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国际税收纳税筹划(15)


  (3)有时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比分项缴纳节税。

  税率表上写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元的,税率是5%;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是10%;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是15%。这里的税率都比20%低。这就有个临界点问题:尽管分项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分别扣除2000元、800元(或20%);但劳务报酬额如果加到工资、薪金里,则可以按5%、10%、15%征税,可能少纳税。如,一个纳税人工资、薪金为“0”,4000元劳务报酬按工资、薪金纳税:(4000元-2000元)×10% =200元。而4000元按劳务报酬纳税则:(4000元-800元)×20%=640元。

  综上所述,对董事费的纳税筹划,不能说就是采用那种方式缴税划算,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当然,不能只为节税,就不管违法不违法了。

  以上问题还不是很复杂的,就能说明问题,更复杂的问题还多得是。可见,没有综合能力分析是搞不了纳税筹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