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物质公平理论


虚物质公平理论

    为什么责权利关系要一致,如何配置责权利比例关系?这完全是个公平问题,需要有个公平理论和公平准则,因为不公平集中体现在三力剥削和责权利相离二大方面。

一、虚物质公平    

按照现代物理学成就,宇宙没有中心即宇宙中任何一点都不比其它点更优越,所有位置都是平权的。总体上讲,强弱地位之比较来自价值取向所区分的能力高低,人的能力高低是以社会价值取向为参考来区分的。事物没有那一个更优越,它们各有千秋、循环相生相克互为依存。这是人权物权平等的天理!《531系统理论》正是以平等、公平为中心展开方法论研究的,《虚物质论》也是以“人权”平等为基础的思想、理论。

(一)公平与发展

公平分为二方面,一是人与人之间平等,主要反映在人们对民主自由的强烈要求,反政治反强权反武治;二是人类不愿作自然的奴隶,即要求消费第一劳动第二,绝不愿意受劳动束缚。第一方面的平等表现为民主政治斗争,实质是三力剥削与人民利益之间的矛盾,是要不要人管人之人权平等问题,应由虚物质理论指导解决;第二方面的平等表现为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和同自然灾害的斗争,实质是科技生产力与人民消费欲望间的矛盾,应在科技理论指导下寻求解决。

有的人认为,人人平等、有吃有穿、自由民主,还有谁会去拼命干活呢?尚若如此,怎能保证人民群众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吗?没错,没有生存压力劳动积极性就会差;没有剥削、压迫,监管(实质上是指官僚而不是指管理者)者的兴趣就不会象现在这样大。但有了平等、民主自由并不意味着人人衣食住行的水平绝对一样、吃穿一个水平,因为人权平等是指质范畴的平行而在量范畴上还是有差异的,这犹如桑塔纳牌和奔驰牌轿车都有权在街道上跑,但砸坏这二种车后的赔偿价值就是天地之别了。根据人权平等之质平行量差异规则T2,人权平等、民主自由应建立在按劳分配价值取向上,人人自由平等但收入因价值取向确定的能力大小有差异,不允许“三力”剥削存在但法定人人有参加劳动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因差异就有攀比、竞争,就有劳动竞赛;因特长体现价值就有事业心,就有竟相应聘岗位,不可能因公平而阻碍发展。所以,能否齐出力虽然受生存、民主状况的影响,但差异的存在法律的约束、阴流子引导是可以基本忽略公平所带来负面影响的。安全生存、民主自由是消费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是人们参加生产劳动的目的,不应该因为对齐出力有影响而否定。为了更好地激励齐出力实现安全生存、民主自由,必须树立综合全人类共生存与特长相关的齐出力之虚物质公平概念。

公平就是要民主自由,要多享受少劳苦,有生存发展自由权,能体现自身生命价值。因此,我们并不希望人类为生产而生产为劳动而劳动,而是要实现惟享乐是目的以生产作手段,创造更高的劳动效率换取越来越多的赋闲。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历史社会或为度过困难而需苦战拼搏的特殊时期,我们为生存不得不鼓励大家勤劳节约,提倡为社会的奉献精神;但生产力极其发达的现在乃至未来,我们支持的生活方式是以学习消遣进而提高自身修养、操控机器的技能为主,以为极大地实现全人类善意不劳而获的理想而奋斗,主张高超消费而不倡导长期的艰苦奋斗。此外,因能力有限资源有限,“三力”剥削还将长期存在,虚物质公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抵制剥削。这些其实是人生意义的真谛所在。

总之,不能因发展削弱公平,发展必须以公平为起点,公平的氛围是人们体现价值的轻松愉快环境,是发展的环境。在科技生产力相当发达的未来,生产劳动成为娱乐式活动,公平不仅不影响发展,而且可以抑制剥削激发祥和气氛促进发展。公平是发展的基础,没有公平的发展是得不偿失的,不顾公平的发展是片面而为全社会所唾弃的。谋求公平是社会的目标,政府的职能。发展首先要造就公平平台,在公平的基础上求发展。

(二)人权平等之理

公平之首就是人权平等,不能保证人权是实现公平的最主要障碍所在。实际上,实现公平的障碍是在违背按劳分配和量才任用的价值取向下,在竞争中诸力量恶性对冲不平衡形成的。也就是说,发散的人性展开不择手段、拜金主义的恶性竞争是不可能有公平的,其间处处可见践踏人权之事。

