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演愈烈的降价潮已经不可避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到来,以及年底财务结算期限的到来,已经有更多的城市、更多的开发商加入了降价潮。
CPI虽然速降,但是信贷放松也只是针对“三农、基建、中小企业”等,松绑名单上没有房地产。相反,房地产仍旧出现在政府、舆论的“问题清单”中,只是这次不再是“暴利”,不再是“涨价”,换成了“降价”。
“逆势见真心”。在这次降价潮中,不少“品牌企业”首当其冲,价格带头跳水,反映出他们所代表“自由化市场化企业”对未来市场走势的看淡。当然这是成熟地产商的表现,快速回笼资金,保持销售增长应该是每个房地产商所追求,保持稳定的现金流和利润也是对股东应有的交待。
不过,在中国,,或许有些商业规则都应该考虑国情。
房地产商的品牌化之路相当漫长,其中主要是客户对某品牌经过多年的认知而形成信赖,其中包括对产品的信心、服务的信心,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投资的信心”,中国的买房人消费心态并不成熟,很难用简单的“风险自负”来向他们解释。
房地产具有消费及投资双重属性,决定了开发商不仅仅具备消费类产品的品牌,也应为客户的投资信心提供品牌,换句话说,就是不应让客户的购买损失惨重。如果你的客户买了房之后,还没交房,资产就立刻严重缩水,那么这个客户下次还可能信任你吗?当前的销售有超过50%客户都是口碑相传介绍来的,得罪支持你的客户,开发商还能说有品牌吗?客户未来还敢买你的房吗?
在市场下降过程中,买房人无可避免自认损失,开发商也应通过降价来实现自保,但是我认为负责任的开发商要想保持自己的品牌信誉度、美誉度和客户的忠诚度,至少应该:
1、坦诚告诉客户市场的变化,而不应隐瞒信息欺骗客户对市场反应的缓慢;
2、降价换来销售量值得采用,但是不应牺牲老客户的利益,应利用过去的利润给予老客相应的损失部分的补偿,如“奉送厨房装修”或“卫生间装修”等;
3、更应重视和老客户的沟通管道,建立互信;
4、至少房价开发商应保证在交房前不贬值;
一味降价自保,而全然不顾客户利益保障及社会影响,可能最终会自食恶果而遭到客户的抛弃。只有做到让老客户对产品及投资价值满意,才真正的是品牌、责任、令人尊敬的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