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皖南晨刊上看到一篇文章(新闻),看过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因为那一篇是我在宣城日报宣州专刊上发表过的文章,今日又在皖南晨刊发表。皖南晨刊事先未通知我,又未署我名,最最可气的是偏偏署了别人名字。这不是第一次,在我,今年好像就有两次了。
记得几天前,我在敬亭论坛上写了一篇《尊重别人劳动成果》的短评。那是我在看到论坛上转载文章较多,而又未标明作者或转载字样时写下的感想,那是我从一个读者角度来看拿来广义的。事实上,在网络上,转载很风行,一则时政要闻需要转载且不能加工;二则写作难,难于思考,难于材料,难于费时;三则转载不废时,速度快。将好的文章特别是大多数人未看过的好文章,拿来大家共享,未尝不是件好事,但转载时最好标上作者的名字,这是对作者劳动成果的起码尊重,最不济也要标出转载字样,以示与原创之区别。
网络转载文章不署名或不标注转载字样一般人也能谅解,因为大家对网上的东西持怀疑态度,你发的文章别人不一定相信就是你写的。除非标明此文章系作者原创。而报纸杂志就不同了,别人署名发表过文章,作者就有著作权、署名权等知识产权。其他报刊杂志转载一定要经过原报刊杂志社和作者的同意,要署作者名、标明所转载报刊杂志社,且要支付一定的转载费和稿费。
当我以作者的身份看到别人直接署名刊发我的文章,那种痛恨的心情无法言表,怎一个“气”字了得。
对于将别人的文章,署上自己的名字,直接刊发的拿来主义,我不知道此人是如何想的,可能是因为他想写点东西,又苦于没有素材,嗨,将别人的东西拿来一用又何妨。
孔已己说“窃书者不为偷也”。是啊,孔已己爱看书,又无钱买书,只好用此招自我安慰。孔已己窃的是书,是学习的工具。而将别人的文章拿来直接刊发的人,是在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其窃甚于孔已己也。