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乙隆快语13-15


李乙隆快语(13

李乙隆

 

121、有关媒体通过民意调查得知,7成广州本地人赞成提高门槛,58%的郑州本地人赞成在郑州恢复暂住证制度……有些地方政府便以顺应这类民意为由而蠢蠢欲动或振振有词。

在李某看来,这样的数据是不能作为什么立法依据的。请允许李某打个比方:有10万块钱要分给100人,你把这100人分成甲乙两队,然后提议要把这10万块钱只分给甲队,并让甲队对此投票,结果怎么样不是明摆着吗?即使让两队一起投票也不会得出什么有价值的结果:如果甲队人数多则赞成票多,反之结果则相反。

 

122、中石化集团获得50亿财政补贴引发争议。中石化称,每吨炼油亏损900亿,13次调价仍低于国际价格。1219《南方都市报》选发一位网友质问:接轨就是同价吗?国际生产成本比国内高多少?国际石油公司员工的收入在其本国是个什么水平?我国石油公司员工的收入在国内是个什么水平?

李某评之曰:这位网友问得好,但所问也只是一些老问题,垄断巨头及其他官僚资本集团很难说出耐得住质问的话,这不是他们水平低,而是他们实在理亏。

李某再评之曰:“亏损亏损”,因“亏损”而涨价,因“亏损”而要求财政补贴,这也是他们的惯技。为什么“亏损”?我们不知其“亏损”是因效率低下、运作成本高还是其他原因,只知其普通员工高工资高福利,而那些大大小小的头头更是富得流油。

 

1232006年“圣诞节”前夕,十位博士联名发表抵制“圣诞节”宣言,在网上获得不少支持。李某也就此发表一点意见吧。

博士们倡导爱国,李某举手赞同,但把抵制“圣诞节”视为爱国李某不敢苟同。爱国,在李某看来,应该是,对内,努力使自己的国家成为一个国强民富、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文明国家;对外,以自信的、开放的姿态,让一切先进的、文明的、无害的东西进来,在包容中,优化自己的文化。王永章说得好,文化越开放,越有包容性,也就越自信越有生命力。抵制,是因为缺乏自信。李某崇佛尊儒,但从不排斥其他善教或好的文化。李某这样说,并非说已被商业化的“圣诞节”就是好的文化,但起码还看不出它有害。

佛教随缘说教,李某深以为然。

 

124、武汉市推行党政机关公款吃喝内部公示制度,相对于其他党政机关来说,是一个进步,但仍遭“天下围攻”,为什么?鄢烈山分析说:一年被“公仆”们吃掉数千亿,人们对大肆吞噬民膏民血的公款吃喝早已累积下大量愤怒;又是内部监督,人们对这种自欺欺人的官员自我约束制度也早已深恶痛绝……

鉴于国情,李某对武汉市倒有一点体谅,但一位官员对为什么是内部公示而非公之于众的振振有词,让李某不禁骂道:又是一位蠢官!你听他怎样说:“接待费是党政机关内部的事情,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向社会公示!”其实类似这样的话在几年前就听到了。李某2004年所写《这只是他们党内部的事吗?》,说的是江苏省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卖官案发,记者前去采访,一位官员口气强硬:“这只是我们党内部的事,不该让你们党外的人来了解。”

想不到现在还有人这样说。

 

1251229《南方都市报》共三版时评,从社论到专栏皆大评特评杀人恶魔“邱兴华”被处死一事。李某之所以在邱的姓名打引号,是因为怕其前面的定语出错。在一些专家、时评家看来,邱的定语应该是“疑似精神病人”吧。李某借用此前一时评家的说法,邱可能是恶魔附体。如果杀人者是附体之恶魔而非邱,李某不知恶魔姓甚名谁,且借其所附之体的姓名加引号称之。在李某的阅读范围内,时评家皆对邱被处死深表痛惜,在李某每日必看的《南方都市报》关于此案长篇累牍的时评中,看不到相反意见。在这些文字中,作者们对邱杀10人、挖眼掏心、砍伤3人的事极少提及,更忽略了这么多受害者家属的感受。

