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媒体的“马太效应”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各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有所加剧,以广告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电视媒体的发展也呈现出不平衡状态。据广电总局2004年数据显示,从电视台广告收入总量上看东、中、西部呈明显的阶梯分布。东部地区占全国省级电视台台广告收入的58%,中部地区占27%,西部地区占15%。同样一部电视剧在上海影视频道的广告收入可达几千万,而在内地一家电视频道播出广告收入仅有几十、百把万元。地域经济发展状况对电视媒体影响巨大,各省级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与各省的GDP一般成正比关系。如2007年央视广告总收入突破了百亿大关。,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电视广告收入2007年达到33.33亿元,比上年增长7.83%。有的省级电视台全年广告收入只有几千万元。
    地域经济发展状况对媒体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但我们也要看到,地域经济发展状况并不是决定电视媒体兴衰的唯一因素。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卫视同样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所作为。湖南卫视与安徽卫视近年来的成功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湖南地处经济并不十分发达的华中地区。2003年“湖南卫视”改称呼号为“中国湖南卫视”,力图实现“全国收视、全国覆盖、全国品牌、全国影响”。2007年湖南电视台广告收入达到17.6亿元.
   安徽卫视2006年斥资2亿元,加大对全国名编、名导、名演的电视剧购买力度,尤其是全国独播剧、独家引进剧、以及全国独家上星版权剧的引进力度,全力打造“中国最优秀的电视剧播放平台”。 2007年,安徽电视台广告收入达到11亿元。
       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省级卫视之间的广告收入正在持续拉大。在湖南、安徽、上海等省市卫视广告收入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多家排名中间偏下的省级卫视的广告收入只有几千万元,维持生存都很困难。有专家认为,根据现有态势和实力比较,未来中国电视市场上可能只会剩下大约五家全国性省级卫视频道。高昂的落地费用与入不敷出的广告收入,迫使部分中西部省级卫视退出某些省市级有线电视网,转向收费较低的地市级有线电视网。一些资金相对匮乏的卫视甚至有可能只在本省做覆盖。

2007年省级电视广告收入排序(单位:亿元)  

地    

广告收入

1

上海市

35.31

2

北京市

24.47

3

湖南省

16.78

4

广东省

16.72

5

浙江省

15.23

6

江苏省

13.92

7

山东省

   12.28

8

安徽省

11.52

9

重庆市

8.42

10

河南省

8.00

11

福建省

7.46

12

四川省

7.09

13

辽宁省

6.10

14

湖北省

5.75

15

江西省

5.69

16

河北省

5.39

17

黑龙江省

5.35

18

陕西省

5.30

19

广西壮族自治区

5.01

20

云南省

4.55

21

吉林省

4.37

22

贵州省

3.65

23

天津市

2.53

24

山西省

2.02

25

内蒙古自治区

1.76

26

海南省

1.54

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22

28

甘肃省

1.09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1.06

30

西藏自治区

0.25

31

青海省

0.10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0.02


   对部分省级卫视而言,也许“回家”才是最好的选择。既然不具备争霸全国的实力,那就选择回到本地。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做地域市场的龙头老大,守好本地市场,以免在外扩失败的同时,丧失地域优势,落得两头空的局面。其实,放弃也是一种勇敢,有舍才能有得,回归本省成为地域性媒体也是出路所在。但对于资金雄厚的卫视而言,则是大大的利好消息。经过洗牌后留下的省级卫视,将成为全国收视市场竞争中的强者,可以获得更多的全国性广告投放,形成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