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党政领导为减少群众上访影响奥运而大搞接访活动。这个节骨眼上我们看到一个故事:某单位因在钓鱼台国宾馆办公,所以某法院要依法对其进行执行判决而不得其门而入。国宾馆负责人也振振有词地为自己单位的这种超然法外辩护。我在想,好在这单位也就在国宾馆,要是在军营、在省委院里、要在某权威机关大楼里或者就是某权威机关本身,司法判决是不是就没法执行了呢?这还是在北京,要是在其它省,或者一个偏远县,情况又是如何呢?
国家的宪法与法律都说所有个人与组织均在法律与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但在一个具体的地盘内,似乎宪法与法律可能有点不太好用,其原因完全在于有人太牛。我个人的感受,有四个原因导致了法在很大程度依然不如人牛:其一法来源于形式美而非人们的普遍相信,中国立法研究者考据万邦,独善其法,唯知民知国不足,收拾牛人的机制设计不足,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地方很多,使得我们的法律很难得到大多数人的理解、同情;其二理论上的法律平等与实际上的资源控制模式,导致法律、立法者、司法者均为少数决策权威所掌握,而这少数人及其周围人及其周围建筑里的人就比理论上的法律权威更牛;其三中国的法律在本质上系统立法而非制约系统权力的立法,这就是使得法律本身是各系统以法维护地盘的工具而非社会其他方面制约某一系统的工具,从而种下在谁的地盘里谁就狠的根了,这甚至也就是在国宾馆里面就国宾馆狠的原因。其四人望高于法望,中国没有真正的平民观众,而只有上人与下人的观念,对于下人来说法望高于其人格,而对于上人来说其人格高于法望,国宾馆正是这种符号意义上的上人集中营,难怪法律执行者在那不被当回事了。
记得以前听司法机关的人给我讲一故事,说中国司法代表团在美国考察司法体系,寻问别人是如何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人家乐呵呵地说,“奇怪,我们怎么没有这个问题呢?”原来美国人连拖赖判决执行的意识也没有么?如果你没有本质上法的公平理念,如果你觉得天王老子也有被法律惩罚的案例,如果你知道法的权威不可轻慢,那么别说你国宾馆的保安,就是管理国宾馆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就都不敢轻慢法院的判决。我觉得如果东城区(还有其他的法院)能把国宾馆的阻拦执行公务的人(还有类似的牛人)弄一个类似藐视法庭的名堂处罚下(当然我知道我们国家只有妨碍执行公务这个罪名),那么也许他们还有其他人就会收敛许多。
3.1--31计划本周关注国家:苏丹。每周博主会发布本周所关注国家地区初步资料,欢迎各位博友贡献对该国或地区各方面的印象资料与对值得一游的地方的推荐,并贡献推荐理由。
本日场景:在国图做《面对八零后的新动员模式》的讲座,来者甚众。感谢大家的光临。中午与巴西一大报记者午餐。会见来自青岛市府客人和美国新校大学副校长。
本日小诗
举杯
这是米,
成了酒。
谁会想起那场秀,
唱得那么久。
本周袁氏推荐小菜:三色玉
选嫩豆腐一盒,放入盘中,蒸十五分取出,用筷子充分拌碎,加砂糖酌量。放在大盘一侧。用菠菜汁拌两个鸡蛋调匀,同笼蒸出。用筷子拌碎,加砂糖酌量。放在盘的另一侧。最后用芒果三只,每只刀切二片,用勺取出果肉,切成细碎片,放在豆与蛋的分界处。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