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论


 

                     责任论

 

        人生之真谛全在“责任”二字。
        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人的责任时曾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马.恩全集》第3卷,第329页)也就是说,责任体现了人的一种社会必然性,对于任何人来说责任都是“不可推卸的”。
       人格,人品,人生价值之高卑,全在于如何对待自己之责任。古今中外,重责任者必自重,轻责任者必自轻。
       处在彻底摆脱贫穷落后,全面走向小康、走向文明富强的21世纪初叶的历史大转折中,认清自己作为一个人的责任,强化每一个炎黄子孙的社会责任感,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体系,对公民道德建设,从而为新世纪中华民族的腾飞提供积极的精神动力和社会氛围有着重要的基础性意义。 

                                                     一、 "责任”意识,是人性的精髓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组成了人类社会。
       与个人和集体相比,社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范畴。社会一方面是相对于自然界而言的,用来指人类的生产、生活结构和生存方式;另一方面又是相对于个人和集体而言的,具体指由个人和集体所构成,但又超越于个人和集体之上的宏观系统。个人,集体与社会分别构成了人类生存的微观、中观和宏观层面。
       正如个人的机械组合不能形成集体一样,集体的机械组合也不能构成社会。人类历史的发展和进化表明,人与人,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的自觉交往是形成社会的关键。在马克思看来,人是一种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 人民出版社1965年报第452页)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在自觉交往形成社会的的同时,也扩展健全了个人的主观精神世界。人类的劳动实践在为个人提供生存条件和发展机会的同时,也使“责任”意识逐渐成为人性最明显的特征。 

                                         (一)“责任”意识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相统一的产物

       在马克思看来,人是一种社会动物:“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 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452页)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作为高级动物的人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人的社会性,以人的自然存在而获得物质实体;人的自然性,又以人的社会性而取得与动物界的根本区别。这种双重属性决定了人是一个具有多方面矛盾的行为统一体。脱离社会性的“人”和脱离自然性的“人”,都不是真正的人。
       人的本性,或曰人性,是人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对立统一。单就个人的行为动机而言,既有生理的,也有心理的;既有生物的也有社会的;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既有利已的也有利他的等等。但是人的行为本质,归根结底是由社会属性决定的。
       人作为自然界的产物,只是说明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他固然具有类似动物的某些生理结构和自然本能。然而人之所以成为人,把自己和动物从根本上区别开来的,并不是在于人的肉体感应性和生理需要,而是他们的社会属性。马克思说过:“诚然,饮食男女等等也是真正的人类机能,然而如果把这些机能同其他人类活动割裂开来,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样的抽象中,它们就具有动物的性质”。(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48页)。这就是说,人的吃、喝、性行为等等,如果离开人的社会活动并且成为唯一的目的,它就会成为纯粹的动物机能。事实上,人的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决不是单纯从自然本能上能够等到解释的。人的一切欲望、追求、行为、痛苦和快乐,都是为一定的生产方式或社会存在规定,并且通过社会生活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的行为总是和一定时代的社会需求联系在一起,受着特定的社会规定所约束。这正是人作为“社会动物”不同于一般动物的根本点,也是人性的根本点。“社会动物”由于受生理、精神、物 质、理智、感性、利已、利他、抽象、具体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人的行为动机颇为复杂微妙。某一行为可能受某一种具体的动机驱使,也可能受多种因素支配身不由已而产生了行为。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人类认识到个人行为可能造福于群体(社会),也可能危害群体(社会)。为了减少危害群体(社会)的个人行为,人类逐渐发现了一种在“自行其是”和“自我约束”之间,适合每一个人的气质和环境条件的中庸之道——心理上自觉判断并调整其行为的意识。这种最初以配偶子女为范围的“有为有不为”的意识,逐渐发展到全部落,又扩大到范围更广的氏族,成为群体所接受的心理共识。于是,群体(社会)对个人的一种要求——责任要求,随着群体的繁衍发展世代相传,逐渐成为个人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相统一的——人性的精髓和特征。随着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展开与深化,很多个人之间在心理层面和文化层面就会逐渐形成一种共同的东西,这种东西被人们传播和继承后会对群体中的个人发生潛移默化的影响;随着这种影响力的加深和扩大,集体和社会就会逐渐形成。群体(社会)对个人的这种要求,在霍布斯那儿是“社会契约”,在涂尔干那儿是“集体精神”,在列维·布留尔那儿是“集体表象”,在荣格那儿是“集体无意识”。在他们这些哲学大师看来,这些东西是维系集体和社会存在与发展的灵魂。人类意识中这些讲法不同实质相同的东西,准确的概念就应名之为“人的责任”。
       就象地球只有运动,只有在自转的同时又绕太阳不停地公转,才能和谐地在茫茫宇宙中存在一样,个人也只有充分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才能成为社会关系的总和,才能成为真正的人。 

