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讲一个故事:在一人流量较高的路段经常出现劫匪抢劫路人的事件发生,轻则财物尽失,重则命丧黄泉,政府几经劝告,收效甚微,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十分恶劣。政府出一奇招,招安所有劫匪,就地建造一收费站进行收费,每一过路客人均需交纳一定银两方能通行。此政策一出,原劫匪摇身一变成为政府公差,收益竟比当劫匪时还多出不少,社会地位、人身保障也提高不少。
再看我们的股市,一场股权分置改革,让不能流通的股票变成了流通股,原来持股成本仅为零点几元、一元多的非流通股变成了与持股成本数倍甚至数十倍于非流通股的流通股一样成为流通股了。而非流通股经过股权分置改革支付的成本却很低,那就是向流通股东送股支付对价的形式完成了股改,大概是在每10股流通股获得3股的对价。表面上看流通股东得到了足够多的补偿,但是从另一角度计算的话,这种对价方式对流通股东实在太不公平。一方面对整体投资者不公平。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改,影响的是整个市场,而非仅是持有该股的投资者,而这种对价方式仅仅补偿了在一个时点上持有该股的投资者。采取对价的方式,等于是股改时的流通股东代表全体投资者接收了这个对价。另一方面对非流通股东而言,支付的代价微不足道。举个例子来说,按现在的主流方案,每10股得3股的对价,假如某只4亿股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占1亿股,非流通股占3亿股,那么非流通股仅仅是从3亿股中拿出0.3亿股,仅是付出了10%的代价,10%是个什么概念呢?那仅仅相当于该股一个跌停版的波动。而流通股东由于限售股的解禁流通,使股价指数从高点的6124点(仅以上证指数为例)下跌到现在的2100点,跌幅超过了65%。因此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了。
因此,非流通解禁以后的减持被人们形象地喻为打劫,而被劫的流通股东却伤痕累累,虽然针对限售股解禁也出台了一些措施,但在减持所带来巨大的利益面前显得微不足道。近期又出台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是想改变一下让普通投资者痛恨的直接减持方式,你不是想得到巨额的利润吗?那可以通过另一种途径,可以发更大的财呀。
可交换公司债,性质跟可转债差不多,大家看一下,以前发行的可转债,哪个不是溢价?溢价率最低的新钢转债溢价率也在45.43%,而最高的五洲转债溢价率竟在200%以上。
可转债投资价值表(下表数据截止日期2008年9月8日)
再看我们的股市,一场股权分置改革,让不能流通的股票变成了流通股,原来持股成本仅为零点几元、一元多的非流通股变成了与持股成本数倍甚至数十倍于非流通股的流通股一样成为流通股了。而非流通股经过股权分置改革支付的成本却很低,那就是向流通股东送股支付对价的形式完成了股改,大概是在每10股流通股获得3股的对价。表面上看流通股东得到了足够多的补偿,但是从另一角度计算的话,这种对价方式对流通股东实在太不公平。一方面对整体投资者不公平。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改,影响的是整个市场,而非仅是持有该股的投资者,而这种对价方式仅仅补偿了在一个时点上持有该股的投资者。采取对价的方式,等于是股改时的流通股东代表全体投资者接收了这个对价。另一方面对非流通股东而言,支付的代价微不足道。举个例子来说,按现在的主流方案,每10股得3股的对价,假如某只4亿股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占1亿股,非流通股占3亿股,那么非流通股仅仅是从3亿股中拿出0.3亿股,仅是付出了10%的代价,10%是个什么概念呢?那仅仅相当于该股一个跌停版的波动。而流通股东由于限售股的解禁流通,使股价指数从高点的6124点(仅以上证指数为例)下跌到现在的2100点,跌幅超过了65%。因此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了。
因此,非流通解禁以后的减持被人们形象地喻为打劫,而被劫的流通股东却伤痕累累,虽然针对限售股解禁也出台了一些措施,但在减持所带来巨大的利益面前显得微不足道。近期又出台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是想改变一下让普通投资者痛恨的直接减持方式,你不是想得到巨额的利润吗?那可以通过另一种途径,可以发更大的财呀。
可交换公司债,性质跟可转债差不多,大家看一下,以前发行的可转债,哪个不是溢价?溢价率最低的新钢转债溢价率也在45.43%,而最高的五洲转债溢价率竟在200%以上。