李某早已说过,理性可能比感性更接近法治,只是感性的李某不禁还要说几句:

假如无法把附在邱身上的恶魔驱赶出来消灭,为防止它再害人,不得已将它与其所附之体一起毁灭,这应是无可厚非的吧。也许有人会说,你怎么知道驱赶不出恶魔?驱赶恶魔就是为邱治疗精神上、心理上、人格上的恶病,社会不惜工本为邱治病,也不能说不可以,只是感性的李某不禁想起那些因无钱治病而被医院停医停药、拒之门外等死的善良百姓、无辜孩子,想起他们生存的希望逐渐破灭以至死亡,眼睛满含泪水……

不要再说了,说多了惹人烦,哪天李某因抨击腐败强权而获“罪”,也许没有一家媒体、没有一位时评家像为邱兴华说话那样,为李某说上几句。

 

126网上一篇文章谈到,一位曾被打倒且被捕入狱的老干部,在平反后对自己的子女说:“我这一辈子,进过北洋军阀的监狱,坐过国民党的牢房,也在自己人的牢里呆过。你们猜,谁的牢最难坐?”子女们没有猜对。老头告诉他们:“自己人的牢最难坐。”

 

127、武官死战,文官死谏。曾在书上看到皇帝对犯颜直谏的臣子说,你不怕死,不是想青史留名吗?朕成全你!或者说,朕不成全你。李某现在想来,不管成全与否,都是一种宽厚。被处死一方成了英雄,皇帝岂不成了杀害英雄的反面人物?其实皇帝完全有能量另找个罪名,让对方死得很猥琐,很没英雄形象。

在国民党刑场上高呼口号宣传主义英勇就义的烈士形象,我们在书上在电影电视上看到太多了。以前看了会仇恨国民党反动派,现在却另有想法:像张志新、李九莲等人被割喉穿颚,哪里有高呼口号宣传主义英勇就义的英雄气概?

 

128、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新发布的《2006年至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2006年至2010年每年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省部级干部500人左右、厅局级干部8800人左右、县处级干部10万人左右,此前的2001年至2005年,每年有400名省部级在职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人们不禁要问:官员为什么需要培训?培训效果怎样?培训花多少钱,花谁的钱?

有个网友算了一笔账:省部级干部500人左右、厅局级干部8800人左右、县处级干部10万人,总计将近11万人,5年就是55万人,人均费用按1万元算,1年就是11亿,5年就是55亿。这么庞大的一笔学费,从何而来?

我们纳税人为什么不能雇用一些不用培训就能为我们服务的公仆,而要让这么多的血汗钱被强行用于在职领导干部的“职业培训”上?

 

129、我们潮汕有句谚语,“姿娘面,公社印”,意思是漂亮女人的脸蛋,比公社的公章还有用。其实漂亮女人不但脸面管用,屁股也值钱。“上海第一帅哥总裁”刘金宝,为其情妇的屁股整形,就花去港币80多万!历任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上海分行行长、中银香港总裁、中行港澳管理处主任的刘金宝,某日开会,注意到坐在前排的一个年轻女子!秘书告诉他,此女是上海分行的宣传干事,时年28岁,有夫有子。刘金宝听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此女很快成为刘的情妇,但她的屁股不合刘的心思,刘便决定为其屁股整形!

 

130、有些人并不想出头,不想当什么英雄,只想平平安安过日子,却因某一偶然因素而走上荆棘丛生险境重重的道路义无反顾。高某洁老人走上揭露中国艾滋病真相这一为当局所不喜的道路,是从这桩事开始的:

“当我们走进那个小村的时候,听到一个孩子奶声奶气的声音:‘下来,下来!’我跟记者说,这个孩子叫谁下来呀?他说咱们撵着这个声音走。我们走到一个房子门口一看,屋里,一个女的在梁上上吊了。她夫妇两个卖血,16岁就卖血,男的死了,孩子也是艾滋病,这个女的身上都烂了,受不下去了,到梁上上吊死了。小孩饿了,抓住妈妈的脚,叫他妈下来,用嘴啃妈妈的脚后跟。”

