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剥削论同剩余价值剥削论的主要区别
经典剩余价值剥削之说误将个人代理剩余价值当成富人凭借财力获取非人义的超出剩余价值之外的超额利润,以致革命人士打破自然发展起来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秩序,改革人士又来修复这种生产关系和秩序。这个社会实践的反复足以说明按剩余价值计算剥削多少是错误的。虽不存在剩余价值剥削事实,但存在凭借财力进行压低、克扣工资和勾结武力权力侵占他人或别的公司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占多得的剥削。
剩余价值剥削是不存在的,但法人将剩余价值完全用于个人消费,官商非法多分多得剩余价值且用于个人消费的情况应属财力权力剥削范围。权力剥削在封建帝制或集权国家的表现尤为突出,而财力剥削是资本经济社会的主要剥削形式。网友A在评论《论三力剥削》时说,“剩余价值剥削是针对整个以资本经济下的国家机器而言,属于宏观面的剥削;而‘三力剥削’处于微观层面的剥削;不能相提并论。……”是不是有些逻辑混乱而费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