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30岁的秘书”如果不是笔误多好
河南省南阳市商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两名,要求“年龄在33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南阳市商务局办公室孙女士听说此事后哈哈大笑,她解释说,单位是要招聘文秘,要求应该是30岁以下,一定是弄错了。由于负责招聘的杨朋晓外出开会,只有等下午他回来才能更改过来。(《河南商报》1月1日报道)
330岁也能有机会进政府部门当回秘书?这么雷人的“笔误”,当即引起了网友们极大的兴趣,有人惊呼“这招聘启事估计只能贴古墓里去”,有人自称300多岁的“资深白骨精”要去应聘……但同时,也有人从另一个角度对此给予赞赏——厉害,没有年龄歧视,赞一个!
确实,年龄在330岁以下皆可应聘,且“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堪称是最没有“年龄歧视”的招聘启事了。在现在的职场,年龄歧视司空见惯。且不说很多企业招聘时要明确规定年龄,即使是某些公务员职位的招考,也不忘记设个年龄杠杠。招聘时是这样,参加了工作也难逃年龄的制约。很多单位在选人、用人的时候经常要考虑年龄:太年轻了不能提拔,年龄大了又“过杠”了,搞得人好不尴尬。
年龄歧视的一个非常典型的表现,就是“35岁现象”。35岁成了很多人求职路上的分水岭。翻开媒体上的招聘启事,要求应聘者年龄在35岁以下的比比皆是,似乎人只要过了35岁,就要被打入职场“另册”了。南阳市商务局招聘“330岁的秘书”,其实是“30岁以下”之误,对年龄的要求也极为苛刻呢。
眼下的劳动就业市场,除了年龄歧视,就业歧视还有很多。性别歧视、身体歧视、健康歧视、户籍歧视、学历歧视,甚至还有血型歧视、属相歧视等等,可谓是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些千奇百怪的歧视,既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就业市场的正常发展,都是必须坚决予以摈弃的。从消除就业歧视的角度来看,我倒真希望招聘“330岁的秘书”的启事并非笔误,而是真有其事呢。乔志峰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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