可悲的是,高老人的名字成了敏感字符,李某费了不少时间才排查出来,只得用某字代替。

 

200612月)

 

李乙隆快语(14

李乙隆

 

131、中国儿童对老人的比例,35年前是6:1;再过35年则是1:2

一边是人口老龄化,一边是社保基金缺口8000亿元。

据说已计划拿国营企业利润来填补社保基金缺口,这比让企业坐拥垄断暴利,置企业所有者全体国民于不顾,是一大进步,李某想赞一句,但想到像李某的父母,李某家乡那些没有被纳入社保体系的农民,赞美之辞却说不出口了。现在能享受社保的,毕竟是少数呀,难道没有进入社保体系的中国人,就不能分享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红利吗?他们也是国民呀!

在李某的考察范围内,还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在城市有工作单位,按理是可以享受社保的,但因为工资低,交不起个人账户,或者因为单位经济困难,不为员工交社保金。这些人也与社保无缘,与国营企业的红利无缘。这公平吗?

 

132、曾向记者提供“运城假渗灌事件”线索的原运城地区行署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高满强,被法院判了7年。2003年刑满出狱,刚走出监狱门口,就被三个歹徒用铁棍暴打致残。狱警出来阻拦,也被打伤。此案至今未破。第一个报道“假渗灌事件”的记者被判了12年,刑满秘密出狱,以免遭毒手。

高满强对记者说:当时向记者提供线索,并非出于正义感,而是官场斗争的需要,但不管动机如何,当时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就凭这几句话,李某也要向他致敬。他没有把自己塑造成反腐斗士,却又一次佐证了反腐只是权力斗争。尽管运城假渗灌浪费国家巨额资金的事件被众多媒体跟进报道,但首次报道的记者与提供线索的高满强却先后入狱。高满强被定性为“假官”,被媒体拿来与臭名昭著的“三盲院长”姚小红相提并论。现在,当李某想借哪个落马官员的事例来阐述什么、论证什么时,很担心错骂了好人。

 

133、与老百姓谈论官员腐败对社会的危害时,有部分老百姓对官员腐败抱同情和理解,他们会说,哪朝哪代都有腐败。李某叹之曰:就算哪朝哪代都有腐败,我们就得容忍腐败吗?难道政治不该越来越文明、社会不该越来越进步吗?

 

134、支持刑讯逼供的不是守法良民,而是被刑讯逼供过的前犯罪分子。一个被判过十年徒刑的前抢劫犯,就在李某面前大放厥词:“什么文明执法、文明审讯呀!你文明谁愿意招供认罪呀?”接着他还讲了十年前自己受审时所遭受的各种酷刑,他说因为受不了,所以全招了。他就不会去想,如果他不是罪犯,被误抓或者被陷害,在酷刑下,把人家横加在他身上的罪全认了,岂不冤哉!

 

135、普京有一名言:“谁不为苏联解体而惋惜,谁就没有良心;谁想恢复过去的苏联,谁就没有头脑!”这句话精辟地说出前苏联人民对苏联解体的复杂情感。

谁愿意让自己的国家解体!如果国家不是靠文化、靠宪法、靠价值观来维系,而是靠某个党的强权、枪杆子,那是可悲的,也是危险的。

 

136、关于邱兴华案,李某感到自己语言乏力,说不出个所以然。此前所谈,被几位网友误为对精神病人缺乏人文关怀。李某在这里再次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

一、精神病人是值得同情和怜悯的。在路上不时会看到一些精神病人衣不蔽体,蓬头垢面,行尸走肉般到处游荡。他们在垃圾堆里找吃的,天气一冷就被冻死了。李某希望政府能多建一些精神病院,把这些人收进去,免费给予治病和提供衣食住。如果治得好他们的病,就让他们回到社会并帮助解决就业;如果治不好,就养着他们。但掌握着大量资源的官僚们有这样的悲悯情怀吗?

