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工商时报:虚拟财产交易相关问题


  问:一个关于虚拟财产交易的话题。前些日子,税务表示要开始征收虚拟财产交易税,最近武汉工商部门又给游戏带练颁发了营业执照,如何看待这一系列措施呢?是否是对虚拟财产交易合法的默许?会给虚拟财产交易甚至是整个网络经济带来哪些影响?在操作层面上能否实现其真正目的?

  谭华霖:

  所谓的虚拟装备的财产权属性或者其上的财产利益归属或者财产法的定位,实际上指的都是一个问题。对于虚拟装备交易的法律规制,可以有不同的立法进路,当前,主要是从合同法角度来加以保护的,并没有在物权法上给予其物权的法律保护。虚拟财产的交易如果仅发生在玩家之间,应当适用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将民事生活的安排交由当事人自己去处理,一般不会构成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不存在所谓的违法事由,因而从法律角度的禁止理由不充分;即使出现了所谓的游戏代练,也应当分析起性质,如果不涉及到私服和外挂等,也不宜一概加以禁止,这涉及到产业问题,应当交由个案来逐渐形成规则,是否需要禁止要看是否因为新的情况出现,导致了对整个社会秩序冲击的不利影响或后果,如因为虚拟财产的交易,导致了对金融秩序的冲击,在法定货币之外,虚拟财产充当了一般等价物的角色,则必须要予以规制,这也是几个部委联合出台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理由。

  总之,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当中,会遇到很多新的问题和情况,总的原则应当是要从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一些问题可以交由市场来解决。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收税等,都是在为相应规则的形成所做的尝试。法律的介入,在新问题上不妨扮演事后角色,从对个案的救济(对利益各方而言的救济)逐渐地到利益之上形成权利或者干脆加以禁止;立法途径可以先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入手,从而逐渐的上升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