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现状与趋势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呈现出以资本为纽带、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已成初步共识;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链条联结加速推进;商业银行经营国际化步伐加快的特点。但是在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产品载体尚处于浅层次、低水平状态,还无法真正做到从顾客的需求出发,而更多的是市场竞争形势所追。金融产品多为诸如“银证通”、“银基通”、代理保险等并未触及分业经营底线的中间业务产品,且各家银行推出的相关产品同质性高、差异化低,非银行金融产品的开发,如企业年金、信托、资产证券化、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进展缓慢。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管理向综合经营”的转型相对滞后。一是商业银行内部缺乏综合经营的组织职能设置。尽管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了诸如以“流程型银行”为目标的组织机构改革,但并未能建立以整合多元化顾客需求为导向的综合经营所需的职能部门,对于综合经营涉及到的业务,多以组织现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成立临时工作小组的形式来解决问题,各机构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效率较低,银行管理整体的透明度下降。二是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尚未提上议事日程。综合经营为银行带来了产品的融合、风险的分散以及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但同样会造成风险隐匿、风险转嫁、风险传染、监管套利与市场约束的弱化,对这一问题我国商业银行还需给予更多的关注。三是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开展综合经营所需的合格人才,长期的分业经营导致银行内部缺乏了解和熟悉其他金融业务的相关人才,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战略的推进正面临着“人力资源”短板。

    从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的视角,借鉴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历史经验,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将呈现如下趋势。

    ——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控股平台将渐进式推近。我国金融业目前正处于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演进的过渡时期,金融运行中交织着分业经营及综合经营的不同模式和做法,这种状况实际上决定了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道路必然是在外部环境不断成熟与完善条件下的一个渐进过程,最终实现综合经营条件下稳健与效率两要素的动态效用中总效用最大化。因此,尽管银行业对以资本为纽带、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已成初步共识,但如何立足实际、有序推进仍然是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综合经营的过程可划分为战略联盟、局部推进以及全面综合经营等三个阶段,并依次稳步推进,要在每一阶段注意观察改革的实施效果,确保稳妥后再进入下一阶段。

    ——产品创新量增速长,客制化程度不断提高。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控股公司框架下,由于经营业务范围的多元化使产品线进一步扩大,各子公司顾客网络、信息系统、营销能力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开发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建立科学的产品定价系统,加速金融创新。随着各家商业银行综合步伐的加快,创新金融产品的速度和数量都将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而综合经营产品创新的出发点,是顾客一生中各个阶段对保险、投资等金融工具的需求。因而,如何设计整合银行、证券、保险等综合经营产品,适应顾客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需求,并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顾客终身价值,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目标。在为银行创造80%利润的20%群体日益成为激烈争夺对象的今天,可以预见,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产品的客制化程度将不断提高。

    ——基于综合化信息平台的营销渠道整合。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是银行综合化经营的技术保障,商业银行必须尽快着手更新或升级现有的信息技术系统,建立起多元化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系统、复合型产品创新和销售的信息技术平台以及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并以此为基础,重整组织架构,将营销渠道调整为适合于交叉销售的组织架构,为顾客提供完整的一站式服务。

    ——以并购重组、国际化推进经营规模大型化。由于在目前金融体系中,各项业务所需的资源重叠性很高,因此规模大型化可降低成本,并强化金融机构的独占利益。一般国际性金融控股公司资产规模多为数十兆亿美元,如花旗集团2006年底总资产规模为l884318亿美元,而目前我国最大的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公司总资产仅为l3700亿元,不及花旗的十分之一。另一方面,有研究发现,在德国的综合性银行中,规模大的银行较能由综合经营达到范围经济效果,规模小的银行因资源有限,可能不会使用综合经营而以专业经营作为生存的基础,表明综合经营有显著规模效果存在。加之国内外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及国家有关政策的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势必将朝大型化的方向发展。一般而言,商业银行大型化可以通过新设与并购并重的方式。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日渐成熟和银行并购技能的提高,并购将越来越多地成为机构布局方式。在海外市场上,由于并购方式拓展新业务更具有效率,银行已经、并将更多地采取并购方式来拓展机构和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在并购的过程中,要考虑并购对象的核心能力、业务互补性、产业吸引力以及是否产生综合效果,而且合并后要能快速有效的整合。

    ——综合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并完善。一方面是银行对综合经营风险的管理。例如,Rahul Bhargava & Don-aid  RFraser(1998)利用事件研究法,检验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对于商业银行超额报酬与市场风险的影响,发现有限度的许可将使商业银行增加正的超额报酬,然而允许商业银行从事公司债与股票之承销,以及扩张承销收益之额度将会使商业银行产生负的超额报酬,并使商业银行风险上升。当商业银行从事证券的报酬超过总收益5%时,商业银行失败(risk of failure)的风险也会增加。另一方面是风险隔离机制的建立。由于综合经营过程中极易产生关联交易行为,从而形成风险传染,因此在制度层面应对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可能带来的一系列关联交易、跨市场风险等问题进行规范,进行有效的风险隔离,防止金融风险传染。因此,要在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建立“防火墙”和“信息隔离墙”等隔离机制,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规范,限制资金和信息在金融机构之间无序流动,从而规范和约束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