                                         (二)责任--是一个人对他人和群体所负的利益要求

       长大成人,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过程。“长大”,一般是指自然人的成长发育;而“成人”,则主要是指成熟为社会的人。作为社会的人,他在继承和享有人类全部文明的同时,也承负着与生俱来的责任。人的责任是什么呢?大家都知道,出海的船长应对船只安全行驰、如期抵达目的港负责,边防哨兵要对警戒的边防线负责,门卫应对人员进、出楼院负责,主人应使来访的客人愉快,会计应对自己经手的帐目负责,厂长经理应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负责,市长应对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负责,父母应对自己孩子的成长教养负责,子女应对父母的晚年负责......人的一生,总是不停地处在某种具体的角色或职位。该角色或该职位都事先被赋予了某些特定的要求,当人处在该角色或职位时,他就应努力满足相应的要求。这些社会角色或职位的要求就是人的责任。简要地说,责任就是一个人对他人或群体所负的利益要求。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最起码的人格就是对自己的“责任”要有明确的认识。
       1999年3月24日,欧洲联接法、意的勃朗峰隧道内发生大火,数名司机被一位消防队员救出,幸免于难,但仍造成40余人遇难。救灾中,法、意各有一名消防队员殉职。起初,人们以为见义勇为救出多名司机的是那位牺牲了的意大利消防队员。后来才查明,救出这些司机的是法国的隧道巡路员帕特里克·德乌阿苏。当《费加罗报》记者采访中问到帕特里克·德乌阿苏,“这样做不是冒生命危险吗?” 帕特里克·德乌阿苏回答道:“是的。但这是我的责任。如果明天要救人,我还会这样做,我拿的就是这份钱。”(《环球时报》1999年4月23日)
       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意识(也称责任感或责任心),如同婴儿成长为成年人一样,也有一个从稚嫩到成熟的发展过程,由初始的蒙昧无知,通过适当的教化,逐渐地明晰,逐渐自觉地承担起责任。 

