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为失地农民维权获4年徒刑


       深圳律师刘尧,因为失地农民维权获4年徒刑今日二审。该案件判决后,刘尧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采取书面的不开庭审理方式致使国内多名律师联名上书全国律师协会,由此在国内律师界引起了巨大反响。

       此案案情并不复杂,大概就是某500强富豪在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派头村投资建设了一个违法建设的水电站,结果刘律师两次带领村民要求停工,期间发生冲突砸毁了部分建设用的模版和木头就被判了4年刑。如果这个刘律师真的和农民一起阻止了非法工程的施工,该问责就得问责,该判刑就得判刑。问题是刘律师及众农民阻止建设的富源水电站项目是个用地未办理农地变更审批及征地批准手续,并且东源县国土局也曾于2007年11月发文要求项目停工的违法项目。但项目始终不曾停工,如今已投产发电。

       一个非法项目损害了多少农民的利益,地方司法部门睁只眼闭只眼,没见出动执法部门勒令违法建设停工。而众村民为了保护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迫不得已在求助无门的时候采取自救措施,以不太恰当的方式要求其停工的时候。众司法机关奋勇而来,一举逮捕了多名“刁民”。并最终有三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刘律师一人独判4年。这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司法部门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刘律师本以为可以仗国法撑腰为民请命,没想到弄个出师未捷身先死。这个不仅是律师界的悲哀,也是中国法律的悲哀。法学泰斗江平老师曾说过“律师兴,国家兴”。如果国法到了某些地方都能被肆意弯曲和把玩,成了利益阶层的工具专门拿来对“刁民”专政,那就无言了。有位学者曾说中国律师是一项充满挑战、艰辛甚至血泪的事业。刘律师是又一位殉道者,但公道自在人心,我们关注刘律师的事件就是在关注我们每个人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