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矿难事——政府责难逃
9月8日上午,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塔山矿区因暴雨发生泥石流,致使该矿废弃尾矿库被冲垮,截至9日凌晨3时,事故已造成34人遇难,35人受伤。(9月9日新京报-新华网-山西襄汾矿区泥石流事故遇难人数升至34人)
塔山矿区泥石流造成69人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在白天,且“肇事”的山体与地面落差还不到100米,照说泥石流发难之时,处于工作或行走状态的人完全可以逃生,不至于有34人被泥石流吞噬。但由于泥石流将高约20米、库容为18万立方米废弃尾矿库冲垮,废弃尾矿库成了更凶残的“泥石流”,才酿成了如此惨痛的局面。
今天《中国之声》采访时所谓新闻发言说:是声声力竭、语重心长的说:那个矿已经在2006年被吊销,2007年不再允许采矿,呵呵,真可笑,好像是在为政府推卸责任。
可是,这个责任是谁的?那个大胆老板的,幕后没有人支持他敢不敢?就算我们想的多了,真是他胆大包天;可是再问政府一句:在你管辖的行政区划里,是你的地盘住了这种事你不知道吗?真不知道,呵呵。
其实责任是逃脱不掉的,他们自己也是知道的。但是,这种所谓的再出了事故后极力退写责任的“伪政府行为”真的是让国人汗颜,为官前为官时为什么不是这个态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