                                        (三)人的责任由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二部分所组成  

       家庭责任是指个人要通过自己辛勤地劳动,对家庭成员生存和繁衍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要及时进行情感交流,努力保证家庭成员在物质上和精神上能平安、健康、愉快地生活或成长。一个精神正常的人,至死都不会忘记自己的家庭责任。如白求恩大夫临终前写给聂荣臻司令员的遗嘱中,一一交代了文件、日记、衣物、医疗器械的处理意见后,特嘱托聂司令“请求国际援华委员会给我的离婚妻子拨一笔生活的款子,或是分期给也可以;在那里我(对她)应负的责任很重,决不可以因为没有钱而把她遗弃了”。由于家族是放大了的家庭,所以家庭责任也可称为家族责任。人生在世,认真履行自己的家庭责任,让家 人安居乐业、平安生活,是理所当然的。但仅仅“自扫门前雪”,不损人利己还不够.一个人,从少年起就应逐步学会承担自己作为一个人的社会责任。社会、家长都要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认识一个人的家庭责任与社会责任。如脍炙人口的宋代“岳母刺字”的故事,岳母之所以在儿子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字,就是教育岳飞在承担家庭责任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则是指个人努力优质高效地劳动,尽可能多地创造出超过个人消耗的财富,满足群体或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无论处在何种角色,其言其行不仅不能损害群体或社会利益,而且还要维护社会利益和推动社会的发展。从社会这个角度来看,人的社会责任分为强制性的和非强制性的二类。
       强制性的社会责任是由法律、法令、规章制度、包括契约确定下来的责任。具体说就是法律上所讲的民事责任。对法律的尊重、对契约的尊重是现代社会存在的根基。树立对法律乃至每一份契约,尤其是小的契约负责的精神是法治的出发点。个人必须自觉地承担这类社会责任。如履行合同契约、依法从事工、商、服务行业的经营、依法纳税等民事义务;依法遵守社会治安秩序,自觉遵守社区或单位规章制度。否则,就会受到社会强制性的惩处。
       非强制性的社会责任纯粹靠人的自觉,如努力学习、积极劳动,创造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或精神财富;爱护社会公共设施,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努力保护环境、自觉维护生态平衡;秉公办事;明辨是非、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扬正抑邪等。
       从个人这个角度来看,人的社会责任则分为职业责任和非职业责任二类。人生在世,总要从社会三百六十行中选一行,在具体的某个职业岗位上,从事劳动,同他人交换服务,从社会中取得生存和发展的条件。职业行为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基本的实践行为,而人们所从事的每一职业及每一岗位,都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有其长期所形成的特定的职责和任务。这些特定的职责和任务就是职业责任。社会成员在职业活动范围外还有一些应负的社会利益要求,如遵守公共秩序、申张正义,在突发事故中见义勇为等,这则为非职业责任。
      人的社会责任既是社会利益对个人的客观要求,也是一个人生存及发展的必要条件。
      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是每个人责任的两个方面,从根本上说不是对立的,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况来说,难免会出现“忠孝难能两全”的情况。但无论何时何地,一个人也不能以家庭责任排斥社会责任。不管哪种社会的法律和所提倡的道德,其目的都在于提醒每个人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一般情况下,不承担家庭责任的人在世人眼中连畜牲都不如;只承担家庭责任而推卸或逃避社会责任的人,仅仅是一个生物的人,进化中的人,其人格肯定是大有缺陷。人只有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才能体现他作为人的生命本能,才高踞于其它的一切动物之上。 
       由于每个人从降生直到长大成人,一直享用着社会为他提供的生存条件、教育条件和劳动条件,个人必须依赖社会才能生存。所以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总和”。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人的合作”。(见《德意志意识形志》马恩选集第1卷第38页)个人总是处在不依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具体的社会关系之中,扮演着某种社会角色(譬如工人、农民、士兵),这就使得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人们的行动具有某些共同的轮廓。另一方面,承担责任也是一个人存在的客观表现。承担责任就意味着付出。这种付出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其动机很少是考虑回报。特别是在承担非职业责任时,只要意识到环境和他人对自己的需要,於是“舍我其谁”的感觉就油然而生,於是当仁不让地挺身而出,如罗盛教、黄继光、董存瑞、王杰、谭嗣同等自我献身,或解曩相助,或提供服务,或填补空虚。 

                                 (四)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人提出本质相同、形式不同的责任要求

       恩格斯曾说过:“片面性是历史发展的必要形式”。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个人确实也提出了不同的责任要求。有时简明,有时混沌;有时社会会作出明确的提示,有时就要靠个人在实践中去领悟、去把握。象袁隆平50年代起就潜心研究培育高产杂交稻;王选教授70年代就开始研究激光照排;90年代柳传志、杨元庆以联想电脑抗衡洋电脑,发展民族的IT产业。因此承担责任的具体形式也迥然不同。  
       承担社会责任有时表现为反抗,如“七.七事变”后的抗日活动;有时却表现为顺从,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民营经济、个体经营者的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有时表现为摒弃,如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央委员们摒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有时又表现为撷取,如中共十四大上全国代表们历史性地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进一步改革的目标。
       承担社会责任有时表现为挺身而出。如2003年当“非典”疫情蔓延之际,钟南山、蒋彦永等医护人员临危不惧站到了抗击“非典”的最前沿;还再如中央财经大学的研究员刘姝威戳穿股票市场上绩优龙头“蓝田股份”神话的过程,就体现了一个学者罕见的社会责任感。她获得“2002年度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奖”,并不是因为她在学术理论上做出了突破,而是她以自己的学术知识服务于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以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来积极参与建设公平、公开、公正的信用社会。
       承担社会责任有时又表现为退让。“十六大”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实现平稳的新老交替,即表现了执政党的团结统一和成熟,体现了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宽阔的胸怀、历史的眼光,更体现了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对党、对中华民族高度的责任感。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的“退让”,以淡化个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道路上留下了历史性的坐标。这是政治文明的表现,必将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政治遗产。
        承担社会责任有时表现为鼓励,有时又表现为制止……,不一而足。 

