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跟踪调查和采访,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资产贱卖有几个部分:
一、是企业干部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存在严重低估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存在有些企业帐面资产和资本无偿转移或划拨,甚至无凭无据的核销。
二、是对企业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存在严重低估;
三、是对企业的品牌、商标、技术、市场销售网等企业的无形资产严重低估,有些没有纳入企业改制之中。
四、企业的资产是所有企业职工的历年积累使企业不断发展;包括企业的财产、资产、资源、资本等,存在低估;
五、企业干部的工资、奖金、补贴、提成、保险、福利等,不是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确认,而是像社会上说的自编自导自演自定自拿自享;
这些事实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给社会和职工合理合法的理解和接受!企业的改制是政府审批的政企分开的股份制;是否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国有和集体企业资产的低估和贱卖及所造成的损失、企业干部侵占侵吞企业资产、企业职工为企业发展有历年积累应分享企业改制的股份、对上市企业的股份企业没有给持有者分红派息配送股而是在证券交易市场抛售变现、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合法利益、企业职工的生存生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