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下称“世行”)14日宣布,因牵涉到世行资助的菲律宾公路项目中的腐败行为,对包括4家中国公司在内的7家公司和一名个人进行制裁。这些公司将暂时或永久失去参与世行资助项目的投标资格。
名列世行“黑名单”的4家中国企业分别是中国路桥集团(被禁8年),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下称“中建总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被禁6年),及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被禁5年)。(1月16日《第一财经日报》)
据香港《卫视中文台—新闻大破解》节目披露,此次被世行制裁的七家公司,均因为在世行援助菲律宾的项目招标中可能存在串通行为,世界银行并因此停止拨付3300万美元的款项。
世行所说的“在项目招标中的串通行为”,其实就是国人耳边常听到的“串标”。而所谓串标,一种是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而最多的一种是指在工程招投标和设备采购过程中,几家投标单位通过事先商定,联合对招标项目的一个或几个招标标段用一致性报价、压价或抬价等手段串通报价,以达到排斥其它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让他们其中的投标者中标的目的。也叫“抬标”、“围标”、“陪标”。当然,也有包括以上两种情况外的“混合串标”。
投标单位之间相互“串标”大致有如下特点:一是组成价格同盟,这个同盟通过相互勾结私下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使竞争对手的正常报价失去竞争力,导致其在评标时不能中标。二是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获取最大利益。投标人同盟之间通过相互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使投标人无论实力如何都能中标,并以高价位捞取高额利润,而招标人无法从投标人中选出最优企业而造成巨大损失。三是同盟间实行陪标补偿。投标人之间私下确定某个中标人,然后大家一起参与投标,约定的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后,将给予未中标的其他陪标人以“失标补偿费”。四是挂靠垄断。通过挂靠、分包的方式,一家企业或个体包工头同时以好几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形成实质上的投标垄断,无论谁中标,结果都一样。
从此次世行查处的七家企业来看,均属于投标单位之间相互串通共同骗取中标行为。其基本操作模式大致如下:几家共同投标的企业事先在一起商量,确定某一家公司中标,而其他企业则分别报出最高价和最低价,有的甚至故意将所填的资料漏项,等开标时“发现”投标无效,促使某一家企业中标。
此次被查处的项目,有的招投标发生在2003年,应该说是相当遥远了,而精明的世行管理人员,却发现那些曾经参与投标而最终失标的企业仍然在参与招标项目的建设,曾经的投标竞争对手分别成了总包或分包商,这里面当然就很可能有猫腻了。
要说这种现象,在国内那是到处皆是,大家也都见怪不怪。国内招标过程中所反映出的腐败,很多都是“混合串标”形式,也就导致直接责任人不愿意过问了,反正“串标”都是在下面进行,招标单位面子上肯定能“过得去”,监督部门想查处的话,也没有多少明显的证据,“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谐”局面就这样在“潜规则”中产生了。
这四家企业倒霉的是,这种在国内普遍使用的手段,在世行面前却不灵了。人家工程发包五、六年时间了,还在思考当初的招投标过程是否存在着漏洞。作为中国公民,我不会无辜诋毁中国企业而替世行说话,但世行此次封杀七家企业,应该是事先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否则也不敢扣人家3300万美元的项目资金。
有意思的是,中国商务部对中国四家有实力的企业被世行封杀一事不是反省自家企业有可能存在着腐败的行为,而是希图为这些企业辩护、帮助其解脱。商务部发言人姚坚16日表示,对于中国企业遭受世界银行制裁一事,中国政府已要求世行方面认真考虑中国企业的要求,并向中方通报中国企业涉案细节。
商务部的这种做法真的不是很妥当,笔者更愿意相信世行的做法是有依据的,否则被制裁的企业完全可以和世行法庭相见,并不需要商务部出面干涉。
话说回来,在一个“串标”现象司空见惯的国家,商务部更应该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企业管好,把招投标的程序弄得再科学一点,以确保“丢人只能丢在国内”,“串标绝对不要串到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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