二、对于邱兴华,连杀十人,挖眼掏心,李某同情的天平倾向无辜的死者,尤其是那个孩子。以李某愚见,邱有他的“逻辑”,有他认定的“理”,在他的“逻辑”中他思维清晰,有条理。李某认为他是个严重人格障碍的人,是个偏执狂。这种人是定时炸弹,如果不杀,就应长期负责任地养起来,我们现在有这样负责任的机构吗?惨剧已经发生,杀与不杀,都是一种无奈。说邱不该杀当然是一种值得聆听的意见,但关于此案的话语大多是这样的。李某希望有些媒体、时评家、专家,能关注一下受害者,呼吁给予受害者国家赔偿。

三、以更大的慈悲心看来,一切大坏蛋、大恶人都是病人。他们为什么会那么坏、那么恶?一定是哪儿出了毛病,比如心理上、人格上、乃至精神上,比如变态杀人狂。

 

137、因为有了“网络暴民”,就加强对网络的控制,这显然是十分愚蠢的。“网络暴民”不能在网上释放情绪,是不是心中的愤怒就消失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网上释放不良情绪可能是最低成本的,对个人、对整个社会皆然。在网上释放不良情绪,往往还会得到一些理性的引导,因为还有相当多的网民是理性而良善的。

 

138、有些地方倒了一个或一批贪官,就有人放起了鞭炮,这很好理解;还有人高挂出某党万岁的标语,李某就不理解了。也许在那些动辄高呼万岁的人看来,那些贪官不是党培养多年、教育多年的干部,不是党派来或提拔起来的,而是骑在人民头上的土匪恶霸,是党把他们铲除了。

 

139、有人喜欢用1976年以前的贫困和荒唐以至残暴与悲惨来与现实对比,想让人感到现在的幸福而对执政者感恩戴德,好像现在与1976年以前不是同一个政权似的。人类社会在不断进步,整个世界都是这样,我们怎能只与自己的过去相比而沾沾自喜呢!一个政权让老百姓过得很艰辛,是对不起老百姓的;如果能让老百姓过得不那么艰辛了,是完全应该而且还需做得更好的,绝不能以所谓“生存权”为由而漠视老百姓其他方面的权利。

 

140、在《南方周末》2007年新年特刊的《致敬!2006年的中国传媒》中,排在最前面的是新华社浙江分社的“福建桑美台风报道”。新华社记者们被渔民们“你们一定要说真话”的恳求触动,一家一户了解失踪人员情况。但报道出来后,迎接他们的是“报道不实”的指责和另一种风暴。《南方周末》对于他们作为国家通讯社,能够执著于真相给予高度肯定。

李某对体制内许多具良知和胆识的人同样深怀敬意。

 

20071月)

 

李乙隆快语(15

李乙隆

 

141、现在不时有人获得国家赔偿,比如一些冤案中的受害者,一些因官员过失造成的灾难中的遇难者。李某很为纳税人的钱惋惜,不是因为赔多了,更非认为不该赔。人命无价,健康无价,自由无价,青春无价,名誉无价,赔得再多也不多。但我们纳税人怎么这样冤大头,要“雇用”这些“公仆”,把事情搞糟了,就拿我们的钱去赔人家。

 

142、一位揭露医院骗取巨额社保金的匿名医生回复《南方周末》记者傅剑锋的信:“……只是尽一名医务人员的本分……其实在私下里,很多医务人员都是见不得那些不讲医德的行为的……我没有任何个人恩怨,只是不能忍受这令人窒息的黑暗。”傅记者对此评论说,总有一些人,即使是利益共同体的受益者,也会时时反思这个利益共同体内那些挑战道德底线的行为。

李某赞之曰:出污泥而不染者,尤为可贵!既得利益集团中一些另类,让我们看到黑暗的内幕,也让我们看到希望。坏的体制会使好人变成坏人,但绝不可能把所有的好人都变成坏人。

 

143、熊培云在200711《南方都市报》发文称,伊拉克今日乱局,难免给人一种“民主伊位克”不如“专制伊拉克”的错觉,这不是民主不好,而是“民主伊拉克”的大厦根本没有建立起来,而“专制伊拉克”阴魂未散。

