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世界掀起轩然大波的“人肉搜索”遭遇法律制约。日前,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通过 《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公开他人信息资料,违者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这实际上是对网络流行的“人肉搜索”用法规的形式明确喊停。
立法叫停“人肉搜索”立刻引起各方热议,不少网友质疑此举为封杀网络监督,为贪官提供保护伞。对此,徐州市有关部门昨日回应,对于检举揭发贪官污吏的搜索还是支持的,禁止的只是对普通市民个人信息的曝光。
公民社会就是一个开放的,透明的社会。虽然一些个人资料属于个人隐私,必须征得个人同意才能向网友开放,对于肆意上传他人个人信息的,如果造成对他人的人身或是精神上的伤害,可以提起诉讼;但对于一些基本的信息还是应该公开,透明一些,同时网友的一般了解性的人肉搜索是可以肯定的,但对于一些恶意的,危害性的人肉搜索应立法加以规范。可以看出现在的人肉搜索还不完善,还不理智,但是人肉搜索的积极作用理应得到肯定,它日益成为监督队伍中的一支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