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从8月1日起,北京的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
《意见》虽是地域性的,但因具试点推广意义,并极有可能成为将来网店纳税的序曲,而倍受关注。
对网店店主而言,领照便意味着身份的合法化,但他们似乎对这个名份并不热衷。相反,对这种意外的“关爱”及纳税却充满疑虑。因为,网店盈利大多微薄,薄利多销,方便快捷,是其有别于传统物理店铺的魅力之所在。而较低的管理、运营成本,则是其薄利多销的有力保障。《意见》的实施,一方面,将对网络经营环境形成硬约束。另一方面,也必将增大店主的管理费用和税赋负担,使本已微薄的盈利空间受到挤压。尽管这种成本可以转嫁给消费者,但势必会消弱网店的竞争优势和经营的自由度,难怪有些店主已表示闭店之意。
对C2C运营商来讲,亦绝非利好的消息。国家有关部门已证实,北京试点后,其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另不排除将来对网店收税的可能。此举,必将对民众网上开店的积极性造成负面影响。作为C2C(个人对个人)交易平台和载体,运营商将承受池鱼之殃,对方兴未艾的电子商务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和新的挑战。
作为消费链的“下游”节点,网购消费者是这次“改革”的终极受益者。按照官方的理解,《意见》的初衷是规范电子商务市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网购消费者也理所当然、义无反顾地担负起这一“改革”的成本。事实上,网购者是矛盾的,对这种保护未必领情。因为,一个有网上淘宝经历的人都有这种体验,目前的网上购物还是比较安全和成熟的。因此,提高商品价格,让消费者心甘情愿地去预付所谓的“保护”费用,现实吗?
对网上商品交易实行有序管理,本是好事一件,但排斥多于支持,缘何有多种不同的声响?除上述关系者对自身利益过多考量外,还有重要一点,是对政府行政诚信的怀疑。有的网民甚至用“敲骨吸髓”“权力寻租”等语句表达对这一举措的强烈异议。尽管这种言辞过于偏激,但也体现了民众对理性管理、阳光行政的一种善意的诉求和期待,颇令我们反思。
应当说,近几年,作为新兴的消费生活方式,电子商务在我国如火如荼,蓬勃发展,已成为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引导、扶持其健康发展?是摆在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道思考题。对此,国外,也给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监管是必要的,但绝不能以罚代管。对新兴事物,政府的职责,应重在培植和服务,而非竭泽而渔,饮鸩止渴。若一管即死,还不如不管,不为了!
《意见》虽是地域性的,但因具试点推广意义,并极有可能成为将来网店纳税的序曲,而倍受关注。
对网店店主而言,领照便意味着身份的合法化,但他们似乎对这个名份并不热衷。相反,对这种意外的“关爱”及纳税却充满疑虑。因为,网店盈利大多微薄,薄利多销,方便快捷,是其有别于传统物理店铺的魅力之所在。而较低的管理、运营成本,则是其薄利多销的有力保障。《意见》的实施,一方面,将对网络经营环境形成硬约束。另一方面,也必将增大店主的管理费用和税赋负担,使本已微薄的盈利空间受到挤压。尽管这种成本可以转嫁给消费者,但势必会消弱网店的竞争优势和经营的自由度,难怪有些店主已表示闭店之意。
对C2C运营商来讲,亦绝非利好的消息。国家有关部门已证实,北京试点后,其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另不排除将来对网店收税的可能。此举,必将对民众网上开店的积极性造成负面影响。作为C2C(个人对个人)交易平台和载体,运营商将承受池鱼之殃,对方兴未艾的电子商务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和新的挑战。
作为消费链的“下游”节点,网购消费者是这次“改革”的终极受益者。按照官方的理解,《意见》的初衷是规范电子商务市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网购消费者也理所当然、义无反顾地担负起这一“改革”的成本。事实上,网购者是矛盾的,对这种保护未必领情。因为,一个有网上淘宝经历的人都有这种体验,目前的网上购物还是比较安全和成熟的。因此,提高商品价格,让消费者心甘情愿地去预付所谓的“保护”费用,现实吗?
对网上商品交易实行有序管理,本是好事一件,但排斥多于支持,缘何有多种不同的声响?除上述关系者对自身利益过多考量外,还有重要一点,是对政府行政诚信的怀疑。有的网民甚至用“敲骨吸髓”“权力寻租”等语句表达对这一举措的强烈异议。尽管这种言辞过于偏激,但也体现了民众对理性管理、阳光行政的一种善意的诉求和期待,颇令我们反思。
应当说,近几年,作为新兴的消费生活方式,电子商务在我国如火如荼,蓬勃发展,已成为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引导、扶持其健康发展?是摆在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道思考题。对此,国外,也给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监管是必要的,但绝不能以罚代管。对新兴事物,政府的职责,应重在培植和服务,而非竭泽而渔,饮鸩止渴。若一管即死,还不如不管,不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