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26日,读到两则城管的新闻。一则很扎眼,《现代快报》称,南京一家卤菜店老板,因要不回城管没收他违规放于门外的灯箱,气急之下在门口张贴 “市容和狗不得入内”的标语;另一则很扯眼,据《春城晚报》报道,昆明五华区城管25日成立一支由15人组成的城管监察女子中队。她们身高
相信大家看到这样的镜头心里都挺难受的,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者,原本是一座清洁、和谐、安适之城的忠诚呵护人,却被百姓写出如此不雅的标语来表达内心感受,来为城管刚性执法这般矮化“定位”。店主张贴这种带侮辱性标语的行为固然不对,即便闯入公众视线的这一条“最牛标语”尚是极端个案,但作为现行城管体制的意识层面理应全面深思:到底是谁的错?是一股什么样的内力推动着商贩写出此等标语的?
之所以城管给人留下缺乏亲和力的“习惯”印象,不是执法者都是男儿汉,未有组建身高
况且,作为人民的公仆,公共环境的监护者,还应怀着对百姓民生维艰的充分敬畏之心。在对待小商小贩上,执法者不应以过度的“刚”去震慑他们,而应据客观实际,充分放大人性化执法的纬度空间。比如,夜深人寂时,一个置于店前的灯箱真的就影响了城市之美吗?往来人流与车流极少的情况下,执法者何不切合实际,夜晚在不影响公共秩序的情况下,让灯箱的置放空间稍许宽松一些呢?这想:果真如此,这名店老板是断不会写这等标语的。
当然,在管理与执法中缺乏人性化思维与制度设置,并非城管领域才有。在我们肉眼能视的范围内就有很多。拿24小时运转的“电子警察”来吧,同样在夜深人寂时,它往往成为一台“罚款创收”的工具。笔者在报社长期上夜班,一两点才骑着摩的回家。我已不止一次在深夜过马路“闯红”被顶格罚款两百元了。试想,夜那么深了,路上人少车稀,寒风割面时骑在摩托上傻傻等“绿灯”,这不是“资源”浪费吗?我们的监管者们,难道不可以从人性化角度去变通这一“技术硬件”吗?
百姓常说,种瓜得瓜 种豆得豆。谁为百姓谋福祉,谁就能得到百姓的肯许;谁专图自己方便和痛快,粗暴追着小商贩满城跑,谁便会看到百姓撰写的“讽刺标语”。作为城市守护者,须将人性化思维贯穿到管理始终。而商贩只要管理得好,他们是我们城市之福。这就需要城管转变服务意识和管理职能,由过去的“捉老鼠”式的刚性执法,尽快转变到维护秩序和环境卫生的柔性化执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