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已看中一套二手房.为了避税,我跟卖主约定:只到公证机关公证交易合同,不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请问谢律师,二手房买卖公证可以替代过户登记手续吗?
谢恒律师解答:
二手房买卖公证不可以替代过户登记手续。咨询者所阐述的交易方式虽然暂时少缴了税,但潜在的法律风险却很大。
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屋产权必须登记备案才能确立权属。如果交易二手房的双方仅公证了交易合同,不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名义上仍归属卖方,如果卖方将房屋抵押或二次销售,将直接影响买方的合法权益。
本贴问题及解答刊载于2008年8月出版的第020期《中国买楼通》Q&A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