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的争夺战进入地方立法层面!
深圳在制订《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称《条例》,《条例》明确提出金融业应成为深圳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预计到2020年,港深大都会的经济总量可达到1.1万亿美元,两地股票总市值可达10万亿美元,港深国际金融中心将成为与纽约、伦敦并驾齐驱的世界级国际金融中心。深圳作为港深国际金融中心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功能是连接内地市场,为内地提供国际金融投融资服务,香港则是连接国际金融市场,作为全球性的资金配置中心和全球性的人民币吞吐市场。《条例》提出成立由市长挂帅的深圳特区金融发展委员会。
上海拟出台《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将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过程的又一标志性事件。该条例的出台,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搭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框架,对接下来明确实施步骤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在出席第五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表示,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市正在起草一部条例,内容涉及一系列支持和服务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配套支持。
记者获悉,屠光绍所说的条例名为《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目前,该条例(草案)已下发至央行上海总部、银证保各上海分局,以及各类主要市场机构征求意见。
据了解,今年年初,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成立专项调研小组,负责起草《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4月底,该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下发,各机构意见将于6月上旬汇总后,由草案制定部门进一步修订。
据悉,条例(草案)的总体框架,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原则开始,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建设、监管环境和服务环境完善、金融体制及金融产品创新等做了全方位的论述。
知情人士透露,今年3月,上海市政府对在沪“一行三会”分支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通银行、银联等金融机构进行了一次规模空前的大动员,并向相关机构和部门布置了6个课题。具体包括:一、为更好地发挥市场机构的作用,推动上海重大金融创新和优化市场参与者结构,由上交所牵头,联合上期所、中金所等机构对“市场创新”课题展开研究;二、由交行牵头,联合银联、太保等金融机构对“机构创新”展开研究,以更好地使金融企业在产品和服务创新上发挥主导作用;三、由央行上海总部牵头对“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研究;四、由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制定一个地方性法规,营造有利于上海金融业发展的法制环境;五、由上海市发改委牵头研究如何更好地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此外还包括促进金融业服务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2008年5月6日,北京发布《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体系、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体系、立体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首都金融业的创新力、集聚力、贡献力和辐射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
《意见》明确了北京金融业的定位与工作目标:北京是国家金融决策中心、金融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通过建立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体系、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体系、立体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首都金融业的创新力、集聚力、贡献力和辐射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
此外,这份《意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北京金融业空间布局规划,未来北京将呈现“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金融业空间布局规划。另外,金融街和CBD(商务中心区)在北京金融发展中的地位,这次也给予了明确。
《意见》指出,深化“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总体布局,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强化金融市场建设,维护首都金融稳定和安全是首都金融业今后发展的指导思想。
“一主”是指金融街作为金融主中心区,要进一步聚集国家级金融机构总部,提高金融街的金融聚集度和辐射力;
“一副”是北京商务中心区(CBD)作为金融副中心区,是国际金融机构的主聚集区。加快北京商务中心区的核心区建设,提供适合国际金融机构发展的办公环境,提高国际金融资源聚集度。发挥朝阳区使馆、跨国公司、国际学校聚集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国际金融机构法人和代表处、交易所代表机构、中介机构聚集,集中承载国际金融元素,形成国际金融机构聚集中心区。研究针对国际金融从业人员聚集区的特色金融服务;
“三新”是新增海淀中关村西区、东二环交通商务区、丰台丽泽商务区为北京市新兴科技金融功能区。通过对新兴金融功能区的开发建设,优化首都金融中介服务环境、加快金融功能区的建设、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四后台”是加快推进金融后台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完成四个金融后台服务园区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海淀稻香湖、朝阳金盏、通州新城金融后台服务园区的征地拆迁和土地开发工作,推进西城德胜金融后台服务园区配套设施建设。
在优化金融政策环境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首都金融发展顾问委员会和首都金融系统研发联席会。
从金融数据可看出。金融业已经成为北京的龙头产业和支柱产业,2007年,北京市金融资产总量17万亿元,占全国将近一半。此外,金融业占北京市GDP的比重已达12.5%,为全国最高。
2007年,共有48家法人金融机构在京注册或新迁入京。截至2007年年底,在京注册的各类金融机构共751家,其中法人金融机构430家,各类营业性金融机构4224家。近年来,金融机构向北京聚集态势更为明显。
上海拟出台《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
屠光绍:上海正在起草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条例
上海金融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