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09年4月扩大家电回收再利用商品范围
日本《每日新闻》9月29日《东京晨报》记者江口一报道:最近日本经济产业省、环境省两省联合宣布决定自09年4月开始追加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干衣机纳入《家电回收法》法定回收再利用对象。
目前正在实施的显象管电视、冰箱·电冻箱、空调、洗衣机等4类商品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标准也将进一步上调,以推进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此次追加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及干衣机3大类商品纳入家电回收法法定回收再利用义务范围,则是基于显像管电视更新换代的背景下,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日益普及,家电消费状况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相关法规也必须保持“与时俱进”的节奏,顺应市场需求。
日本废旧家电回收再商品化标准(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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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修订后标准 |
现行标准 |
07年达成率 |
空调 |
70% |
60% |
87% |
电冰箱/冷柜 |
60% |
50% |
73% |
洗衣机/干衣机 |
65% |
50% |
82% |
平板电视(液晶/等离子电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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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像管电视 |
55% |
55% |
86% |
资料来源:日本环境省中央环境审议会废弃物回收委员会9月22日公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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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未来具备面板塑料再利用必要技术开发等条件成熟的前提下,该标准后期将预计提高至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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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目前暂时维持55%标准,但是,后期将根据需要进一步上调标准基数。 备注3:再商品化标准=铁含量×材料回收率+铜含量×材料回收率+铝含量×材料回收率+电视印刷电路板的贵金属含量×材料回收率+塑料含量×材料回收率 实际回收再利用率与标准误差不得超过5% |
与此同时,热交换器式干衣机中所使用的氟利昂类冷媒也将采取类似空调冷媒回收销毁的循环体系,纳入《氟利昂回收破坏法》法定义务范围,以减少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从而降低温室效应。据悉,目前日本已在北海道、东京等47府县地区建立超过170个RRC(日本冷媒回收推进技术中心)认证的冷媒回收机构。
日本2002年~2006年氟里昂回收量变动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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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商用冷冻冷藏机器 |
1958 |
1889 |
2102 |
2298 |
2542 |
中央空调 |
289 |
638 |
702 |
806 |
800 |
家用空调 |
807 |
860 |
995 |
1122 |
1044 |
家用电冰箱/冰柜 |
234 |
287 |
936 |
918 |
890 |
资料来源:日本经济产业省8月27日《2008年臭氧层保护防止地球温暖化宣传手册》 |
日本2002年~2006年氟里昂破坏量变动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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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商用冷冻冷藏机器 |
1653 |
2429 |
2976 |
2790 |
3184 |
中央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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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空调 |
n/a |
n/a |
976 |
1118 |
1048 |
家用电冰箱/冰柜 |
n/a |
n/a |
928 |
915 |
888 |
资料来源:日本经济产业省8月27日《2008年臭氧层保护防止地球温暖化宣传手册》 |
另外,对于所回收的制造年限7年以内使用后的达到一定节能标准的旧电视、冰箱,则要求家电零售商经检验合格加贴再使用标识后必须作为Reuse(再使用品)进入二手市场流通。原因则是最大化发挥旧家电的使用效能,减少新产品生产率,以尽可能减少温室效应气体排放等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现象。
另一方面,制造年限15年以上的电视、空调与制造年限10年以上的冰箱、电冻箱、洗衣机等废旧家电则必须进入回收再利用程序,不得非法销售及非法丢弃,造成消费者利益损害及环境污染影响。(编译:端木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