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阴招在假借“网络民意”之名?


去年12月2日至12月22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在网站公开征集意见时,引发网友热议。昨日,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网友意见,并表示将会对合法、合理和可行性意见进行采纳,进一步完善草案。

关于送审稿第二十三条有关“适当延长女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年限”的规定,共征集到500余条意见,赞同和反对的意见基本持平。(1月1日《新京报》)

在我的印象中,《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在网上发布后,我经常上的《新华网》、《人民网》和《新浪网》、《腾讯网》上都充斥着一片反对的声音,反对的基本理由大致有三点:一是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延长工作年限具有职务歧视。处级以上干部应该延长工作年限,那些干实事的基层女工作人员就不应该延长工作年限?在当前官场冗员十分严重、处级以上官员多若牛毛的情况之下,以职位来衡量社会贡献度是十分荒唐的;二是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延长工作年限会刺激女性公务员对权力的追逐。按照职务来定退休年限,必然会强化“官本位”主义,甚至会导致女干部运用“潜规则”以达到升迁之目的;三是延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年限不利于社会和谐。在当前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之下,除了“吃财政饭”、垄断行业及特殊人才外,绝大多数女姓都恨不得再提前几年退休,使自己尽快进入社会保障系统。而那些希望推迟退休年龄的,绝大多数应该是那些占有社会资源较多、手握“金饭碗”的强势群体。这样的反差,已经令社会不安了,我们的有关部门干吗还要在此问题上火上浇油?

由于“延长女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年限”的网上调查并不是由社会机构在社会网站上所做的调查,其调查发起单位对调查结果有“可操纵”的可能,其调查结果也就没有任何可信度。因此,对于延长女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年限“赞同和反对的意见基本持平”之结论,只能是组织单位假借“网络民意”之名,继续一意孤行,以达到其延长女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年限之目的。

由北京市发布的这个调查结果,让我联想到上月初央视所管辖的央视国际网站所作“董文华想复出并冲击09春晚你还愿意看到她吗?”的观众调查结果,在360位观众中,共有62.98%的观众支持董文华亮相春晚,34.8%的不支持,有2.21%表示无所谓。

此消息经一些网站发布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各大网站的评论中,绝大多数网民对这样的调查结果并不认同,这实际上是“网络民意”被央视恶意利用,是一种赤裸裸的偷梁换柱行为。

中国需要一个具有公信力的调查机构,这是诚信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

我们的政府和公共机构在作出一些决策之前已经越来越注重“网络民意”,包括一些立法在网上进行讨论,反映出民主的进步;但也有一些部门,却假借“网络民意”之名,去实现其不得人心的决策,这才是广大网民需要加以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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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女干部延期退休网友赞成反对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