虚物质公平就是要维护人权,维护人权的最高境界就是沿测地线实现消费体系。追求公平保护人权物权,我们已找到了物质规律的支持,那正是人权平等的基理:虚物质。

从层次结构论中,我们可知每个人的五构素能量当量值相当。每个人的能量相当解释了为什么人们常说“少了你地球照转”,也说明在生产岗位上一般人都能胜任应用性或观摩性工种。虽然每个人能量相当,只要给予熟悉操作规程和一定的试用机会,没有学不会的工作,但同时不同的人能量发出的方向不同,即潜在特长差异,同一岗位不同特长的人所发生的效应是不同的。

能量相当和生产应用岗位二者对所有人的普适性是实现共生存的主要依据,即天生我才必有用,社会养我不白养。而能量发力方向不同造成的特长则是社会按才分工与齐出力的依据,即见识见识一下超凡脱俗的我。

由上述可见,人权平等的基础之一就是:基于每个人能量相当的自然法则,应保证每个人的生存权和就业机会;发现、培养每个人的特长,坚持量才任用和按劳分配原则,以社会分工和竞争来鞭策每个人齐出力。人权平等的基础之二就是:共生存,即天赋人权物权。根据共生存原理,人是宇宙的一分子,一生下来就应有基本存在权利,即苍天会给每个人一个生存时空和发展环境。在现今人类社会,保证共生存的责权就落在政府身上,如政府保护农民拥有土地、安排工人就业岗位。如果有人或组织要开发某块土地就要给予补偿,解散国企就要买断职工工龄等。又如政府扶持的创业基金,规定的最低工薪、实行的义务教育和民政救助等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层次上的同情,而是宇宙运动规律决定的责任与义务。

保护人权是苍天赋予社会(政府)的任务,是生存公有规律的基本要求;改善劳动者生活条件,支持其劳逸并重的修养才能在保证人们的消费质量同时提高生产效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可以说,保证人权就能保证社会财富的高速增长,而社会财富依靠机器提供又能更有效地保证人权。我们人类内部不应有相互欺诈、侵犯,而应共同开发应用好生产工具创造出更多的共同利益。

(三)排除金钱等杂素而以税费支持人权平等

虚物质人权观不允许在非竞争性的社会公共领域基本权上掺入金钱等杂素,这是立法司法的基础。如评选创见成果、选拔歌手、演员、运动员,艺术评比,法律诉讼打官司,基础教育、健康医疗,技术任职资格、监管任职资格等的考核确定,……这些应由社会负责经费并招标契约监管,如政府税收开支、企业资助。但有些项目,如打官司事后可由败诉者支付物价局核定的材料、工本费,又如学生家长仅支付书本费生活费等。

真正的公平就是,既要依据能量相当和生产岗位的普适性保护人权、坚持共生存、实行按需分配,又要依据特长和创新岗位的效益性保护社会优良质素、坚持齐出力、实行按劳分配。同时要明白全社会共同安全幸福生存是崇高的目标,而竞争是为了激励齐出力所设置的工具,不可因竞争与个体效益而排斥普通人的就业机会、生存权利。人权与公平是天赋的,有物质规律支持,要以事物规律、社会法规杜绝武力、金钱等因素介入引发的人权纠纷。

(四)人权高度平等的网络式联系结构

平等的社会是一种网络式组织结构,即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间的交换或工作联系按法定程序在社会网(TMS)上完成。而垄断社会的行政组织结构是传统式金字塔,即人与人、人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间交换或工作联系以命令自上而下地广告,然后监管实施等。显然,唯有网络层次式社会组织结构才是人权平等的最佳社会形式,因为这里只有同社会价值取向和特长相关的资源配置、收益分配差异以及所在岗位不同,没有人管制人,人与人之间的三力剥削受到极大抑制。所谓网络层次即公体私体或核心体与配置物以网络形式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限无界无特权又可区分的时空网体T3。在这个时空网体上,人权高度平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高层载体的物权人权大于低级载体,如人类社会的人权大于社会组织、家庭、个人等的人权。但不等于政府官员或家长的人权大于普通个人,因为岗位与人权无关。岗位是可变的,人权物权高低是由载体层次决定的,但不同岗位的个人其人权都是处在同一层级别的。

(五)公平与分配原则

虚物质公平理论同531系统理论是一脉相承的,而531系统理论的最高任务是既实现全人类的共生存又激发方向一致的齐出力。这反映在分配原则上就是按需按劳分配相结合。虚物质公平理论最突出的特点是既承认市场竞争按劳取酬分配法则,又认识到人类的整体生存是竞争者的生存基础和竞争者诸种特长基因全部存储的必要。因此,公平与按劳分配按需配置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就是说,在人类内部只允许在共生存基础上的差异,不允许危及共生存的淘汰。此外,明确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在于:起点、过程、结果三公平。由于我们无知,机遇T4在时空点出现具偶然性,公平就成了相当复杂的问题。没有公平的结果只有起点、过程的公平是白费心机,而不考虑起点与过程中公平问题的结果公平是不可靠的有代价的公平。