                                           (五)履行责任是实现人生价值和赢得荣誉的阶梯 

       一个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指这个人对如何施展自己的才能有正确的认识,而且指他对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有正确的认识。
       任何人都有全面发展、追求荣誉的天性,任何人都希望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要把这种意愿变成现实,履行责任是唯一的途径。歌德说:“你要欣赏自己的价值,就得给世界增加价值。尽力履行你的职责,那你就会立刻知道你的价值”。一个人,只有尽到对父母的责任,才能是好子女;尽到对国家的责任,才能是好公民;尽到对下属的责任,才能是好领导。履行责任的标准越高,其人生价值就可能越大。更重要的是:每一个人都应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责任,这样他才能使自己有限的人生有意义。2002年10月9日,76岁的日本科学家小柴昌俊在东京的家中,得知获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喜讯。在接受《朝日新闻》记者采访时,小柴重点提到了“责任”这个词。他说“我不止一次地告诉我的学生,他们必须树立责任感,时刻想到自己的研究在花着纳税人的钱,半点都马虎不得”;“决定人的一生的,也许不是学习,而是积极工作的态度。”
       所以,梁启超说:“人生于天地间各有责任”,“自放弃责任,则是自放弃其所以为人之具也。是故人也者,对于一家有一家之责任,对于一国而有一国之责任,对世界而有世界之责任。一家之人各放弃其责任,则家必落;一国之人各放弃其责任,则国必亡;全世界人之各放弃其责任,是世界必毁。”(《饮冰室文集》第二册之五,第74页)。
       总之,在人类漫长的进化史上,若没有“责任”这一意识,类人猿就根本难能演变、进化成人。人性中若没有“责任”这个精髓,家将难为家,国将难以为国;人类真不知会不会走到今天。 

    

                                                   二、社会责任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精神动力

      人是社会生产力诸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个人对社会所负利益要求的理性认识——即社会责任感,作为人的一种属性,是人类良心的具体而又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一个人的良心在不同的情况中具体地表现为自尊心、是非心、同情心和社会责任心。而这“四心”中,社会责任心的强弱,又最终决定着一个人的精神境界和人格的高低。社会责任心(社会责任感)历来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当代著名哲学家、捷克共和国总统哈维尔1996年接受美国哈佛大学荣誉学位发表演讲时,在分析了当今世界的种种危机之后指出:“除非唤起人们的责任感,其他别无二途”。 
       社会责任感主要表现为个人思维角度的社会化。 
   
                                           (一)社会责任感是人类劳动积极性的持久源泉

       劳动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行为。个人所具有的生理、生物特征使他具有从事劳动的潜在能力。但是潜在的能力不等于现实能力。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有无积极性,有多大的积极性,既可能取决于他的个人利益,也可能取决于他的社会责任感。
       俄国大文学家托尔斯泰说过:“一个若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感。”李时珍为了他人的健康,踏遍万水千山,多次在采集尝试草药时险遭不幸;为了研制炸药诺贝尔多次几乎被炸死;以王进喜为代表的石油工人,在建设新中国这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激励下,苦干如巧干,宁愿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以高昂的劳动热情投入大庆油田的开发建设,使新中国早日摆脱了依赖“洋油”的局面。焦裕录忍受病痛带领兰考县人民防沙治沙,孔繁森离乡背井,奔波在雪域高原,为藏族人民的现代化而鞠躬尽瘁。富裕的社会靠劳动来创造。作为战败国,二战后的日本,在战争的废墟上,仅仅经过二、三十年,不但重建了家园,而且使经济腾飞,跨入世界现代化国家的首列。西方人把日本人称之为“工作狂”,不少日本人“过劳死”,日本国民战后高昂的劳动热情来自何方?无论东方学者还是西方政客,都一致公认来自国民的社会责任感。个人如果对社会发展、国家的繁荣和进步,从内心感到自己有责任,能充分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兴衰与个人息息相关;社会发展了,个人才能得到发展;社会萧条了,个人生活也就不景气,缺少发展机会。一事当前,这个人就会更多地想到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日常劳动中,就会努力创造出更多的成果来满足社会和个人的需要。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还很大,而把我们这么一个占全人类1/5人口的大国,建成现代化的国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在建设过程中,生产和分配之间,消费和积累之间,不可避免地要产生一些矛盾。社会责任感强的公民会正确地摆正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乐于顾全大局,理解这些矛盾,不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正确地对待一些暂时的困难,把自己的全部热情、精力和智慧毫无保留地投入到劳动创造和建设中去。
       我国宪法虽然明确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但是,一个人的劳动成果,既取决于他的身体素质、智力素质,又取决于他的社会责任感。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责任感已成了劳动者素质的核心因素。一个劳动者身体再强健,技术业务能力再强,如果不愿为社会服务,为他人服务,即他的社会责任感淡薄,那么此人的素质既不会令人羡慕,也不可能为社会创造出多少劳动成果。高水平的业务能力与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的统一,是人们积极、主动地从事现代化生产必不可少的主观条件。业务技术上的不求甚解,往往同缺乏社会责任感有着必然的联系。随着责任感的增强,劳动者的在劳动中的创新精神、一丝不苟的精神、排除困难的自主精神也必然会提高。 
       总之,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给不同职务、岗位上的劳动者、建设者提供一个积极奋进的心态,促使劳动者、建设者战胜自身的懈怠、懒散,敷衍了事......等不良习惯及心理,自学地去克服劳动中的各种困难,主动地去排除劳动中的各种障碍,创造性地去劳动、去工作,兢兢业业的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 

