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自今日公布施行。这是我国政府对企业职工的关爱之举,也是顺民心的举措。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执行问题。国有企业、大企业的执行估计问题不大,但一些小企业、特别是一些个体企业的执行就难度很大,因为就算违规,因关系个人饭碗问题,能够上告的人估计也会很少。何况《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里面还有一条“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说不定有的单位就可以在这里钻空子,它们一开始就要求职工写一份因本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申请逃避追究。但愿我这不是杞人忧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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