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媒介《华尔街日报》7月24日刊登《民间融资威胁中国金融调控》笔者认为存属瞎扯!
央行早已对民间融资定性:民间融资和地下钱庄没有任何关系!两者的区别,亦可从央行下发的文件中窥得究竟: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央行特别强调,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央行纳入民间融资范畴。
以民间借贷为主的民间融资行为有没有负面影响?客观的说,有!可是,在制度层次上,民间借贷又体现出其突出的比较优势,比如“关系贷款”下交易成本的降低(无须审批、批准)、借贷双方高度的信息对称性(贷款人对借款人资金用途、风险状况的高度知情)等。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决策而言,资金可获得性方面的成本往往比名义财务成本有着更为重要的影响,因此民间借贷常常成为中小私人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成为一种必要的补充。威胁中国金融安全的恰恰不是民间金融。
民间融资威胁中国金融调控纯属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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