                                (二)社会责任感是形成高尚品质,产生高尚行为的心理基础

       社会责任感作为个人的情感,一方面受生活环境和生存条件的影响,同时它又影响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它在个人的心理活动中既具有张力,也具有斥力。对于符合社会利益的事情,它会持支持、参与、促成的积极态度;对于损害社会利益的事情,便会产生一种消极的排斥态度。社会责任感形成或激发后,就会成为其人生价值观的重心,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左右着个人行为的取舍;并通过经常的行为取舍表现着个人的道德品质。
       古今中外,无数仁人志士为了正义的事业,为了民族或人民的利益,不畏艰难险阻,进行坚韧不拨的斗争和探索。宁愿被烈火烧死也不改变“日心说”的布鲁诺;忍受贫困、矢志为无产阶级解放指明方向的马克思;在放逐中一心报国,坚决不与奸佞小人 同流合污的屈原;被囚困在冰天雪地中十九年顽强不屈、不辱使命的苏武;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千古绝唱的文天祥;在国民党特务的枪口威胁下大义凛然的李公朴、闻一多。戴镣长街行,高呼“砍关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我一个,自有后来人”的夏明翰;视死如归的瞿秋白、吉鸿昌、刘胡兰、还有董存瑞、黄继光、罗盛教;上一世纪60年代的雷锋、王杰,90年代的张鸣岐、孔繁森、李润五、郑培民……他们高尚品质和行为不是生来俱有的,也不是他们一时的心血来潮,而全是基于他们内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因为社会责任感作为人的心理意识,能够调节和控制人的情绪、兴趣、意志和态度。有了它,人的感情和理智才会统一。社会责任感能使诗人在诗歌中倾注忧国忧民的激情,使杜甫“穷年忧黎元”,陆游“位卑未敢忘忧国”,使鲁迅“俯首甘为儒子牛”。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身患重病的朱自清,在物价飞涨的解放前夕,仅靠能买三袋面粉的薪金来维持全家12口人的生活;“宁可贫病而死”,也不准家人领取美军救济面粉。
       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会爱人民之所爱,忧国家之所忧,会先天下之所忧,而后天下之所乐;如屈原“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富有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无论穷达荣辱,穷会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也不会从事危害社会、民族、集体利益的事。社会责任感强者,如苏武、夏完淳、谭嗣同、瞿秋白、张志新等能做到“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即使面对刀山火海,也不改变自己为国为民的初衷。
       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几乎都是在青少年时代就培养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他们的青少年时期,祖国正处在遭受帝国主义列强瓜分的危急关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挽救民族危亡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接受并信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同志在1915年听到袁世凯同日本签订“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的消息后无比愤慨,在揭露袁世凯的《明耻篇》上题字明志:“五月七日,民国奇耻,何以报国仇,在我学子”。周恩来在学生时代写到:“吾辈生于二十世纪竞争之时代,生于积弱不振之中国,又生于外族日逼目顾不暇之危急时间,吾人既生于是时也,生于是国也,安忍坐视不一救耶”?立志要“为中华之崛起”而学习。许多开国元勋都是在这种社会责任感的激励下四处寻找救国真理,经过多方对比、实践和总结,认识到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道路才是屈辱的“东亚病夫”摆脱欺凌、走上繁荣富强的唯一正确道路。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如果一个人对社会的存亡、盛衰,从内心感到有强烈的责任,就会思考和探索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并思考和探索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并调整自己的追求、行动与社会发展趋势相一致。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许多青年虽然希望读书,希望在科学上、教育上、文学艺术上对人类有所贡献;但是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千里迢迢毅然奔赴延安,投身到抗日救国的洪流中去,担负起抗日救亡的重担;与阶级和民族的敌人展开殊死的决斗,用自己的血肉组成捍卫中华民族的长城。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消灭三大差别,早日改变祖国贫穷的面貌,大批青年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艰苦创业。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以海尔集团的张瑞敏为代表的一批企业家有胆有识,积极参与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竞争,在世界上树立起中国名牌产品的形象。这些行动都表现了他们对祖国命运和社会前途高度的责任感。
       无数事例表明,社会责任感有助于建立一种能够对社会作出更大服务的人格,它会使一个人经常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并从为大家的幸福而进行的努力中找到自己的乐趣。任何时代、任何情况下,一个人只要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就不会做危害社会,损害集体利益的事;就易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关心他人、关心集体、关心社会,比关心自己为重的人。 
        没有社会责任感,一切高尚品质和情操就都失去了心理基础。 

