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消息显示:2008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13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1000万人的11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500万人的10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43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100万的143%。四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886万人,比三季度末增加56万人。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比上年三季度末上升0.2个百分点。2008年全国有20个地区推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调整幅度在15%,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有新的提高。
2008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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