可转债投资价值表(下表数据截止日期2008年9月8日)
代码 | 简称 | 市价 | 股价 | 转股价值 | 套利空间% | 转股溢价率% | 剩余年限 | 转股价 | 转股比例 |
110002 | 南山转债 | 96.33 | 6.6 | 38.94 | -57.39 | 147.38 | 4.61 | 16.89 | 5.9 |
110003 | 新钢转债 | 95.2 | 5.41 | 65.46 | -29.74 | 45.43 | 4.95 | 8.22 | 12.1 |
110078 | 澄星转债 | 113.1 | 7.49 | 70.41 | -42.69 | 60.64 | 3.67 | 10.56 | 9.4 |
110227 | 赤化转债 | 105.25 | 6.54 | 47.09 | -58.16 | 123.52 | 4.08 | 13.75 | 7.2 |
110232 | 金鹰转债 | 109.08 | 3.22 | 67.3 | -41.78 | 62.09 | 2.2 | 4.77 | 20.9 |
110368 | 五洲转债 | 106.26 | 3.61 | 35.38 | -70.88 | 200.36 | 4.47 | 10.14 | 9.8 |
110567 | 山鹰转债 | 102.04 | 3.13 | 42.57 | -59.47 | 139.71 | 3.99 | 7.31 | 13.6 |
110598 | 大荒转债 | 107.64 | 7.34 | 52.11 | -55.53 | 106.55 | 4.28 | 14.05 | 7.1 |
110971 | 恒源转债 | 112 | 13.86 | 45.74 | -66.26 | 144.87 | 4.04 | 30.09 | 3.3 |
125528 | 柳工转债 | 105.8 | 13.7 | 50.69 | -55.11 | 108.72 | 5.61 | 26.42 | 3.7 |
125572 | 海马转债 | 106.09 | 3.45 | 68.31 | -37.78 | 55.31 | 4.35 | 5.03 | 19.8 |
125709 | 唐钢转债 | 101.18 | 4.55 | 34.58 | -66.6 | 192.6 | 4.26 | 13 | 7.6 |
125960 | 锡业转债 | 105.3 | 13.24 | 54.28 | -51.02 | 93.98 | 3.68 | 24.33 | 4.1 |
128031 | 巨轮转债 | 106.36 | 4.59 | 61.51 | -44.85 | 72.93 | 3.33 | 7.45 | 13.4 |
因此可以看出,大股东可以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利率低,可转股价格高,大股东又可以大赚一笔。举例来说,某一符合发行条件的大股东,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为10元,他就可以发行转股价格在20元,利率为0(或接近于零,可以参考发行可转债的利率)的可交换公司债,这样可以低成本地(甚至白白地)大量使用投资者的资金。这样,有劫匪之嫌的大股东,又可以以堂而皇之的借口在资本市场上大把地搂钱了。
在投资者看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债券嵌入了看涨期权、修正转股期权、赎回期权、回售期权后形成的复杂衍生产品。但是从整个股票市场来说就大不一样了,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行为,不管是溢价还是折价,反正肉烂在锅里,可转债溢价发行,损失的是投资者,而受益的是上市公司,通过可转债的发行,可以有效降低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减少上市公司的财务费用,因此可以增加上市公司的赢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而可交换公司债却是由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发行的,发行溢价的损失要广大中小投资者承担,而得益的却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上市公司一点好处也得不到。通过发行可交换公司债,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又开辟了一条大股东掠夺中小投资者的新途径。在股票市场上投机较浓的气氛下(如权证可转债的大幅溢价),可交换公司债对于新兴资本市场有百害而无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