                                       (三)社会责任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融合剂

       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离不开人们之间的相互协作,相互支援。社会要想稳定、要想发展,也离不开社会成员担负起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融合剂。失落了它,就必然会造成社会普遍的分散状态,必然会使社会成员只顾自己,彼此隔绝。使人们变成一堆相互排斥的原子。
       社会责任感能 够缓解个人与社会的矛盾。
       在任何社会中,都有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如果人人都只考虑个人或家庭利益,不考虑社会利益,那么人就都成了英国学者霍布斯笔下自然状态的人;人们彼此的“利益”就不能不冲突,人与人就是处在战争状态中;人对人的关系只能是“狼与狼”的关系。社会不仅得不到发展,还会失去秩序。连主张“自私是人的本性”的十八世纪资产阶级思想家爱尔维修,也强调维护社会利益的重要性。个人的利益不仅要同社会利益相结合,而且要服从社会利益;为了社会利益,既使牺牲个人利益也是符合正义的。
       爱困斯坦说:“人只有献身社会,才能找出那实际上是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马克思则认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说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的自由”。(《马恩选集》第1第82页)可见,无论是伟大的自然科学家、还是伟大的无产阶级导师的心目中,个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统一体。二者有矛盾,却又互相依存。二者和谐地发展,个人就要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个人的全面发展,既取决于个人对如何施展自己的才能有正确的认识,而且也取决于个人对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有正确的认识。对此英国科学家托·亨·赫胥黎在《进化论与伦理学》中指出:“如果没有从宇宙过程操纵我们祖先那里遗传下的天性,我们将束手无策;一个否定这种天性的社会,必然要从外部遭到毁灭。如果这种天性过多,我们将更是束手无策;一个被这种天性统治的社会,必然从内部遭到毁灭。每一个降生到世界上的人都有天赋的需要,就是去发现一种“自行其是”和“自我约束”之间的适合于他气质和环境条件的中庸之道”。赫胥黎在此所说的中庸之道,就是人的社会责任意识。赫胥黎这段话就是说:除非人们一致承担起社会责任,否则人类社会是不能形成和发展到今天的。社会的稳定也有赖于人们对自己的社会责任始终如一的履行。只要人们的社会责任感淡薄了,作为社会纽带的相互信任就会被削弱和破坏。所以,任何社会都不忘用各种方式“提醒每一个人对社会所应有的责任”,(赫胥黎语),使之“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致削弱允许他生活于其中的那种组织”(赫胥黎语)。
       步入迅速变化着的21世纪,一个人的倾向性和积极性是多面的。为了不被生活琐事缠身,不被川流不息的矛盾的信息所迷惑,一个人必须保持坚定不移的内心宗旨,以承担繁杂的信息、适应迅速变化的客观环境而又不致丧失主观的生存认定性;同时又必须具有高度的心理灵活性和应变性。社会责任感强烈,无论遇到何种风浪,心里就有了内在的自动的调节机制,以激励或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调整各种关系。凡事都会考虑后果,从而积极主动地消除人际间的矛盾和隔阂,积极调整个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社会责任感强烈,能使社会各个阶层所有成员各自的力量形成合力,涓滴成流,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最大合力;并且能约束极端行为,减少破坏力,减少社会的内耗。 
       一个人丧失了社会责任感,也就等于丧失了部分良心,也丧失了对人类纯动物行为的约束,就只有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的打算。一事当前,他就很难再为社会、他人、集体考虑,只会想方设法满足一己或家庭的需要,而再不顾忌、损害别人。他的头脑里除了渺小而卑鄙的自我以外,没有任何社会和他人和观念,再神圣、再纯洁的事物也都变成了虚幻,不存在了。
       人的社会责任感一旦普遍淡薄,理应和谐的社会秩序就会紊乱,社会动荡、不稳定就是难以避免的了。 

