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始末的程序混乱其权力连环式联结效应所导致中国司法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结果使中国司法界处于尴尬的境地.》
公民对许霆案始末的关注到司法界重新认识和学者研究探讨,奄忽一年的时间有必要进行阶段性的协调和总结。究竟是什么问题?问题发生在那里?问题应该怎样解决?是中国法制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已迫在眉睫。社会公共服务机构,能否将相关立法忠实地实施下去更值得探讨 ?迫在眉睫!现实权力下的连环式联结效应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可见这已经不仅是权益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中国法制建设,关系到国家政权是否稳定和社会和谐的政治大事,因此如果权力的连环式联结效应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不加以控制和根除,那么国家将是无法无天,国家的政权何在?社会的和谐安在?长此以往,党将不党,军将不军,国将不国!
1.中国法制建设的外部环境的评估(略)
2.许霆案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内部环境的评估(略)
3许霆案对有权必有责,侵权必赔偿的验证(略)
重点谈4:关键词 :系统 参数 容差 社会损失函数
不作为 乱作为 有权必有责,侵权必赔偿
- 1
4.许霆案始末的程序混乱导致中国司法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其连环式联结效应结果使中国司法界处于尴尬的境地.
4.1 广州市商业银行许霆在自动柜员机恶性取款事件在重审时所取证据证实的全部案情纪实(采用局部材料)。 (根据重审法院查明的16项证据整理出的许霆行为的全过程)(普通老年一兵)
(4.1.1)广州市商业银行报案陈述承认商业银行的问题。(商业银行有责任 :离行式单台柜员机在案发当时系统升级出错)
(4.1.2)(广州市商业银行)该行监察保卫部接报后根据开户资料找到许霆工作单位得知许霆,已于4月24日下午请假回山西老家。许霆手机已关,又找许霆求职担保人未果因而报案。最关键的是没有告知家长(许彩亮),广州市商业银行在事发后,竟然不想去向许霆 家催收所失去的款项,
(4.1.3)(证据)此三份证据证实,广州市商业银行于2006年4月30日向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反而向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错误的报案,广州市商业银行对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的法律规定不作为的行为,造成了国家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和谐社会影响巨大。广州市商业银行是此次事件的罪魁祸首。”(针对 (普通老年一兵)所见略同)
4.2(系统设计的分析):
甲方广州市商业银行报案陈述承认商业银行的问题(有责任)
2
的前提下。原本广州市商业银行与乙方许霆的主体是合 同关系,当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出现问题应该向法院起诉。
1.解决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出现的问题与法院有关系。
2.解决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出现的问题与检查院无关系。
3.解决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出现的问题与公安局无关系。
4.3(参数设计分析):
参数1---乙方许霆,
参数2---甲方金融机构
(参数功能)1 :乙方许霆支出 → 甲方金融机构收入
乙方许霆收入← 甲方金融机构支出
2.(在正常的情况)实际运作的程序的款项结果是:
乙方-→甲方 〓 甲方→乙方
3…在不正常情况)的实际运作的程序的款项结果是:
乙方-→甲方 ≠ 甲方→乙方
社会损失函数 L(Y)〓 △X
4.4容差设计
正常容差系数:△1= L(Y)/ x = 1
由于 ATM管理中心电脑检测时发现西平云路163号柜员机记录出现取款交易异常报案单位得知163号事件自动柜员机取款交易异常广州市商业银行离行式单台柜员机在案发当时系统升级出错
不正常容差系数:△2 =175000元/(176.97-1.96)
=999.428(倍)
证实1,位于平云路广州市无线集团工业区门口的广州市商业银行离式单台柜员机在案发当时系统升级出错,户名许霆的银行卡在短时间内恶意频繁取款171次,共计人民币175000元。
证实2 2006.4.21卡号为6224673131003233003的银行卡(户名为许霆,账号为102457023100018)有存款余额176.97元,于2006年4月21日至4月22日期间
《许霆案始末的程序混乱其权力连环式联结效应所导致中国司法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结果使中国司法界处于尴尬的境地.》
公民对许霆案始末的关注到司法界重新认识和学者研究探讨,奄忽一年的时间有必要进行阶段性的协调和总结。究竟是什么问题?问题发生在那里?问题应该怎样解决?是中国法制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已迫在眉睫。社会公共服务机构,能否将相关立法忠实地实施下去更值得探讨 ?迫在眉睫!现实权力下的连环式联结效应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可见这已经不仅是权益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中国法制建设,关系到国家政权是否稳定和社会和谐的政治大事,因此如果权力的连环式联结效应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不加以控制和根除,那么国家将是无法无天,国家的政权何在?社会的和谐安在?长此以往,党将不党,军将不军,国将不国!
