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大势所趋农村土地多种形式流转启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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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正文:

     国家在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改革上还有很大空间,最终要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收益为根本,大力发展“农村商业”和"农业土地耕种企业”(我提的新名词)和农产品贸易渠道(包括国内和出口)和农村交通设施等,培训足够的符合要求的农业科技和管理队伍和农村贸易队伍,健全法制和责任管理体制,坚决普及农村互联网和通讯(坚决降低农村通讯起点费用-让农民打得起电话,才能满足商业最基本的条件-信息,信息成本太高农村无法承受的话,农业商业沟通哪里来),坚决依法保持土地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前提,扩大农村抗风险能力(包括农村投保和融资措施等),继续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培养后劲动力,建成一系列的农村科学保障体系和推进体系和监管体系,尽管中国在工业领域改革取得了丰硕伟大的成就,但是农村改革的成功将继续给国家带来巨大的发展,因为中国农村发展刚刚起步,是中国发展的后花园(我的新提法),潜力巨大,空间广大,这是个值得国家花力气重心研究的问题,现写于此,。。。。。。

  

             土地流转大势所趋,农村土地多种形式流转启幕

                     来源:经济视点报   李登攀   2008年10月08日 19时01分 

  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农村土地改革也整整经历了30年。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以及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使原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承包制度面临新时代的难题。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土地流转”课题小组组长、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樊万选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现行的农地使用制度的内在缺陷已逐渐显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障碍。”

  在这种形势下,“通过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来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已成为必然选择。”樊万选说。

  所以,在这种形势下,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就需要破局。而胡锦涛总书记近日提出的“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声音正是为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定下了明确的基调。

  农地变“活”

  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以多种形式流转的实践,或者说先期的实验早在几年前就已在浙江、成都、重庆等省市开始。在近期河南焦作沁阳举行的农村土地的“竞拍”,也开了土地“竞拍”流转的先河。

  9月10日在河南视察的胡锦涛总书记对广大农民说,实践证明,在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

  9月30日,胡锦涛在安徽考察时对广大农村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在改革开放30周年的日子里,在即将于10月9日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前的一个月里,调研河南和安徽这两个同位于中部地区的农业大省显然具有深意。

  有些专家据此表示,中央可能会延长土地经营权的年限,将农村土地的承包期从现在的30年延长到70年,同时允许土地“多种形式流转”。

  “农地以多种形式流转当然好,但我们要为流转创造各种条件,为农村深化改革和长期稳定做出贡献。”对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道出了自己的观点。

  这一系列的信号均显示,农村土地将变“活”起来。而“活”的方向之一,就是让农村土地在有限的条件下能够产生适度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

  “在现代农地经营中,要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必须有一个适度的规模,才能使各种生产要素获得最佳和最为经济的使用。”樊万选认为。

  而成都、重庆等地近几年小范围的实践也已证明,多种土地流转形式,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

  改革势在必行

  但现行的农地产权制度实行按人均分地原则,农地规模狭小,每户的农地地块分散零碎,使农业机械化受阻,农业生产率难以提高,难以产生规模效益。

  这样一来,允许流转土地经营权,农业集约经营便具备条件,可大规模从事农业生产,摆脱小农经济,加速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和全球化步伐。

  据了解,重庆市已出台新政,允许该市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支持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与此同时,成都也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确认了转包、租赁、互换经营和入股等四种流转方式。这些改革举措被专家称之为“将带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三次土地革命”。

  另据新华社报道说,将于10月9日至12日召开的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一轮农村改革也将由此启幕。

  党国英对此表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好处很多,我们期待这件事能早日决策落实。”他甚至还在其博客撰文指出,深化农村土地改革不宜拖延。

  而酝酿中的土地改革有望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土地财产权,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延长土地经营权年限。

  “我个人认为承包的时间越长越好,希望是永远承包。”党国英比较赞同农民土地实行“永包制”。

  樊万选则认为实行永包制要由集体所有制慢慢过渡,并且要做好永包制的有效运行。

  “另外,还要创建农地资产经营公司,实现农地资产的企业化经营。”樊万选建议说。

  对于在未来实施土地经营权实行多种流转形式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要防范的风险。党国英建言要坚持几条要求:一是切实保护农民权益,稳定农民收入;二是要有利于保护耕地,提高农业效率;三是要有利农村社会的稳定。而这些也是农地实行多种形式流转的好处所在。

  农地多种形式流转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专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土地流转”课题小组组长樊万选

  □经济视点报记者 李登攀

  经济视点报:实行农地使用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是什么?

  樊万选:流转的前提是农地产权关系的明晰化。这是土地市场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经济视点报:目前现有的农地使用经营权流转存在着什么问题?

  樊万选:竞争不足是目前农地经营权、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大多数农地经营权流转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配置,最多也只能算是市场化配置的雏形。这主要是因为在流转过程缺乏有效的竞争。另外流转形式还比较单一,流转数量也有限。

  经济视点报:那这样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樊万选:短期的、缺乏竞争的低偿农地使用权流转不能给新的使用者以内在的动力和外在的压力,难以达到通过流转实现农地由低效利用到高效利用的目的,反而加剧了农地的掠夺式和粗放式经营,阻碍了农地市场的发育和完善。

  经济视点报: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樊万选:根本原因是农民对农地的有效需求不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下;二是农地产权不稳;三是农民资本积累不足;四是农业企业家短缺。

  经济视点报:针对农地使用经营权流转的市场化操作的原则是什么?

  樊万选:一是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二是坚持群众自愿、典型示范的原则;三是要以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为基础,进行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统计和评价工作;四是不可改变农业用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