二、共生存齐出力的实现就是公平

传统上的公平概念是按劳或按贡献大小或按某种市场规则分配社会财富,通常表现为分配消费金或消费品。这虽有一定的公平性,但不完准。因为这是个引导竞争、获得片面效益的玩市场游戏的公平准则,没有主动考虑整体的生存性和全社会的发展目标,不符合公私体的统一性和相互依存性。没有私就没有公,没有公也同样没有私,由市场衡量公平必然不顾公体利益而只考虑个体收益分成。显然,这个狭隘市场竞争的公平标准必然使生产不完全为消费服务,如导致生产过剩而消费不足同时存在的经济危机。总的说来,按照共生存齐出力的概念理解公平就是:能量层次等级相同的物体应有同量的生存需要,物体为取得发展自由的进一步需要,自然会在社会价值取向规范下尽心尽力。按照层次结构论,同一层次等级的物体五构素换算成能量及能量当量值大抵相等,即没有量级T5的差异,但存在能量释放的不同方向,如特长、特点。这种个体能量总体上无量的差别而只有释放方向之质的不同,一旦同社会经济的价值取向联系起来,就构成了我们现行的能力高低概念。因此,从共生存齐出力总矛盾来看,如一个能力低下者一天只能生产4个馒头,而据人的生存基值LC0确定其对能量的需要,他一天至少要消耗6个馒头才能保证其五构素生存下来,即维系正常生活。那么,对这个人来说,虚物质公平概念要求46二个数字同时实现才为公平 ,否则系不公平。

三、消费体系与生发律是公平的依据

消费体系内部EDF三者合理配置及生存公有发展私有规律均是虚物质公平的依据。因它们规定按生存需求的配置与按生产要素的分配统一结合起来实施,即在安全生存条件下发展生产。

(一)针对共生存的计消是公平大厦的基石

生产是手段,市场竞争、按劳分配是激励能者多劳的不得已之举,不是目的。而人人生存永久、发展充分、自由无限才是生命运动的本质和目的。现实生活中,老弱病残幼、有着不幸遭遇者、低能者都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作用和潜能是不可忽视的。何况我们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要经历老幼病痛,也不能保证没有进入低能群落或遭遇倒霉的那一天。由于机遇的存在,就算我们永远正常、什么时候都是高能者,难道我们的祖先与子孙也能确保有这种幸运吗?此外,天赋人权、人道主义、时势造英雄等等也要求在确保共生存的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总之,以计消来保证共生存是公平大厦的基石,否则如单讲市场竞争、按劳分配就会导致一系列严重后果。这个后果是,不考虑过去与未来,只着眼于今天的公平理念;不考虑全宇宙、全球乃至微观世界,只着眼于自身的公平理念,集中表现为时空广义上的不公平。不考虑时空全局的公平观是时空狭隘上的公平观。时空广义上的公平观是,我们实现消费体系离不开古为今用父为子用;洋为中用星空为地球用。现公平观念有误的主要因果有:一则未考虑市场竞争中的机遇性和人的命运难以把握的特性。二则倾向于价值取向和特长而忽视了每个人的五构素能量当量属同一层次等级,从而不会对其生存需要予以同样的待遇。三则显然违反了人类大家庭的整体性,不能保证每个人的生命权。四则不利于建设社会保障体系而保障幼有人育、老有所靠、残有所养。五则不能平衡消费金使用权,导致多数人生活水平低下,劳动者得不到良好的教养。六则生产力不服务于消费,则科技生产力无用武之地,进而因关键因素——劳动者素质差而所有生产要素的发展萎糜不振。

(二)高级载体及其代表者最关心公平

根据生存公有规律的社会性,高级载体最关心的是其责职范围内的整体利益,并平等地善待整体中的每位成员。因为高级载体利益原则T6表明,当所有低级载体利益一致,公体的生存基于绝对多数个体的生存;公体的发展在于个体竞争时方向一致地齐出力。高级载体关心公平的规律基本反映在高级载体的代表者(如法人)身上,否则就是不合格的代表者。