1.中国法制建设的外部环境的评估(略)
2.许霆案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内部环境的评估(略)
3许霆案对有权必有责,侵权必赔偿的验证(略)
重点谈4:关键词 :系统 参数 容差 社会损失函数
不作为 乱作为 有权必有责,侵权必赔偿
- 1
4.许霆案始末的程序混乱导致中国司法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其连环式联结效应结果使中国司法界处于尴尬的境地.
4.1 广州市商业银行许霆在自动柜员机恶性取款事件在重审时所取证据证实的全部案情纪实(采用局部材料)。 (根据重审法院查明的16项证据整理出的许霆行为的全过程)(普通老年一兵)
(4.1.1)广州市商业银行报案陈述承认商业银行的问题。(商业银行有责任 :离行式单台柜员机在案发当时系统升级出错)
(4.1.2)(广州市商业银行)该行监察保卫部接报后根据开户资料找到许霆工作单位得知许霆,已于4月24日下午请假回山西老家。许霆手机已关,又找许霆求职担保人未果因而报案。最关键的是没有告知家长(许彩亮),广州市商业银行在事发后,竟然不想去向许霆 家催收所失去的款项,
(4.1.3)(证据)此三份证据证实,广州市商业银行于2006年4月30日向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反而向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错误的报案,广州市商业银行对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的法律规定不作为的行为,造成了国家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和谐社会影响巨大。广州市商业银行是此次事件的罪魁祸首。”(针对 (普通老年一兵)所见略同)
4.2(系统设计的分析):
甲方广州市商业银行报案陈述承认商业银行的问题(有责任)
2
的前提下。原本广州市商业银行与乙方许霆的主体是合 同关系,当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出现问题应该向法院起诉。
1.解决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出现的问题与法院有关系。
2.解决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出现的问题与检查院无关系。
3.解决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出现的问题与公安局无关系。
4.3(参数设计分析):
参数1---乙方许霆,
参数2---甲方金融机构
(参数功能)1 :乙方许霆支出 → 甲方金融机构收入
乙方许霆收入← 甲方金融机构支出
2.(在正常的情况)实际运作的程序的款项结果是:
乙方-→甲方 〓 甲方→乙方
3…在不正常情况)的实际运作的程序的款项结果是:
乙方-→甲方 ≠ 甲方→乙方
社会损失函数 L(Y)〓 △X
4.4容差设计
正常容差系数:△1= L(Y)/ x = 1
由于 ATM管理中心电脑检测时发现西平云路163号柜员机记录出现取款交易异常报案单位得知163号事件自动柜员机取款交易异常广州市商业银行离行式单台柜员机在案发当时系统升级出错
不正常容差系数:△2 =175000元/(176.97-1.96)
=999.428(倍)
证实1,位于平云路广州市无线集团工业区门口的广州市商业银行离式单台柜员机在案发当时系统升级出错,户名许霆的银行卡在短时间内恶意频繁取款171次,共计人民币175000元。
证实2 2006.4.21卡号为6224673131003233003的银行卡(户名为许霆,账号为102457023100018)有存款余额176.97元,于2006年4月21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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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案自动柜员机上先后取款171次,其中167次每次扣款1元,4次扣款2元账户最后余额为1.97元。
广州市商业银行离行式单台柜员机在案发当时系统升级出错
有权必有责,侵权必赔偿的原则:谁让系统升级出错谁赔偿。系统升级出错与许霆无关系。
造成社会损失函数 L(Y)〓 △X 与许霆有关系。
社会损失函数的人民币=谁让系统升级出错谁赔偿+
+追讨过程造成的所有损失 - 与许霆有关系的款项。
(在正常的情况)实际运作的程序的款项结果是:
乙方-→甲方 〓 甲方→乙方 原则
社会损失函数 L(Y)〓 △X
