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法的反思:交警连闯7个红灯该不该?


   北京一考生午觉睡过了头。为不耽误其考试,交警连闯7个红灯,用6分钟将母女俩顺利送到考场。
  关于社会对考生的重视,交警的热情,我在这里无意评价。但对于交警的这种作法,我觉得大为不可。首先交警的任务是维持交通秩序,保持交通畅通,其次,交警作为一种社会的公共资源,有他的特定内涵,我们决不能为了一个考生的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对于交警不顾交通法规,连闯7个红灯,不但不应该提倡,而且应该坚决制止。
  有人会认为我这样说有点不近人情,但这就是社会秩序。如果一个考生因为午睡,而错过了考试,这应该是考生本身的问题。我们的交警,滥用特权,无视交通法规,连闯7个红灯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公共安全隐患。当坚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