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发出全国首批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


     

     图为山亭区徐庄镇前徐村农民李永平在展示自己领到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作者 李宗宪

  中新网枣庄9月15日电(通讯员 李宗宪)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的280名农民,于9月15日领到了由山亭区人民政府发放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据悉,由地方政府向农民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了解,枣庄市山亭区政府此次发放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登记、确认的土地使用产权证。本产权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具有使用权、流转权、转让权和收益权。

  持证人在产权期限内按规定用途可依法使用、经营、流转土地,也可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这对于最大限度发挥农村土地使用价值和效益,保护农民和集体的合法权益,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这一做法将在枣庄全市农村陆续推广。

点评:农村改革一小步,中国改革一大步。这个小新闻,背后是农地流转的大变革,它的意义可与当年小岗的大包干比拟。农地合法流转后,一方面会有一大批农民逐步离开农村,在城镇生根,另一方面,新的“地主”又将产生,这一切将随着今年“三中全会”的召开而明晰。这个问题到今天其实已经水到渠成,事实上单纯靠土地农业吃饭的农村人已经越来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