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操纵的房价与收入转移


被操纵的房价与收入转移

 

房价虚高是很可怕的,它是剥夺消费者和弱势群体生存条件的暗器。

2004年的一篇文章中,我曾经做了一个分析:假定中国经济每年增长率8%2003GDP基数是11.67万亿元,一年新增GDP就是9336亿元。中国各项存款基数是23万亿元(20047月末),如果因为负利率导致存款额3.716%的财富转移,每年的财富转移是8547亿元。一个国家,财富转移达到新增GDP91.55%,这将是多么可怕的现象?当然,其中有一部分存款是由取得贷款企业或个人存入的。按照居民储蓄的口径计算,每年3.716%的负利率就是4236亿元的利息转移。这个数字也占到每年新增GDP45.37%!随着存贷款规模越来越大,通过负利率实现的财富转移的规模也会越来越大。负利率政策的受益者,说到底,负利率是对贷款人的直接补贴,受益最多的就是那些取得贷款最多的企业或者个人。

如果我们按照房价平均上涨速度来计算,每年涨价15%来计算,这个行业从负利率政策中得到的收益为2.5万亿元*15%—5%=2500亿元。也就是说,房地产行业得到的利润占每年GDP增加值的26.8%。四分之一以上的社会财富流入了极少数人的腰包。那么,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个行业的管理人员的收入是其他行业的十倍,这个行业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创造出那么多的超级富翁,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企业热衷于加入房地产开发这个行业。黄峰先生算了一笔帐,耐人寻味。一个三口之家买套90平方米的房子,12年不吃不喝才行。2007年,武汉市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357.64元,一个三口之家则为43071元。据计算,买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6000/平方米的市场均价,总价为54万元,就相当于一个家庭12年的可支配收入。也就是房价收入比为121,而国际上正常标准的房价收入比为3-61,可见武汉已严重超过国际标准。而在2007年,武汉房价上涨太快,严重脱离了市民收入增长速度。去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涨了1997.66元,一个三口之家上涨近6000元,但一年收入的增加,才够买一个平方米的房子。据了解,2002年,武汉商品住宅均价约为2000/平方米,2007年上半年住宅均价为4022.76/平方米,到2007年底均价逼近6000/平方米,一套90平方米房子不到一年上涨18万元,相当于一个三口之家4年的可支配收入。(黄峰 武汉晚报20080505

如果我们在不调整利率的情况下,让房地产行业保持2.5万亿元以上的贷款规模,也就是说它每年接受了储户的接近一千亿元的利息补贴。从广义上讲,这等于说是穷人对富人的补贴。

现在,住房价格不再上升,而是下降,买房人被套牢了,银行也被套牢了。圈地的开发商当然也被套了。但是,最痛苦的不是开发商,而是广大的“房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