    

                                                三、强化社会责任感是提高公民素质的中心环节

       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个人不是消极的,而是人类社会赖以发展的主体,依靠人民群众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一个渴望进步、渴望持续发展的社会必然首先努力提高人的素质。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我们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素质……”。中国共产党十二届六中全会所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规定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以来,全社会从多方面进行了不懈地努力。 

                                                (一)决定公民道德素质的中心环节是社会责任感 

       由于社会生活的错综复杂和个人心理的微妙多变,个人的素质往往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臧克杰、胡长清、程维高、田风山等人从高级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就从反而证明了这一点。个人的素质好比一条链子,它由体力、文化、智力、责任感、道德等多个环节构成,而社会责任感则是这一条链子的中心环节。要抓住整个链子,就必须抓住中心环节;决不能想抓那个环节就抓那个环节。
       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因特网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使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为全民族素质的提高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时代的内容。但市场经济机制的运行,商业行为无孔不入的浸淫,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诚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给实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全民族精神素质的提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催生了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价值观念,我国公民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的不断增强,对推动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反映到公民的精神生活中来,加之封建思想残余、小生产势力的惯性、西方意识形态和腐朽生活方式对我们社会的渗透,也诱发了自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的滋生和蔓延。邓小平同志生前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曾经说过:“经济建设这一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上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
       新旧世纪交替之际,我们社会上商业交易的喧嚣,金钱的涌动,种种利益的转换、调整和冲突,也确实造成人们情感体验和心理处在动荡与失衡之中。一部分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道德堤防崩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泛滥;社会上假冒伪劣、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损人利已、见利忘义、索贿行贿、挥霍浪费等行为屡见不鲜;吸毒贩黄、卖淫嫖娼、赌博偷窃、坑蒙拐骗等丑恶现象死灰复燃。这无不与当事者社会责任感缺乏或淡薄有关。
        一个时期以来,我们重视人的智力、文化、身体等方面素质的提高,重视理想道德的教育,重视人的外在约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却忽视了去影响人的内心世界,忽视了人的责任感的教育和培养。20多年改革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表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民素质,有待从经济、政治、文化、道德、法律等多方面来努力,但核心都不应偏离增强人的社会责任感,也就是说,必须把强化社会责任感作为提高公民素质的中心环节来抓。 

                              (二)社会责任感的提法易于联接和引导全社会公民共同向上 

       如前所述,责任感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人的东西,而是人性中既有的。不过有人“责任”意识强,有人“责任”意识弱;有时“责任”意识弱,有时“责任”意识强而已。通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通过有效的社会教化和引导,绝大多数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是可以逐步强化的。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脱胎而来,封建意识和小生产者的意识影响还很深。对外开放以来,资本主义的一些腐朽思想也乘机而入。加上市场经济商品交易行为的冲击,必然会对人们的人生观、道德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再加上人们的自觉性、奋发进取的程度不同,所以,当前人们的思想和道德水平是多层次的。代表了人类前进方向、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先进分子,在我们社会里目前还不是多数;6600万共产党员也只占全国13亿人口的5%的样子。唯利是图的人目前也是很少一部分。界于这两类人之间的更呈现出多层次的复杂状况。我们社会大力倡导共产主义道德,但也决不能拿先进分子的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标准来广泛地规范、要求社会全体成员。在全社会开展的公民道德建设一定要从我国的这种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精神文明建设,既要放眼于未来,又要立足于现实,大力提倡的精神要能为全社会绝大多数人接受并能做得到。 

