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是由私的有机集合,是多中心的私在高层次的公的整合,二者共存,协同互补既济,为自然与人生的本性,逆其本性为逆其道——则乱,则不健不顺,有私则公在,无私则公不立,独公则公不效,独私则私必亡。二者要标量规范适度守度,即中态公约度的既无太过也无不及,在守度标量中态概率阈值的差异涨落过程中有无交易互补循环运化。这称为公私兼顾的“私不损公是为民之公,公不不损私是为国之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否则都是乱然乱人的本性,应以“天之道利而无害,人之道争而有度,失度则以法齐之”。物以道予通(运)为用,人用道是度(几)为守,道之运才显真形,运之功在乎集虚。有其虚无而求之有的自约,有其有实而求之虚无的消耗,是公私既济性的有度互补有无共利关系,才符合自然的吸纳与排泄的新陈代谢,自然生态社会的人物才能获得有序孕育。
公私协同互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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