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现代化的内涵是政治体制的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


从法律价值的角度看,政治现代化的内涵是政治体制的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一定的政治体制存在,除了配备必要的物质设施,随之以相应的意识形态灌输,更多的则表现在制度上的安排、法律上的确认和程序上的保证。传统社会的民众由于长期受旧的意识形态的灌输和活动范围的局限,与政治体制的接触面是有限的,缺乏对制度的整体要求和考虑。随着现代化的推进,人的思想解放和自由活动空间越来越大,其行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也越来越大,就必须提出更全面、更具体的法治化要求,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政治现代化的就是政治体制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