太多的局限,但是技术就大有讲究。若以体积记工分,她的草一定割得浅,装得也很松散;若以重量记工分,她的草一定割得深,甚至带了不少泥土。一天下来,一年下来,是有胜负之别的。有的工分高,有的工分低。这胜负之别,也是竞争的结果。
我这一代人,有幸既经历了传统的计划体制,又经历了改革开放后的市场制度。有了比较,就有了鉴别。很多事情,挥之不去。想当年大学毕业(并不太遥远,1987年是也),托运点东西是何等的费劲,很多的书和用品不得不忍痛割爱丢弃。今天,花个百八十块钱,就可以毫不费力地搬一次家。近日,朋友送我一袋大米。给的是票,要我自己到粮店去取。我因为很久没有骑自行车了,又想50斤大米是扛得动的,就径直去了粮店。卖米的小伙子见我是第一次光顾他的粮店,问我家住那里。得知我住在小区,主动要为我送米上门。他是扛着50斤的大米一路小跑到我住的四楼的。他的小跑告诉我,他为我送米的机会成本不小呀。
要是以前,这些是不可以想象的事情。同样的地方,同样的人,前后差异如此巨大,这是很引人深思的。
我们都承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产效率是高上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效率是低下的。无可否认,市场经济体制下生产效率高上是竞争的结果。但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效率低下可不是因为缺乏竞争的缘故。相反,这也是竞争的结果。
是的,一切都是竞争的结果,只是局限条件不同,竞争的标的物就不一样,效果也就不一样是了。
是的,竞争本身是不需要强调的,是不需要关心的。我们真正应该关心的,是以怎样的方式竞争。竞争与竞争不同。竞争并不都是带来效率的。有的竞争是生产性的、价值增值的,有的竞争是非生产性的、价值消散的。
一般说来,私有产权下的利润竞争是生产性的、价值增值的。要增加利润,最可靠的方法是降低成本、开发新产品和发现新市场。我们把这样的竞争叫做价格竞争。因此,价格竞争是生产性的、价值增值的。公有产权下的休闲竞争一定是非生产性的、价值消散的;一般说来,公有产权下的升官竞争也是非生产性的、价值消散的,因为在公有产权下决定升迁的标准实践上很难也很少是生产力标准。
这当然不是说有了私有产权,竞争就一定是价格竞争,就一定是生产性的,导致价值增值的。这也不是说在公有产权下,就没有生产性的,导致价值增值的竞争。事实上,在任何制度下,都会内生出一些安排,来导致价值增值和避免价值消散。但是,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为获得同样的价值,不同产权制度下付出的代价是不一样的。
阿尔钦讲:“产权与竞争是同一回事。”这话深刻,但不易理解。竞争是与稀缺性相伴而生的,竞争是与生俱来的,竞争又是需要进行筛选限制的。产权的作用主要在于对竞争方式进行筛选。产权既为竞争提供激励,又对竞争进行限制:激励人们用这样的方式竞争,限制人们用那样的方式竞争。
在国企改革的问题上,产权更重要还是竞争更重要,这是由来已久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产权最重要。没有所有权约束,就不可能有有效的公司治理,国企改革第一重要的是解决产权问题。另一种观点又认为:竞争最重要。相比较而言,我取第一种观点。这是因为:竞争无处不在,竞争是不需要强调的;重要的不是竞争本身,而是什么样的竞争——是价值消散的竞争呢?还是价值增值的竞争?这样看问题,产权就变得第一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