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系是利益的本质


首先在与自然发生关系的过程中,由于任何单独力量及单独活动的有限性,以维持其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联合起来,人与人之间就形成了社会。其次在生物进化的过程中,他与生俱来的自然特性,例如男女两性关系的结合,血缘关系和亲属群体的形成,使家庭、部落的出现和发展,从而也形成了社会。再次,在意识活动过程中,可能是由于人对孤独的恐惧或者其他原因,因此,人与人常常产生某种情感活动,例如,人们之间的互相吸引、语言的交流等等,这些使人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彼此之间互相交往,从而也结成了社会。社会就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具体地说,社会是由人的相互关系产生的,是在特定的时空中许多人为了实现其需要而聚集在一起进行活动的共同体。

    在社会关系中,人之所以需要合作,除了人天然的分工外,就是因为人的社会分工,有分工就会有人的需要不可能依靠自己单独的活动来实现,他或者必须和他人进行交换;或者必须与他人的活动发生联系,彼此之间齐心协力进行合作;或者与他人同时进行交换和合作,从而实现其需要。而在这种社会关系中,不论分工、交换和合作的条件和方式是什么,只要有人彼此进行活动,那就会有一个基本规律出现,这就是每个人都想获得好处,都不去做无用功,都想实现其需要,甚至使自己的需要在互动的过程中增值。但是,客观现实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往往出现有获利的,有没有获利的,有害人的,有被人害的;有两利的,有两害的等等。正是如此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使人们实现需要的关系就转化为人们之间的利害关系了。尽管如此,人们在其互动中还是以获得需要的满足,为吉利,为益处,所以,需要反映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就成为利益了,即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