乙方承担社会损失函数50%
甲方承担社会损失函数50%
4.5容差设计:(裕度) 在这里出问题?这是国家的事?(略)
可以学雷锋 可以不学雷锋
4.6.盗窃金融机构,盗窃是手段--没有手段--不是盗窃—
就不是盗窃金融机构(略)
a)广州市商业银行有什么权利认定是许霆恶性取款因而报案。因此可以明确地认定广州市商业银行是认定许霆案盗窃罪的始作俑者,“广州市商业银行在事发后,竟然不去向许霆催收所失去的款项,反而向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错误的报案,广州市商业银行对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的法律规定不作为的行为,造成了国家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和谐社会影响巨大。广州市商业银行是此次事件的罪魁祸首。”上述所提到的问题的根源是今后中国的法治建设中,最为关键而重要的是:改革在于行政与司法体制改革。即如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和廉洁性,使政府机关能够真正成为高效精干的执法与守法主体,成为低成本运作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将相关立法忠实地实施下去值得研究探讨
d).最可恨的是广州市商业银行自身内部有问题的情况下将(许霆案盗窃罪)球踢给了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 )。C)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依据什么立案。依据什么立 案 后认得是(许霆案盗窃罪)?甲乙是合同关系与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有什么关系。是典型的乱作为的样板案例!
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依据(1)(2)(3):
(1)侦查支队报案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3)立案决定书及侦办广州商行盗窃案说明
D)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依据(1)(2)(3)报批。
F.)检察院起诉:甲乙是合同关系与检察院有什么关系。检察院起诉:是典型的乱作为的样板案例
E)法院宣判:甲乙方是合同关系,甲乙双方都没有起诉。人民法院宣判是典型的乱作为的样板案例
结论1 “由此看来广州市商业银行也认为许霆的行为也是“恶意取款行为”,所报的案件是“恶意取 款”案,并非“盗窃案”。许霆案成为盗窃案是收案的公安机关给强加上的,检察机关和法 院都是顺竿爬上去的”。
( 普通老年一兵)
结论2:
《许霆案始末的程序混乱导致中国司法部门程序不作为和乱作为。
其结果使中国司法界处于尴尬的境地.》
(金易万戈)
后附文章
1.(中国农业银行伙同公安警察追讨水口 国康电子厂300名“许霆”)
《法天下》 2008-3-2(金易万戈)
2.《孙牾空戏说法天下》(3)评论栏
《法天下》 2008-1-19(金易万戈)
3. 中国思想意识形态的现状
《法天下》 2008-1-19(金易万戈)
4.社会公共服务机构,能否将相关立法忠实地实施下去值得探讨
《法天下》 2008-1-19(金易万戈)
5. 再论许霆案件是“恶意取款行为”并非“盗窃犯罪”2
法天下》 2008-1-19(普通老年一兵)
“事实上,几乎所有法律专业的大学生都明白,我国刑法关于犯罪定义和特征的基本公式是:主观意愿(恶意的)+行为(违法的)+结果(有社会危害的)+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以上要素缺一不可! ”
不如该为主观意愿(恶意的)x行为(违法的)x结果(有社会危害的)x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以上要素有一项为0即可 !0=犯罪
“而在许案中,许霆的"取款"行为完全是合法的。但是,几乎所有认为许霆犯有盗窃罪的观点都是基于一个散发着我国古代社会罪刑擅断主义腐朽气息的观点----在恶意的主观心态下实施的合法行为就是盗窃犯罪行为---至少广州中院是这样认为的。
真应了古人所说的那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提纲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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