                              (三)“增强社会责任感”的提法体现了先进性与广泛性 的有机结合 

        毛泽东同志在建国之初就曾经提出:“必须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按语,见毛选5卷第244页) 
        在21世纪的今天,要求每一个社会公民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不但不抹煞个人的利益,而且是充分尊重个人利益和个性发展。强化社会责任感的提法易于影响人的内心世界。人的行为是受内心世界支配的。古今中外的历史表明:能影响人内心精神世界的观点、学说可以长盛不衰。儒家学说为什么会延续二千多年对中华民族的心理造成重大影响?《论语》中记载,孔子的学生问他:父母死了,子女要致哀三年,时间是不是太长了?孔子的回答既不是说这是制度的规定,必须服从,也不是说这是神的意志,你必须做;而是说:你小的时候,父母抚养你、照顾你不少于三年吧;父母死了,你就不表示三年的哀悼吗?孔子没有把哀悼三年的必要性、合理性归结为外在的社会、宗教、政治等因素,而归结为人的内心心理、归结到子女对父母自学地爱。也就是把外在的制度归结为心理的自觉需要。孔子学说的魅力就是来源于此。任何社会学观点,单纯强调自我或单纯强调社会都是片面的。而“加强社会责任感”“承担社会责任”的提法,是在社会与自我结合的基础上强调自我,强调人的自主意识。强调了个人,而又没有忽视社会。所以,易于影响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易于培养个人内心的集体主义思想。  “增强社会责任感”的提法充分体现了先进性与广泛性的有机结合。这一提法易于联接和引导不同觉悟程度、道德程度、文化程度的人们一起向上,易于引导全社会各阶层成员从各自的起点上循序渐进,共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易于形成凝聚亿万人民的强大的精神吸引力。可以说,培养少年儿童的社会责任感,强化青年一代的社会责任感,唤起全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是使公民道德建设乃至精神文明建设收到实效的一项基础工程和关键环节。 

                                               (四)强化社会责任感,重塑社会价值体系 

       建立新的价值体系是全人类无法回避的课题。21世纪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建立新的价值体系的过程。如何在多样统一的基础上,确立整个社会在全面建设小康进程中的价值体系,为社会成员提供具有普遍认同性的道德律令,和评判个人行为的共同参照系,是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基础性任务。 
       精神文明建设要重在建设。强化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就是建设性的举措。它不限于否定现存的事物,而是竭力肯定人性中所固有的,有价值的东西。提倡社会责任感,不仅具有评价,肯定现实中已经存在的这种情感和行为的作用;也具在通过评价、肯定这类的人和事,进而对更多人的道德、行为产生导向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的重大变化,公民在职业选择、地域流动以及个人生活、言论等诸多方面都获得了空前的自由;随着整个社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及对各种“左”的意识形态的否定,每个公民个体价值意识迅速觉醒和强化,不仅可以公开、积极地追求个人财富和物质享受,人们对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意识也发生了彻底转化,公民意识、个人权力意识全面强化,改革前那种个人对国家、单位的全面依赖与无条件服从的状况已不复存在。在社会成员个体生活层次上,发生了行为目标与行为方式的全面转化。
       经济与社会形态的变化,个体价值意识的强化和行为的全面自由,以及加入WTO,所带来的进一步结果是人们行为方式与价值观念的迅速多元化。在进入21世纪新的历史条件下,炎黄子孙在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时,要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广泛的面上的目标;而强化社会责任感,就使这一目标落到了实处。对社会价值体系的重塑来说,就有了基准。对每一个公民来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就有了不可推卸的具体内容。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是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十六大报告号召全党要“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 “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江泽民同志前些年提出的:“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 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这都是强调精神文明建设要着眼于人,落实到人。强化社会责任感,是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强化社会责任感,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对我们民族精神进行强本固基。

       今天的中国已别无选择地走上了改革开放的不归路。经济全球化和信息革命的浪潮,给我们中华民族的昌盛带来了新的机遇。全面小康社会能否早日建成,中国能否持续、稳定地“和平崛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社会各阶层所有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强弱。计划经济时代的价值观和社会秩序,已被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洪流冲荡得千疮百孔,而一套凝聚全民族力量的新秩序,也只有在广大公民具备了高度社会责任感后,才能够形成并良性的运行。没有千百万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的支持和努力,任何社会变革都会步履维艰,甚至导致失败。在人类进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中华民族正处在走向繁荣富强、民主文明的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阶段。改革和发展的道路上充满了希望,也充满着困难。在这一历史阶段,特别需要社会责任感来激励每一个炎黄子孙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现代化的中国不会从天而降。一切有志气、有良知的中国人,一切渴望中华民族振兴的人们,都应当扪心自问:“作为一个公民,我的社会责任承担了吗?”  
 

          (此文初稿成于1996年春.2002年初以"强化社会责任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为题贴到人民网强国轮坛后,近几年先后被不少网站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