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近日起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最新修订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和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管将面临更为严格的任职资格监管。
其中,规定存在“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以及“本人或其配偶在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且该股东单位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情况的,不应出任该金融机构的董事或高管。
其中,规定存在“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以及“本人或其配偶在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且该股东单位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情况的,不应出任该金融机构的董事或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