无论父母还是代表社区的长官(俗称父母管)都是高级载体的代表者,其精神寄托、事业目标和社会地位决定了其必然关心家庭或全区共同利益,本质上应是注重消费金使用权的均衡而非所有权的分配等。俗话说“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就是这个道理。在关心整体生存发展基础上,高级载体的代表者才关心人才、注重效益,鼓动各自体现价值追求无限发展。

四、计消市产是确保公平的理想机制

无论按劳分配还是虚物质公平的运作,实施起来则不一定奏效,有的甚至背道而驰。以往的经验证明,社会上不少岗位不完全按特长配置而是按社会关系配置,在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上普遍存在“三力” 剥削等。如社会收入按社会关系分配、存在行业垄断,社会分工按关系定岗,如将岗位编制纳入派系作谪系安插等等,简直五花八门。如何共生存怎样齐出力,确是有史以来令学者苦思冥想、困挠社会管理者的麻烦所在。如果将生存纳入计划消费,生产纳入市场竞争,法治责权利统一原则和竞聘用人机制,实现共生存齐出力之虚物质公平就有了坚实的保障。因为计消只管消费总量并出台社会取向和分配、用人原则而不控制收益分配、社会分工等的操作;市产只是在社会价值取向规范下激励人们朝C值无限增大的方向努力,在市场调节下完成按才分工按劳分配的微观操作,并不允许否定共生存、冲击人权平等。                                               

在计消市产中,规定食利者(靠打利差和生产要素投入获取生活资料者)和二无人员只要参加法定的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就能取得相应的生活资料。这虽属不劳而获却是正义的和合法的(参考本部第十九章§01消费体系矛盾律)。

五、控制贫富差距是实现公平的重要手段

仅以竞争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产生贫富悬殊是必然的。在局部上,贫富差距有着合理性,否则就是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的特长差异,就无法展开竞争。但个人的作用离不开历史文化离不开社会离不开群体,因而贫富差距并伴有机遇性,其表现为社会取向取什么样的特长和人生轨迹,由什么样的道路构成等对人来说是随机的。如计算机网络人才的崛起在机械化时代是基本上用不上的;学历成长型人才和岗位经验型人才就是对应于应试教育和任命、关系定岗的。总之,悬殊的贫富差距总体上绝无合理性,是不公平的。更有甚者,因责权利相离的不劳而获导致的贫富悬殊则是地道的不公平。如当今我国国有资产流失以暴发式和潜移默化式进行,从而造就一大批权力、官商富翁群体,以及攀附官僚的“鸡犬”中富群体。来自国有资产流失或说化公为私的贫富悬殊危害极大,人民不能容忍它,对人权平等对共生存、齐出力等都是最恶劣的践踏。因此,应以能调动竞争、齐出力为原则,尽量缩小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上下限额度。如通过调查统计出经验数据或依据生产力、消费水平公式推导出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比值。对于不合理、不公平收入要依法纠正、没收,对不劳而获或剥削行为要以法治遏制。全社会只有允许并保护发展生产的付产品——恰当的贫富差距存在,控制损害社会持续发展与不利于生产充分服务于消费、使人民生活难以幸福的贫富悬殊,才能得到理想而公平的社会生活环境。

以往的社会公平实质上是以参与某项工程的竞争者在某些指标上的输赢为公平尺度的,而这种竞争的价值取向多是随环境条件而变化的,并非都是按劳取酬的方向。因此,财富多数集中在少数人手上,且“富人”少而“穷人”多。虚物质公平就是要颠倒这种经典的竞争,实现富人多而穷人少且人权基本平等的理想社会。

六、虚物质公平定义

(一)公平分配公平竞争

虚物质公平原则是按照生发律解决社会经济总矛盾,以计消来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同时以市产来激励公平竞争的理论。在按才分工按劳(包括按生产要素)分配价值取向下,实行按劳按需分配相结合与财产所有权使用权适当分离的原则。

在这里,按才分工与按劳分配价值取向实质上是通过按能力配岗来实现人尽其才的用人公平,然后才是按贡献分配劳动所得。按需分配首先维护了共生存的时空意义,其次实现了共生存的基本人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同唯才任用原则相匹配的,因为冀望按劳动、效益来分配收益则必然是按能力分配、配置生产要素,自然要将财产交给素质高的专业人才经营。按生产要素分配在私有制条件下直接指向财产拥有者或继承者和劳动技能拥有者。值得注意的是,在公有制条件下财产所有权必然为官僚集团控制从而多占利润分成,对此弊端只有用科学的生发律来抑制消除。

(二)虚物质公平定义

在沿测地线实现消费体系的过程中,要求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处的同时,人类能始终控制自然;规定在全人类共生存的基础上,责权利三方面的分配必须展开公平公开公正的自由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