李某然其言。早在萨达姆政权垮台之际,李某就预言伊拉克此后的乱局。民主不但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一个专制政体可以在一夜之间土崩互解,民主却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建立。独裁者是老萨,但在专制政体中受益的肯定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个团伙。他们肯定会做各种挣扎,不可能轻易缴械,何况他们还有“宗教精神”与“民族主义”这两面旗帜。

 

144、伊拉克不可能因萨达姆被吊死而恢复安宁。李某一直对专制独裁深恶痛绝,但却难以拥护对已成为囚徒的前独裁者实施绞刑。萨达姆被吊死的残忍画面,对伊拉克走向文明、理性,弊大于利。

 

145、凤凰卫视中文台杨锦麟的“有报天天读”,终于找到冠名企业而得以在今年继续办下去,可喜可贺!

李某一直担心这个节目找不到赞助商,这倒不是这个节目不好,相反,是它太好了,好得让有些人受不了,动辄将其遮蔽。在李某看来,这个节目很好,说的大多是有关我们大陆的大实话,收视率不低,至少在李某所接触的社会各界人士中,喜欢看这个节目的大有人在。之所以担心它找不到赞助商,是因为大陆老板们喜欢这个节目的可能很少,即便喜欢,赞助这个节目也可能会受到某种压力。

 

14617《南方都市报》载,昨天广州街头分别发现三具死尸,均被确认为四五十岁的流浪汉。前天夜里最低气温是9摄氏度,有风,流浪汉是被冻死的。这样的惨况在其他城市也同样存在,只是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有像《南方都市报》这样的媒体,敢于披露官员们所不乐见的事。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尸骨。

 

147、十人黑社会,九个是警察。不是李某扯淡,这是16《南方都市报》的新闻标题。你不要被吓呆了,该新闻说的只是某市公安局原政委为首的一个黑社会,是我们官员们喜欢说的所谓“极个别”,不是说整个中国的黑社会人员构成都是这样。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148、刘洪波在18《南方都市报》发《我们的“先进经验观”》一文,拿我国学习韩国推行网络实名制说事。这个话题我已说过,本不想再唠叨,可看到刘谈到“我们”在学习国际“一切先进经验”时总是将所要学习的东西当成一个孤立的存在,忽视其所处的制度环境,李某深表赞同。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发现,只是用新事例来阐发旧观点而已。李某不认同的是刘文中的“我们”,本来说的是“他们”,为何要扯上“我们”!

也难怪时评家们总拿些老生常谈的东西来教导我们、批评“他们”,不是我们不争气,而是“他们”太弱智,或者是为扮无辜玩单纯而装弱智,“他们”不是正在学习什么是光荣什么是可耻这些幼儿园课程吗?

 

149、今年没几天,广州、青岛、杭州“爆破成功”的消息不断见诸传媒。115《南方都市报》所载刘洪波《高楼为爆破而建?》称,上世纪90年代中期,爆破一栋高楼似乎是一件丢脸的事,现在却成了可喜可贺的成就。刘质问,二十几层的高楼,按理应归“百年大计”吧,怎么没过几年就得爆破拆除呢?谁为高楼的短命负责?

李某曰:建高楼不是新闻,成功爆破高楼就是成就;官员腐败不是新闻,个别倒霉蛋因情妇倒戈、权力斗争失利或其他偶然因素而落马,便成了反腐战绩。

 

15014《南方周末》载郑戈评论《共和主义》一书的文章,有一句话十分经典,不知是出于《共和主义》一书,还是郑戈之见。这句话是:“忍受暴政的国民,必定是缺乏团结、互不信任、自私自利、在公共事务上极被动的国民。”也就是说,暴政不但是执政者之过,也是国民之过。

我们在公共场所上看到一些歹徒为非作恶,而事不关己者冷眼旁观或敢怒不敢言,就知道这一点,谁都不敢不愿当出头鸟,怕挺身而出之后只能孤身奋战作无谓牺牲。

 

2007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